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受菩薩戒的在家人可以養寵物嗎?如果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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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士提問:

  “持凈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奴婢畜生。”是說不可養寵物嗎?請師父開示

恆傳法師答:

  阿彌陀佛,這句話來自《佛遺教經》:“汝等比丘,於我滅後,……(中略)持凈戒者,不得販賣貿易、安置田宅、畜養人奴婢畜生,一切種植及諸財寶皆當遠離。”作為清凈比丘不應該做生意,置田宅,畜養傭人牲畜的。這是對於家人來說。

  對於受戒的在家人不可以寵物呢?可以養但不能執。如果你受了菩薩戒,就不應該這麼做。菩薩戒里第十五條有講:畜貓狸 “若優婆塞受持戒已,若畜貓狸,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凈有作。”

  原因有二,一:很多動物肉食的,需要其他動物肉為食,養這些動物是間接殺生或教他殺。二、豢養寵物容易生情生愛,形成雜染業。人如果對於某一件事物過分執著喜歡,對將來投胎會有影響。特別喜歡狗的,來生很可能變成狗;特別喜歡貓的,他就會變成貓,這是習氣

  為此佛陀講了這樣一個故事佛陀有一世放棄家裡富貴,到鹿野苑做一個修行人。那時有一隻母鹿生下一隻小鹿後就死掉了,他看到那隻小鹿這麼可愛,那個眼睛大的很可愛。當時佛陀的前身就收養這隻小鹿,出去化緣喂它,把這隻小鹿養大。

  有一佛陀的前身去世了,當他自己眼睛睜開來的時候,他發現自己也變成鹿了,他投胎到鹿裡面去了。這時候他才覺悟到因為我前世收養了這隻小鹿,對這隻鹿產生了很大的執著,心裏面一直牽掛著,打坐都是它的影子,結果死了之後就投胎成鹿。他知道錯了,然後自己就絕食。這隻小鹿死了之後再次投生成人,這時還記得前面三世,然後再出家修行

  放下執著我們才能自在佛法難聞今已聞,我們要觀照好自己的念頭,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佛法思維上。

文字來源:第41期《緣苑圓》“恆傳信箱”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