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依法放生行動
依法放生行動的主要行動方式是依法向有關管理部門舉報。我國涉及與野生動物保護授權管理法規性文件主要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七條規定,國務院林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陸生、水生野生動物管理工作。因此,全國陸生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陸生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關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人民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 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捕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的補充規定追究刑事責任;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由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特許獵捕證,並處以相當於獵獲物價值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獵獲物的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陸生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行使處罰權有關問題的函》(國辦函〔1994〕35號)通知:「授予全國縣級以上(含縣級)陸生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對集貿市場以外違法經營國家或地方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行為的依法處罰權。」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各級陸生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對查處違法經營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都負有責任,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打擊違法犯罪的行為。對集貿市場以內違法經營國家或地方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堅決查處,必要時可請陸生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參與;各級陸生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集貿市場以內違法經營國家或地方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情況時,要及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迅速查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六條: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的漁業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漁業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在重要漁業水域、漁港設漁政監督管理機構。
(5)《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准》規定了妨害陸生野生動物行為作為刑事案件的立案標准。
從方便實際操作的角度梳理一下有關部門的管理分工:
(1)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主管陸生野生動物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陸生野生動物管理工作。自治州、縣和市政府陸生野生動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
注意,各種鳥類屬於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
具體對各種野生動物的管理分工請參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表後備注中關於管理分工的說明。
(2)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主管水生野生動物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水生野生動物管理工作。
(3)工商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查處集貿市場以內違法經營國家或地方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
(4)公安局:負責管理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中,達到立案標准部分的行為。參見《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於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及立案標准》,詳細資料可登互聯網查閱。
有了上述法律武器的依據,根據各地保護野生動物志願者、護鳥志願者、放生人士的實際操作經驗。但凡發現捕殺、捕獵、傷害、妨害、收購、運輸、銷售野生動物,或者加工產品等前文說介紹法律保護野生動物事項的時候,可直接聯繫林業、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聯繫工商管理部門或者公安部門反映,或者更簡便的方法是直接撥打110報警電話。通過這些部門的執法力量達到制止傷害或妨害野生動物行為的目的。
為了提高依法放生行動的有效性,要求志願者熟悉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管理方式,熟悉國家和地方政府公布的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熟悉所在地的自然保護區、禁獵區、禁漁區范圍等。具備了這些知識就能夠舉報有據何舉報準確,在幫助管理部門完成管理職能的同時有效地達到依法放生的目的。
(待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