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夫妻真實原因是願力與業力的相互作用,看懂了,人生也就釋然了!

  告訴你成為夫妻真實原因,看懂了也就快樂了!

  為什麼我們會相遇,會相愛,會結婚,為什麼沒有了感情仍然要在一起,為什麼是夫妻卻要相互折磨,為什麼恩愛者分離,折磨者卻要長久的纏縛在一起?這些問題蓮花被問過無數遍了,用世間法的解釋有各種各樣的原因,用佛法一句就解決了——業力!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兩個人能成為夫妻,除了愛情,也需要緣份。在世間尋尋覓覓,怎麼會遇到對方的呢?是否在冥冥之中,姻緣早已註定? 然而為什麼在結婚之後,有的甜蜜幸福,有的『不是冤家不聚頭』生活在一起就是為了相互折磨,有的是恩愛無比卻一方早逝無法長相廝守,有的深愛對方卻得不到對方的回應,有的移情別戀後卻無法擺脫現在的婚姻,最後甚至於鬧出人命,有的恩愛的同時還能有共同的信仰,共修過一生呢?這些問題是很多人心頭的謎團,本文便來探討這些問題,提供各位朋友們參考。

  至於『如何經營愛情?』『如何化解彼此紛爭?』『如何共修,又能圓滿一生,又能修行有成?』則不在本文討論范圍內,下一篇再談。(這些有待大家共同討論,提供心得,以及善知識的指導)。

  本文依次討論愛情的本質,再討論夫妻關系的類型,並將各類型特徵加以說明。最後是有居士學佛面對各種因緣時,建議態度

  愛情本質上是願力和業力的結合

  世間自古多少人歌頌愛情,讚歎愛情,更希望愛情能使有情人終成眷屬,浪漫凄美的愛情故事,賺取多少人的熱淚,如梁山伯與祝英台,羅蜜歐與朱麗葉,多得不勝枚舉,但是佛教以什麼觀點來解釋呢?

  以佛教觀點愛情本質上是『願力』和『業力』的結合。所謂『願力』,是主動積極的力量,源自內心的『意願』;所謂『業力』是被動不自主的力量,也是源自內心,但卻是『不願』。兩者力量會促使愛情發生。(當然世間角度,會有各種理由,如溫柔體貼,美麗大方,善解人意,家境富裕等)。

  就『願力』來說,如一對夫妻感情本來很恩愛,更希望來生續為夫妻,故在佛前發願,希望來生再為夫妻,甚至生生世世都為夫妻,永不分離,這種願力,將來時成熟就會發生(不管人變成什麼模樣)。或者今生相愛至深,因戰亂或家庭反對,以致今生無緣的男女情人,兩人相互約定,希望下輩子再來成為夫妻。因為彼此都惦記這個約定,故在輪回中兩人再次相遇,會有似曾相識的熟悉感,甚至很快便決定共渡一生。

  另外一種情況,因受到對方的恩惠,無以回報,如生病被救活,或者幫忙償還債務,或者救回爹娘至親,故願意來生做牛做馬回報,所以因為感恩報恩的心願,來生可能成為妻子侍候,心甘情願,毫無怨言,這種『願力』經過多生多世之後,仍會發生

  就『業力』來說,如一個人欠下巨債,無以償還,雖然今生至死都沒有還清債務(有些人還故意拒還),然後就有一力量,在未來發生作用。如果是成為夫妻情況,先生(太太)便有一種無奈,為何太太(先生)老是折磨他呢?他一點辦法也沒有,只有痛苦往肚吞,承受這樣壓力兩個成了怨偶。

  又如果在過去生本來為夫妻,先生曾遺棄太太(如另結新歡,或惡意遺棄,或出家隱居)造成太太的怨懟,於是業力的牽引下,今生他便可能遭另一半的遺棄(或者被折磨,以了宿債),這種『業力』,不管天涯海角,時空轉變,不管變成什麼樣子,還是會發生

  由於願力和業力的相互作用,加上兩個習性家庭、教育、觀念等不同,並且還和其他人的牽扯,交錯複雜,因此男女之間便產生不同的形式,也構成大千世界男女女之間的愛情了。

  接下來討論夫妻關系的類型,並提供我個人的觀點,以供參考。

  夫妻關系的類型

  夫妻關系的類型粗分為五類:

  一、恩愛型:兩人相處雖有不同原因,但因往世結下了善緣,關系和睦,非常恩愛,不易分離。:

  二、怨偶型:往世結下惡緣,兩人相處,或者冷淡,或者爭吵,或者壓迫傷害,甚至殺害對方。

  三、鳥巢型:兩人關系簡單感情平淡,不穩定,隨時可能分離。

  四、平順型:兩人關系除了感情,通常還有其他因素的保障,如事業家族生活背景等共同的依賴環境,所以還算平順。

  五、共修型:兩人關系除了很好感情,還有宗教修行上的原因

  造成這些類型的因果業力真相

  一、恩愛

  (一)男歡女愛型::男女雙方深陷情慾,並多重於淫慾,雙方認為要表現愛情,惟有肉體親蜜的接觸。現代人對愛情觀念愈來愈開放,只要我喜歡有何不可以情況下,易發生以『淫慾』為基礎愛情,這些男女就是往世各自欠下了淫債,且從惡道中出離不久,所以習氣深重

  (二)相敬如賓型:彼此態度穩重,也比較和諧。由於雙方個性成熟穩重,能為對方考量,不以自己為中心,所以相處時較少爭執,這是以『成熟』為基礎愛情。這些男女往世緣分較好,互相照顧和關心。

  (三)甜似膠漆型:彼此的甜蜜如膠似漆,但是在個性上較依賴,也欠缺獨立感情是互相依賴,這是以『互相依賴』為基礎愛情。 這種往往是往世感情深刻的父子母女等家親眷今生相遇,因往世的疼愛之情印象深刻,所以今生仍然如此強烈的互相依賴佔有對方。

  (四)如父如女型:男女年齡有較大的差距,男較年長,可靠穩重,女較年輕,依賴撒嬌,相處有如父女相偎相依,如五、六十歲的先生和二、三十歲的太太,其相處也頗為愉快,這是以『照顧』為基礎愛情

  (五)比翼雙飛型:因個性理想相同,彼此也能相互配合,有如比翼雙飛,相知相惜,同為理想目標努力。雖有挫折,但能彼此同心協力,所以這是以『理想』為基礎愛情

  (六)惺惺相惜型:男女雙方可能同樣落魄,或有志不能展其才,或都是出身貧窮,所以彼此互相體諒,惺惺相惜,彼此攜手,共同努力這是以『互相體諒』為基礎愛情

  (七)情深似海型:彼此曾是多年的朋友,但有著深情,經過歲月的歷煉,彼此互相珍惜這份情誼,於是由情生愛而進入愛情。在有深厚的『友情』基礎上,這份愛情能耐得起歲月的考驗。

  親蜜型的愛情,一般來自過去曾結的善緣(無論是過去生或今生),留有好的感覺,不管是恩情、愛情親情、友情,在彼此的意識潛意識,留有好的記憶。從這個角度而言,居士學佛,仍應善待對方,為對方付出,關心對方,留下好的印象,不管今生來世,至少相處或再見面時,對方也能回報善待,互相都以好的態度相處,這也是『善的循環』。

  不用羨慕他人的愛情這一切只是個『好夢』!

  二、怨偶型

  (一)仇深似海型:彼此中間有極大的仇恨。在雙方互動中,不滿、仇恨、嗔怒慢慢產生,直到『仇人相見,分外眼紅』,有如結了十幾輩子的仇恨。或許在過去生中真的是仇人也說不定,印象深刻,因為某些業力今生兩位結為夫妻,但是甜蜜一過,過去的怨仇便一一自潛意識浮現出來。

  (二)討債型:一方極度耗用另一方的福報,一點也不覺得可惜。常見先生努力工作,但太太卻大筆揮霍;或是太太節儉,但先生賭得傾家盪產;或者太太對先生照顧無微不盡,卻任憑閑賦在家的先生辱罵淩虐,也不敢吭聲。或許在過去生同樣的景象依在,但角色互換,如今時空一變,欠的總該還回來。

  (三)討命型:一方謀害另一方,但無極冤讎,可能只是為了小事而已,便錯手將對方致於死地。夫妻之間或許有可能累積了許多委曲怨恨,但一般還不致於殺夫或殺妻,但如果過去生有殺害對方(不一定是夫妻,也有可能是貓狗的動物)的因果今生成為夫妻,很有可能便會發生『討命』的情況,在有意無意之間,果報便發生。如果曾經殺害對方,就算天涯海角,也還是會碰面,果報是跑不掉的。

  (四)爭吵型:常為小問題大吵特吵,吵得不可開交。或許觀點不一致,或許習慣不同,或許本身愛爭吵(甚至有人視爭吵為運動),反正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已司空見慣。打開社會版新聞,例子處處可見,因爭吵而歐打,潑硫酸,離家,跳河跳樓,這也是現代社會的問題。如果有爭吵,必須以慈悲對待對方,爭吵的氣氛才會降低。如果視爭吵為理所當然,將會破壞生命和諧(怒火三丈,人的情緒狀態也難保平靜)。

  (五)遺棄型:一方不管另一方的死活而遺棄對方。如先生遺棄妻兒遠走他方,或者男性有新歡而遺棄舊愛。這種遺棄的行為,會造成另一方深深記恨,這種恨意,將在未來時空中,會產生『報復』的行為(尤其是所謂『報復』的行為(尤其是所謂『惡意遺棄』)。遺棄他人的一方,本身將會留下『虧欠』的記憶對於被報復,無形中也視為命該如此,也只能無奈。如果遺棄妻女出家修行,因中止了夫妻本有的因緣,即使今生修行有成,但還是必須再輪回,必須再結婚,以了前緣。等宿緣全了,才能不再輪回,這是因果不昧』之理。

  (六)相敬如冰型:雙方態度冰冷,已不再為對方著想,但不撕破臉面。儘管身處同一屋檐,但貌不合,神亦離,根本是各過各的生活也不互相過問關心。通常也是因為彼此緣份(或說善緣)快盡了,所以沒有任何感覺。『名存實亡』,剩下的只是婚姻契約的名份而已。如果此時各有各的對象,表示舊緣已了,開始另一段因緣(即使不離婚,舊因緣等於已結束)。

  (七)不服輸型:雙方比較學歷高低,賺錢多寡,家世貴賤,地位高下能力強弱,彼此互不服輸(在修行上,還是互比境界神通)。好勝心的作用下,生活戰爭,為了面子一點都不服輸。有些天界天人阿修羅也有這種習性,故轉入人間時,各方面表現也不錯,但就是『不服輸』沿襲了以前的習性

  (八)脾氣古怪型:一方脾氣古怪,難以相處,另一方只好忍氣吞聲。例如先生個性孤僻,憤世疾俗,自比不世出的英雄,但好高騖遠,終究一事無成,身為太太有無奈無言;或者太太深信算命風通常脾氣古怪的一方都不自知自己『脾氣古怪』,反而自以為是,指責別人的不是。探究原因,一方面是『欠缺慈悲心』,另一方面是『痴業』所造成的。欠缺慈悲心,所以不能善待對方;因為痴業,所以自以為是,脾氣古怪而不自知。

  (九)離家型:先生或太太常想離家,以爭脫家庭的束縛。或許沒有外遇,沒有理想,但是家庭壓力甚大,束縛甚多,已沒有足夠的勇氣來面對壓力和束縛,所以常離家,流漣在外,或許到朋友家,或許喝悶酒,或許留在公司加班,借口不回家,這也是沒有勇氣承擔責任的一種類型。這樣的人往世都曾讓他人感到壓抑和煩悶,所以今生也要承受。

  (十)虐待型:以殘酷狠毒的手段迫害另一方,如動粗、歐打、鞭打,關在密室等。這種虐待對被虐者而言,身心是一種煎熬,這種痛苦將深刻記錄於意識潛意識,在未來總有機會報仇,也要把對方折磨得死去活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把這股怨氣出了才算一個了結,這種殘酷對方的心態,是因往世冤讎重大,今生會繼續造成極重的惡業,在八識心田極易造成地獄種子。這種夫妻愛情,亦可稱為『地獄愛情』。

  世間怨偶很多,以上只是大致列舉。這些原因造成雙方痛苦無奈,怨恨心起,又無力解決,最後訴諸法律,請求離婚。同時雙方結下惡緣,在未來生中,事情可能重演,但角色互換,眾生便在生生死死的輪回中,一再演出這種無奈的悲劇。這就是『惡的循還』。

  無奈的悲劇,是否有終止的一天呢?很多人以為學佛,或者遁入空門,便可以擺脫這個輪回的夢魘。這種說法表面沒錯,但是就算是再高明的修行者,也要償還過去結下惡緣的宿債。這是法界因果定律』,在法界內無人可免。

  在消極方面是懺悔,在積極方面則是誠心求佛菩薩協助弟子面對(不是佛菩薩全部代還,很多學佛者會錯意,還會怪罪佛菩薩不護念加持)。詳細情形因人而異,還要請教善知識如法』解決才是

  人生數十載,何必結惡緣呢?如果能以『最積極』的態度,來善待對方,慈悲對方,忍辱對方,即使再大的惡緣,終有化解的一天,進而轉為結善緣。千萬勿再自以為是,還要對方服侍,種下惡緣還不自知,將來只好受惡果了。或許這此話有此危言聳聽,但法界自有因果定律也不你我可以隨意否定。

  三、鳥巢型

  鳥巢的意思為『簡單但不穩定』的關系,有如鳥巢。兩人關系只是暫時的,或關系淡薄,隨時有分離的可能,這表示兩人雖然有緣,但終究不踏實,緣也不深。

  (一)同命鴛鴦型:雙方都成就,又沒社會地位,受社會忽略,生存於陰暗的一角,同病相憐,而且朝不夕保。例如逃難的夫妻或偷渡客,可能都不知道明日會如何。自古以來,戰爭之後,很多夫妻便淪於這種命運

  (二)露水鴛鴦型:因緣不深,有如露水鴛鴦今日有緣相會,但明日又各奔東西。這種情緣大部分緣於男方在過去生,曾對女方有救命之恩,故今生女方對男方發生愛情,並有一宿之緣,不知不覺中也了此救命之恩。以往所謂『救命之恩』,以佛教因果來看,會有各種方式來償還此救命之恩(而且必定要償還),但以情感方式最多。

  (三)人生過客型:有些夫妻結婚沒多久,或者因為罹患絕症,或者突然生病,或者意外事故,即告命終。家屬當然悲痛,更有甚者,喜事當天變喪事(如車禍意外)。或許他們彼此有些宿緣,但緣份又短,來人間一遭,有如人生過客

  (四)非正室型:非正室即是正式婚姻關系,在現代社會稱為『外遇』。這種關系在現今社會並無保障,所以遲早也會結束。為什麼除了正室,還會有這這種關系呢?或許是因為貪慾;或許在過去生他們雙方是夫妻,在輪回之後,今生再遇,所以一了宿緣,只是現在的太太無法忍受,甚至大動干弋。在多生多世的輪回,我們個人在各道都可能結了太多次緣,人就是與太多人牽扯,所以才會有這麼多糾紛。

  (五)老夫少妻或老妻少夫型:年長的一方生命所剩無多,於是財產便遺留給年輕的一方,或許彼此相愛並不深,或許年輕的一方只是覬覦另一方的財產大部份還是『功利取向』的考慮。因為是『利益』考量,而非感情因素,所以雙方緣份並不深。

  (六)異國情懷型:雖為夫妻,但常年分居兩地,相聚時間少之又少。譬如先生為了事業公司調派海外分公司太太在此又有事業不開兩人聚少離多。因為分居兩地,彼此雖然有情,但仍屬於緣份不深(因仍有力量使其分居兩地)。

  (七)借腹生子型:彼此其實沒有感情,只是留下與母親或父親緣份較深的孩子。在古代為了延續香火,有時採用借腹生子,現代社會則有精子銀行。有了小孩之後,彼此關系便告結束。基於『某種目地』而有關系男女,因為不是因為情緣,所以將來會有『某種目地』的共同果報也就是他們的「共業」。

  (八)萍水相逢型:因某些因緣而相聚在一起,如一起旅遊,或共同出任務,在相聚時,彼此有感情,可是等旅遊或任務結束,因緣結束之後,便分開各奔東西。對彼此而言,只是一段美好記憶,但終究是萍水相逢而已,無法延續。萍水相逢,也可能造成未來更深的因緣,因為彼此都有好印像,在意識和潛意識會記下對方。例如本師佛的本生故事中,在過去生為修行子時,為了供養燃燈佛,與賣花女子結下『五莖花』的因緣。賣花女子希望修行童子未成正果前,能成為修行童子之妻,修成正果後,能被修行童子所渡化,最後修行童子也答應賣花女子的要求。

  有關鳥巢型的類型應不在少數,這種緣盡人散,在現代社會還真多,或許以平常心看待,也就不足為怪了。對於學佛者而言,看待這型的愛情婚姻,至少要知道兩方面:(1)學佛者如發願菩薩道,雖然彼此緣淺,但仍要珍惜把握來善待對方,結好善緣。(2)學佛者仍要知道世事本來就無常如夢如幻。

  四、平順型

  (一)事業成功型:因事業成功,家庭基礎穩固,所以雙方愛情麵包基礎,還算穩固,各方面的需求也不匱乏生活的享受也較常人為高,這或許可歸功於其『人間福報』較足。事業成功,一般來自過去的褔報。如果事業屬於兩人共創,彼此會更加珍惜

  (二)共同理想型:因求學懷有共同理想自然共組家庭生活平順。共同追求理想,在第八識也容易種下共同記憶種子,如果經過多生都有共同理想,轉來學佛,說不定也會有共同的願呢!有共同理想可為夫妻兄弟、好朋友關系

  (三)門當戶對型:無論在事業個性、家世、學歷、地位都得雙方家族同意,門當戶對,所以彼此的感情相當平順,也不會因差距太多而有沖突。如果門當戶對,多能維持某種程度穩定關系,這種感情多已加入家族的成份。

  (四)共同成長型:因背景環境很多相同,如鄰居,或青梅竹馬,或共同求學,或相同工作環境,彼此有很多相同經驗可以分享,也一起渡過低潮挫折,一起共同成長,這種關系穩固了彼此的感情。由於共同成長,可以一起面對難關考驗,這種力量的延續,今生可以相系,來生或許很容易再來相聚。

  (五)媒妁之言型:經由相親方式,彼此也能認同,進而共組家庭。彼此因需要安定,所以感情也相當平順。某些經由宗教方式而產生的愛情(如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基本上也可算是這一型。

  五、共修型

  (一)共有願力型:修行人本身有願力,彼此相約來世間,可能彼此也有宿緣,所以也就相約成為夫妻。雖然是世間夫妻但也精進修行,所以生活也多宗教有關(無論是佛教基督教天主教、道教等任何宗教),共同利益世間

  (二)共有習性型:因為修行習性方式相類似,或生生世世在一修行,彼此多能熟悉,所以今生今世也一起共修,共同學習。一般如果還未修行有成,一方面尚未了生脫死,一方面又要了人間因緣,以此方式最好。

  (三)共有業力型:夫妻雖然共修,但來世間必須承擔共同的果報。因為雖然也在修行,在智慧不足時可能犯下某個錯誤,因此未來世必須共同承擔曾犯下錯誤果報。面對果報也不須驚慌,必須兩人同心面對,共同解決,即使共同賠上性命,也必須坦然接受,不是學了佛,佛菩薩就必定保平安。如果這樣做,佛菩薩也違背了法界因果原則

  以上討論,僅提供參考。世間夫妻千百樣,樣樣不一樣。居士學佛,不見得是『幸福美滿』的生活,但至少可以『安貧樂道』,不再憂煩

  面對不同因緣正確態度

  了解愛情的本質,夫妻關系的類型,並非消極認知宿命,就認為只好如此悲哀命運過一生,相反的,而是在面對彼此的問題時,積極尋求解決之道,好好互相善待。爭爭吵吵在所難免,如果能保持理性態度,有誠意的互相溝通,互相體諒,不要記恨(從某種角度而言,因為自己有問題,才會記恨別人,如果自己能學習慈悲,別人的誤會諷刺,就可以視作『虛妄』,就可以不記恨),問題總有解決的時候。就怕『主觀認定』、『無中生有』,無法溝通,不講道理也不認錯道歉,一味指責對方的不是,問題大概也永遠無解。

  從學佛觀點修行本是要了生脫死,不入輪回,但誰能保證今生修行必定成就呢?如果效法佛菩薩菩薩道,也必須要有願,重回世間,進入輪回。以居士修行婚姻問題在所難免(其實更正確說法居士修行,是隨順因緣而不強求因緣。如果出家修行婚姻問題也就不再是重點了)。最好的情況夫妻共修,共組學佛家庭,了今生之緣,又能共行菩薩道。(拋家棄子的修行方式,並不圓滿。有些人說『要修行就要出家』,通常這些人認知不清,不然就是只會要求別人,自己不做批評者而已。)

  萬一有惡緣宿債時該怎麼辦?是一走了之嗎?是拒絕來往嗎?我個人的觀點,不是消極忍受,而要積極化解,坦然承受,要沒有怨言,因為一切最初的作者都是自己,自己往世寫好了劇本來給自己今生演出,其它的角色都是自己往世邀請來的,無論善惡都是自己的作品,與他人無關。他人對自己的好與壞就是自己曾經對待他人的好與壞,若感覺今生委屈痛苦、受傷害,就應該想到他人往世就是被自己如此對待的,越決定痛苦就應該越慚愧,越虔誠懺悔,越坦然面對,越善待對方,勿讓惡緣成為今生的夢魘,兩人成了怨偶。更積極的作法,是讓對方了解學佛佛的好處(就個人的經驗,須要一位對方能認同,又能相信的『善知識』,才能讓對方信服,憑自己很難說服對方),可以接受學佛人,進一步本身本雖然有些困難,如果因緣到了也水到渠成,說不定還比自己精進!),兩人互相『慈悲』對方,在菩薩道上互相扶持。在有惡緣宿債時,這時忍辱功夫相當重要。

  如果對方就是不學佛呢?別急!想想當初自己,還不是由學佛轉入學佛的呢?所以這時應以更和善的態度對待對方,不急著要對方學佛,更不能責罵對方,說對方業障重(罵對方『不學佛就是業障重』,這種是傲慢心態),要用自己的修行成果來感召對方,自己沒有做好是感化不了對方的。修行要讓家人肯定,等到對方發覺自己所作所為,皆能符合佛教慈悲心,柔和忍辱時,才會覺得學佛的確很好(能做慈悲而不掛在嘴吧上說說而已)。如果對方真的學佛了佛,應保持『協助鼓勵』的心態而非『嘲笑數落』的心態,不然學佛的心再熱。也馬上就泠了。

  萬一經過這麼多努力,對方仍執迷不從,還是欺負虐待呢?(甚至還認為你學佛,就該慈悲我、侍候我;我沒學佛,所以不必慈悲你,也可欺負你。)如果『確定』自己已完全儘力做到『慈悲喜舍』(至少能無怨無悔的付出),宿緣已了(該還總該還清),然而對方仍認為理所當然,絲毫不改,我個人的角度,是對方無此褔報,應該早早離開才是,不須留戀。學佛人是學佛』,學慈悲智慧大丈夫,不是『學懦弱』,該舍則舍則舍。(行菩薩道,應『不舍眾生』,但不是『不舍婚姻』,可以協助學佛,但不一定要留戀婚絪)。

  最後祝福所有家庭夫妻同心,排除障礙,共行菩薩道。

  聽釋迦牟尼佛的話,跟阿彌陀佛走,至心念彌陀一聲,即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