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經卷五)
持明禁戒品第十五
摘要
此品說明因守住、明白戒律,終得悉地成就。由肉身內的五輪,修持地、水、火、風、空可使業障凈除,不染著內心;也可由此利益眾修行者,可得諸天金剛護持,依法教化修持,可成為佛的真正弟子。一切自在無礙,皆因明白持戒之理。
◎爾時金剛手復以偈頌請問大日世尊持明禁戒,為真言門修菩薩行諸菩薩故:
此時金剛手菩薩又再以偈恭請毘盧遮那佛現大日光明體性,開示『持明禁戒』,即如何守住、明白、完成禁止行為的戒律,其目的是為了菩薩道修行中的修真言之菩薩。
‧持明:守住、明白。
‧禁戒:禁止行為的戒律。
‧大日世尊:具大日光明體性的毘盧遮那佛。
◎雲何成禁戒?雲何住屍羅?雲何隨所住,修行離諸著?:
‧雲何成禁戒:如何完成禁止行為的戒律。
‧雲何住屍羅:如何守住戒律。
‧雲何隨所住:如何隨時安住本心。
‧修行離諸著:修行時遠離各種染著及執著。
◎修行幾時月,禁戒得終竟?:
修行多久可以明白完成禁止行為的戒律(修成戒律)?
◎住於何法教,而知彼威德?:
修行時本心住於那一種法脈得教化?如何知其法脈的威聖之德?
◎離時方作業,及法非法等:
遠離時空作佛事業。法及方便法如何速成。
‧時方:時間及空間。
‧作業:佛事業。
‧非法:方便法。
◎雲何而速成?願佛說其量:
願佛詳細說明其各項修行種類及各法的深淺。如何可以迅速修成、達成?
‧量:各種修行法的種類及深淺度。
◎先佛所宣說,令得於悉地:
過去已修證諸佛宣說如此修戒得戒,可令修行者得成就。
‧悉地:成就。
‧先佛:過去已修證的諸佛。
◎我問一切智,正覺兩足尊,為末來眾生,仁中尊證知:
金剛手菩薩問佛智,只有正等正覺的佛能教導未來眾生,以化佛的修行方式可以印證、知悉。
‧我:指金剛手菩薩。
‧一切智:佛智、轉識成智的慧種。
‧仁中尊:由本尊修成的化佛,指應身化佛。
◎是時薄伽梵毘盧遮那哀愍眾生故,而說偈言:
此時薄伽梵毘盧遮那佛,憐愍眾生之緣故而開示偈曰。
◎善哉勤勇士,大德持金剛:
善哉金剛手,具有大福德的金剛護法!
◎所說殊勝戒,古佛所開演:
現在說明介紹古佛所開示的殊勝戒律。
‧殊勝戒:殊勝戒律;古佛:過去諸佛。
◎緣明所起戒,住戒如正覺:
明白因緣法所生的戒律而開始守戒,若守住戒律即如佛一樣具有光亮之心。
‧緣明:明白因緣法所生的戒律。
◎令得成悉地,為利世間故,等起自真實,不生疑慮心,常住於等引,修行戒當竟:
要使得修成悉地成就,是為利益世間眾生之緣故。若由妄心起真實心、想改過心、不生疑慮心、禪定時常住於定慧等持的成就,修行時持戒,當可究竟有成就。
‧真實:真實心;確實想改過的心。
‧常住於等引:禪定時常住於定慧等持的成就。
‧住:住心。
‧竟:究竟。
◎菩提心及法,及修學業果,和合為一相,遠離諸造作,具戒如佛智,異此非具戒:
菩提心及修行之法(包括上求佛法,下化眾生)及修學年限、修學成果,是以心、法和合為一相的成就。遠離意識心諸造作(離諸業障),具戒完成的修行者,即如已是有佛智慧;修行時若與此法不同,則非具有戒行。
‧遠離諸造作:遠離意識心諸造作(離諸業障)。
‧和合為一相:心法要和合各種佛法,以菩提心及願力持戒,為利益眾生才可修到法。
◎得諸法自在,通達利眾生,常修無著行,等礫石眾寶,乃至滿落叉,所說真言教:
守戒得諸法運用自在無礙,可以利益眾生。常修不著一切相,待本心光明無量如寶石一樣,即如日輪一樣光亮。成就上述所言,即為真言教法。
‧無著行:不著一切相。
◎畢於時月等,禁戒量終竟:
修行到某一階段,持戒律終會有成就。
‧時月:修行到某一階段。
◎最初金輪觀,住大因陀羅,當結金剛印,飲乳以資身:
最初觀本尊相,本心住於壇城中觀想,當結金剛印,白色光可以消除黑色業障,並加持本尊。
‧金輪觀:本尊身相,具有地、水、火、風四大性質。
‧住大因陀羅:住本心壇城中作觀想。
‧飲乳以資身:白色光將黑色業障消除,一種觀想的成就。
◎行者一月滿,能調出入息:
修行者持咒至第一階段完成時,即可調息安住。
◎次於第二月,嚴正水輪中,應以蓮華印,而服醇凈水:
修行者持咒至第二階段時,以蓮華印於水輪中,產生清凈水消業障。
◎次於第三月,勝妙火輪觀,噉不求之食,即以大慧力,燒滅一切罪,而生身意語:
修行者持咒至第三階段時,以大慧力由火輪中生火大三昧,燒滅一切罪,由此本尊能生出身意語。
‧火輪:心輪。
◎第四月風輪,行者常服風,結轉*輪印,攝心以持誦:
第四階段修行者結轉*輪印,專心持誦咒語轉動風輪。
‧風:是指風輪。
◎金剛水輪觀,依住於瑜伽,是為第五月:
第五階段將金輪、水輪依法安住瑜伽座。
◎遠離得非得,行者無所著,等同三菩提:
遠離一切相修行者,無所著一切相,即同佛一樣具有三菩提。
‧三菩提:正等覺(真性菩提、實智菩提、方便菩提)。
◎和合風火輪,出過眾過患,復一月持誦,亦舍利非利:
應用金輪內風輪(喉輪)、火輪(心輪)和合應用,可以除去一切罪障;經一段時間持誦亦舍除自已的利益,而以利益眾生為主。
◎梵釋等天眾,摩[目侯]毘舍遮,遠住而敬禮,一切為守護:
梵天、帝釋天天眾、尊者、吸精氣的鬼部觀看而禮敬,一切為守護此類修行者。
‧梵釋等天眾:指梵天、帝釋天天眾。
‧摩[目侯]:尊者。
‧毘舍遮:食人鬼。
◎皆悉奉教命,彼常得如是,人天葯叉神,持明諸靈仙,翊侍其左右,隨所命當作,不善為障者,羅剎七母等,見持真言者,恭敬而遠之,見是處光明,馳散如猛火:
皆悉奉各教主的命令,得到如此護持之事。人天、葯叉、諸神、諸仙人,均侍立其修行者左右,隨其命令而作事。若以不善的心對修行者,且對修行者有障礙時,如惡鬼、羅剎七母,見持真言修行者均恭敬而遠離之;見此處光明無量,如猛火般地立即馳散。
◎隨所住法教,皆依明禁故,等正覺真子,一切得自在:
修行者依法安住修行,皆因明白禁戒戒律的緣故。由此修行者成正覺的真正佛子,一切得自在無礙。
◎調伏難降者,如大執金剛,饒益諸群生,同於觀世音:
可以調伏難降伏的眾生,如大執金剛護法一樣,也可以饒益各界眾生,與觀世音一樣。
◎經逾六月已,隨所願成果,常當於自他,悲愍而救護:
經過六個階段修行,隨所修行願力而有成果,即可將本尊當成自己(本尊是我、我是本尊),由此發大願而使眾生得救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