「〔第十項 有 〕
有,指欲有、色有、無色有等三有,即三界的生命自體。」
這裡所說的「有」就是後有:由於「愛」、「取」而造作了一定會產生未來生命的業力即後「有」業。阿羅漢自證的「不受後有」就是斷了愛取,不再造成未來相續的後有。我們由於觸、受、愛、取執著造業,產生的作用就是必然會延續到未來(三界),所以這裡的業力等於未來的三界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如果造的是惡因惡業,未來就是欲界的三惡道;如果是善因,那就是天界的色有;無色有是四空定的天界。十二因緣的「有」就是未來業報的有,是愛取產生的後有。
「一、欲有:欲界天、人、修羅、畜牲、餓鬼、地獄,各隨其業因而受果報。」
無明使我們執著產生愛染造業,形成生死不斷輪回六道的因。
「二、色有:色界四禪諸天,雖離欲界粗染之身,而仍有清凈之色,稱為色有。」
四禪的天界雖沒有人間粗染的色身,但還有清凈色,故稱為色有。
「三、無色有:無色界四空諸天,雖無色質為礙,亦隨所作之因,受其果報,稱無色有。」
如果修四空定而沒有解脫,死後就生無色界的四空天。修四禪果報在色有,修四空定果報在四空天,色有和無色有就是四禪八定的境界。愛取造成的後有不離這三界,都是沒有解脫的,而佛法真正目的是超越這三界。
「在愛取的活動中,造成善惡的種種業,隨其業因,而感受三界的果報。這裡所說的,不是現實生命的存在(有),而是能起後世生命的業力,即未來新生命的潛力。既然「有」業感存在體,就不能不「生」起,如種子得到水、土等緣力,即不能不萌芽一樣。」
這裡的「有」不是指我們現在的身心,而是能起後世生命的業力,即未來生命的潛力。一旦產生了這種業力的有,未來業感緣起,那是不得不生的。很多人希望永恆存在,而不知這事很簡單:只要不修行繼續造業,必然會永遠在六道中輪回。學佛剛好相反,六道非常苦迫,如果不出離不超越,那就會永遠在六道中輪回不停:有功德就到天上,天福享盡了來人間;人間造了惡,又到地獄等三惡道……就這樣永無止息的生死死生,那是無常苦迫生死不已的輪回。佛法是要眾生滅而不生,而不是怕死。我們眾生隨業而轉,身不由己,不想投生都不行,可憐!超越三界就是要截斷如環狀無端的輪回。佛陀說:我此生是最後生。他涅槃後,不再來受生,這才叫解脫。阿羅漢也是一樣,所作已作,不受後有,不再來輪回生死了。
佛法講的是超越三界的生死輪回,從哪裡去超越?佛陀告訴我們,生死輪回就像十二緣起這樣的環狀無端,環環相扣,一環扣著一環。只要其中任何一環斷了,後面就不會相續,所以愛取斷了就不受後有。我們要斷愛取破我執,首先要了解愛取的原因,否則斷不了。我們明知貪欲不好,遇到境界還是會貪;明知生氣不好,遇見境界還是受不了,因為愛取故!貪瞋痴煩惱都是有原因的,往前追溯就是無明,即觀念知見不正確,才會帶來很多的錯誤行為。最大的無明就是不知四聖諦苦集業報的道理,不知十二緣起的內容,不明白生死輪回的真相,所以每天造作而不自知。通過上課而明白無明、苦集滅道、十二緣起等內容,破除了無明,才有機會破除愛染習性而不再取著。所以我們學佛的目的就是怎樣破我執,如果身心總是實有感的執取,這個我執又如何破?佛法先告訴我們生死的原因條件,這些理論都明白了叫法住智,也就是明白一切法之所以安住於世間的條件緣起,明白有情的形成和輪回。建立了法住的智能,就明白生死之因,明白從哪裡下手破除。照此方法體證實踐,有一天體會悟道證入,那就是涅槃解脫,這叫涅槃智。所以沒有法住智,是不可能有涅槃智的,也就是知見的內容沒有修正,沒有正確的抉擇,不可能有涅槃,非因計因怎麼成就!所以佛法的唯一次第是「先得法住,後得涅槃。」上課就是要得法住智,明白了一一法在人間流動的現象,生死輪回現象的條件因緣,這叫法住智。如果沒有透過上課了解正確的理論,大家只是在信仰和盲目的修練中,怎麼能解脫?有了法住智,我們隨時可以反觀自身,在我們的生活與生命過程中,就可以看出條件與真相。每一個人建立了法住智,就能都解脫而涅槃,所以先得法住後得涅槃是唯一最重要的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