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志丹居士:學佛修行的兩個「基本點」

學佛修行兩個「基本點」

摘自 盧志丹居士《日常生活中的佛心》  

  兩足尊,為佛陀之尊號,因佛具足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成就盡智、無生智等無漏之無學法,及十力、四無畏等諸不共法,因此此尊號有二義:一,於天、人之中,所有兩足生類中之最尊貴者。據《大乘本生心地觀經》、《大智度論》等載,佛為無足、二足、四足、多足、有色、無色、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等一切眾生中之第一。二,以兩足喻為權實、戒定、福慧、解行等,佛即具足此兩足,而遊行法界無所障礙

  一般的,人們把「兩足尊」解釋為「福慧兩足尊」,因為成佛必須福報與空慧二者圓滿俱足,故稱佛是「福慧兩足尊」。據佛典記載,釋迦牟尼佛「三祇修福慧」,在三大阿僧祇劫的期間精進不息,修福修慧。「百劫種相好」,在一百大劫以前就培福種植八十種相貌妙好。什麼叫「祇」呢?就是無量數。不只是一個無量數而已,而是三個無量數,是算不出的大數目在這麼長的時間釋迦牟尼費修福修慧,方能成佛,可見是多麼的精進

  學佛的人,既然要修福,同時也要修慧,所謂「福慧雙修」,然後可以成就圓滿無缺、正覺幸福快樂的人生。否則,有福德沒有智慧;或有智慧而沒有福德,都是人生的缺陷。因為,一個只擁有福氣而沒有智慧的人,雖然享受如意生活富裕,但也會人生活腐敗,人格低落,不懂得如何處世做人,更不懂得怎樣去利已利人;只知有我,不知有人,為了我的滿足與享受,貪名貪利,貪財貪色,甚至陰險奸詐,或恃勢凌人,何止「生無益於世,死無利於後」;而且生時要受法律裁判,死後要墮惡道受苦,永劫淪沈。反之,只擁有智慧而沒有福的人,雖然明白人生意義,是貢獻不是佔有,是互利不是獨利;可是生活窮困,衣食不足,無以利己,何以利人?結果,雖然希望當仁不讓,濟世益群,可是每因心有餘而力不足,徒自苦惱!

  從前,有師兄二人,同時出家修行師兄沉默寡言,喜歡研究經典專心修習禪定,非常用功,不久即斷見思煩惱證得羅漢道。可惜平日很少與人結緣,又不布施修福,所以雖證聖道,卻很少人供養,出外乞食,多數空缽而還。

  師弟個性好動,喜歡布施修福,廣結善緣;由於追逐名利,高攀顯貴,常受國王大臣供養。可是戒行不凈又不多聞佛法,修習禪定,信施難消。結果,死後大象胎中,轉世為大象,供給王宮作為坐騎,以還宿債。但是由生前喜歡布施修福,故貴為象王,身披纓絡,珠光寶氣,莊嚴其身。

  有一天,師兄出門乞食,又空缽而還,途中巧遇象王,被國王坐騎出外遊行,不禁感慨萬千,嘆道:「我不如你,你不如我。」意思是說:我不修福,所以福報不如你;但你不修慧,又因破戒墮落,不如我解脫生死,得證聖道。這就是不能「福慧雙修」的結果。所以古德說:

  修福不修慧,大象掛纓絡;

  修慧不修福,羅漢托空缽。
所以人生在世,一定要精勤奮進,「福慧雙修」。

  「福慧雙修」是佛陀的根本教法。《涅槃經》卷二十七雲:「二種莊嚴:一者智慧,二者福德若有菩薩具足如是二種莊嚴者,則知佛性。」《華嚴五教章》卷二雲:「此終教中論其實行,從初發意即福慧雙修,故成佛時無別修也。」太虛大師在《人生佛教》中也曾經指出:「真正所謂成佛,必具二要素:一智慧,以智慧力故,體察諦理斷諸煩惱。二福德,以福德力故,莊嚴國土,潔凈身心。佛之所以成佛,即由此二力圓滿無缺故。」佛教之「福慧雙修」蘊含著極其深刻的人智慧對於世俗生活中尋求解脫、超越,有著很多啟發

  「福慧雙修」有權有實。

  所謂「權」即權宜之義,指為時之需所設之方便;所謂「實」,即「真實不虛」之義,指永久不變之究極真實。「福慧雙修」之「權法」,指的是佛教對於世間財富智慧亦持有一種肯定態度,因為這是屬於「世間」善法之一。但其「實法」,是在出世之「福慧」,以及其實踐「六度萬行」上。對於世間「福慧」之肯定,如《善生經》中佛陀對善生之教誡雲:  

  「積財從小起,如蜂集眾花。財寶日滋息,至終無損耗。一食知知足,二修業匆怠,三當先儲積,以擬於空乏,四耕田商賈,澤地而置牧,五當起塔廟,六立僧房舍。在家勤六業,善修勿失時。如是修業者,則家無損減。財寶日滋長,如海吞眾流。」  

  這段經文中對於世間財富之獲得,佛陀建議用一種合理合法、勤懇積極的態度方式(智慧)去獲得財富,這種「智慧」在《雜阿含經》中又稱為「黠慧」,而對於財富之守護,佛陀也提出了很多建議,如「不信姦邪人,及諸慳吝者」等,儘管謀財方式古今迥異,其精神實質還是一樣的。但世間這「福慧」是「有漏」的,除了能給生活帶來些許便利外,並不能解決真正的人生問題。按照佛教說法,人由於煩惱所生之過失、苦果,而在迷妄世界中流轉小停,難以脫離生死苦海,此為人生之根本問題。欲解決此問題,「福慧雙修」之權法是力所不逮的。  

  「福慧雙修」有先有後。

  就世間與出世間的福慧而言,應是「世間」為先。《大般若經》中認為,如果一個人世間福慧不夠,那麼出世間的福慧更是無法企及的,更無法領略佛法般若真實意義:「有愚痴人為魔所使,未種善根,福慧薄劣,……自於般若波羅蜜多,不能聽聞乃至演說。」故佛教有「修道資糧」一說,因為世間的「福慧」是成就世間「道業」的必要條件基礎這就提醒我們,如果只是志存「超越」、「解脫」,而不世間善法的修行那就是「地基」沒有打好,恐怕也不太容易取得出世間成就。  

  就「福慧」自身修習順序而言,則應該是「福」先。關於「福慧」積累,佛教有「六度」之說: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般若(智慧),「六度」針對的是不同方面,但其順序卻是不容紊亂的,即先由「布施」、「持戒」入手「修行」。因為「布施」、「持戒」通乎「世間」、「出世間」,前者是一種「積極」的利他行為,後者則是一種「消極」的利他行為。從此入手,如爬樓梯,如登高山,拾級而上,方能成就智慧。另外如在《佛說吉祥經》中,佛陀提出的忠告也是先從「遠避愚痴者、親近智慧人」入手,漸次談到「居住適宜地」、「廣學長技藝」、「善能養父母」、「幫助眾親眷」、「邪行須禁止」等世間善法,進而進入「參訪眾沙門,適時論信仰」、「克己凈生活,覺知四聖諦」、「了悟於涅槃,世事不動搖」的出世間「福慧」善法。從這點上來看,佛陀是重「實行」而非「玄想」、重「利世」而非僅「自利」、重漸次修行而非一蹴而就躐等而行的。  

  「福慧成就」有主有次

  無論是世間福慧還是出世間福慧,都是以「智慧」為主導的。「出世間福慧」講究「空慧」,「世間福慧」講究「黠慧」。後者要以種種善巧方便帶來財富的積累。從相關經典看,佛陀反對通過種種不正手段一夜暴富的,所以屢屢勸人要有「營生之業」,要「始學功巧業」。即便是想要成就世間的「福業」,那也必須遵循「正道才可以,否則只是成就「財業」,自己並不能享受此財富帶來的「福報」、 生活的便利、社會的聲譽等。遵循「正道」求財需要智慧抉擇,其實質終究是和出世間的「福慧」一樣,都是成就無偏無執之利他道德行為歸宿的。  

  特別是在累了一定的世間「福業」之後,如果不以佛陀提倡的出世間智慧為主導,不以精神道德之追求為終極,則鮮有不驕奢淫逸、敗德喪家者,這大概是古今中外的通例。如基督新教衛斯理宗創始人約翰·衛斯理曾經說過:「當財富增加的時候,傲慢情慾,各種各樣的俗世之愛也會隨之而增強。……凡是財富增加的地方宗教信仰的精粹就會相同比例地減少。」在這情況下,如果沒有宗教的出世智慧(如佛教的「空觀去執」之智)作為主導,那麼所積累的世間「福慧」恰恰會變成「一間像鋼鐵一般堅硬的牢籠」(馬克斯·韋伯語)。人生活在其中,安全、方便是有了,但終究是沒有終極智慧的聲色沉迷之徒,在佛教看來,這樣的人生還是非常可憐的。

  在《金剛經》中,佛陀說:「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應無所住」,是修慧;「行於布施」,是修福。

  修福,用外財布施,不及用內財布施;用內財布施,不及用法布施;用法布施又不無相布施。所以說:「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修慧,追求世人妄想非真的智慧,不及修學出世聖人真空智慧;獲得出世聖人諸法空相的智慧又不諸佛親證實相理的無上智慧

  日常生活中,若能多聞佛法,憑藉文字般若的啟示,成就聞慧;進而思維修習觀照般若,「應無所住」以修慧,「而生其心」以修福。修福,所以能嚴凈佛土,成就眾生;修慧,所以能斷盡無明,親證法身;如是福慧雙修,福慧具足,即可成等正覺,圓成佛道。所以福慧雙修,正是圓成佛道的主要條件,對學佛修行的人,非常重要。

  「慧」與「福」二者,有如鳥之雙翼,車之兩輪,缺一不可,是現代人在日常生活中精進修行,必須牢牢把握的兩個「基本點」。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