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德東教授:論佛教唯識學的對象理論

佛教唯識學的對象理論

魏德東

唯識學是大乘佛教的兩大組成部分之一,也是整個佛教體系中最具哲學性的學派唯識思想的獨特之處,就是它的對象理論。唯識家從自我意識出發,含攝整個世界意識中,認為一切對象都是識的變現,建構萬法唯識唯識無境等理論,在人類認識史上佔有重要地位。本文通過對唯識所變、相分、所緣緣、三類境等命題的分析,集中闡述唯識學的對象學說,並在現代哲學視野下,彰顯其理論價值

認識對象唯識所變

唯識學的對象理論與人們的日常經驗有顯著的不同。在日常感覺中,認識對象獨立於認識主體之外的存在,具有客觀實在性。然而,在唯識家看來,認識對象不是客觀的存在,而只是識的變現,沒有獨立性和實在性。《唯識三十頌》說:「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作為認識對象,主觀的「我」和客觀的「法」,都不過是名言假說,都是識的變現。「識」何以能變現出認識的對象,其根據何在?唯識家為此創立了阿賴耶識變現說。所謂阿賴耶識,又叫種子識、藏識。它如同植物種子,蘊含著整個世界基因。當人的顯在意生起時,它提供關於萬法的知識;人的一切活動,又都積淀在阿賴耶識中,豐富著它的內容。通俗地說,阿賴耶識類似於人的經驗。一方面,經驗凝聚著一切記憶,能指導人的活動;另一方面,活動又影響著經驗

唯識學中,阿賴耶識處於認識形式的第八位,又叫八識唯識學對意識現象的研究與眾不同,它在一般認識理論所認同的六識以外,別立第七識和第八識。「六識」指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意識前五種相當於感性認識,第六種是以概念活動為特徵的理性認識,它們構成認識的顯在部分。唯識學於此之外,深入到意識現象的深層,認為還存在潛在意識,這就是第七「末那識」和第八「阿賴耶識」。「末那識」是「自我主體意識,它使一切認識都成為「我的認識」,從而具有個體的局限性和污染性,是「我執發生的根源。阿賴耶識就是蘊含萬法存在依據的種子識。

作為萬法種子,阿賴耶識具有變現世界能力,是現象界的本體。所謂變現,指意識的變現,即在意識中生起萬法的表象,也就是認識的對象而不實體性的創生,不是創世紀。阿賴耶識一方面變現出「我」,即有情個體的生命,另一方面又變現出「器世間」,即山河大地。《成唯識論》說:「阿賴耶識因緣力故,自體生時,內變為種及有根身,外變為器,即以所變為自所緣。」所謂種,即萬法種子;所謂根身,即有情身體,是種子的載體;兩者結合構成個體的生命。「器」的意思是器世間也就是客觀的山河大地物質存在。內在的生命外在自然成了整個世界,作為認識對象,它們都是阿賴耶識的變現。

相分理論

任何一個認識過程,都離不開認識主體、認識對象和認識結果。原始佛教據此提出根、境、識三者和合的理論,主張作為認識主體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攀緣認識對象色、聲、香、味、觸、法六境,產生眼、耳、鼻、舌、身、意六識。在佛陀那裡,六根、六境都是獨立的存在,它們與識的關系是相互依賴,《雜阿含經》比喻說:根境識的關系就像三根蘆葦立於空地,展轉相依,而得豎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部派佛教時期,對認識主體和認識對象的界定有種種不同,上座部及其分化出來的犢子部、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等六部,主張認識主體和認識對象都是實有的,是「我法實有論」;說一切有部、多聞部、雪山部、飲光部等主張「法有我無論」;一說部則認為主體客觀都是真實的,叫「諸法俱名論」,一切都只是假名而已。

唯識學派把種種歧見統一起來,從唯識的角度提出「四分說」,含攝萬法於心。認識對象,叫作「相分」,它不是離開心識的外境,而只是心識變現的意識影像。從認識主體角度看,首先有「見分」,是心對相分的認識能力;其次有「自證分」,是自己體驗感覺到自己在認識的能力;復次是「證自證分」,指對自證分的自覺,是「自證之證」。四分都是心的功能作用,一切認識活動,都是自己的內部運動。唯識家陳那以丈量為喻,說明前三分的特性:「相分、見分、自體三種,即所、能量、量果別也,如次配之。如以尺丈量於物時,物為所量,尺為能量,解數之智名為量果。心等量境,類亦應然。」這句話的意思是說,如同用尺子量物體,相分是物體,見分是尺子,自證分就是丈量的結果。證自證分是對自證分的證知,「此若無者,誰證第三?」有此四分,認識結構方告圓滿

四分當中,最能體現唯識品格的概念,是相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所說的任何對象都是為我之物」,都是在意識中為我所感覺的影像在此之外,是否具有客觀實在,不是意識所能確定的。唯識學的相分概念,明確肯定了這一點,強調我們所能確定的對象,只是心識的影像。「相分是所緣」,它不是實在的外境,而只是識的變現。在唯識學那裡,意識不僅是認識的能力,而且構造認識的對象。這使唯識學與一切帶有唯物論色彩的思想派別完全區分開來。

唯識學認為意識對象意識主體創造的,只是意識影像,然而,意識是變動不居的,一個人在不同時空意識是不一樣的,但為什麼會有共同的對象世界呢?在日常生活中,為什麼我們非但不能隨心所欲地變現對象世界,相反還要常常受對象世界的制約?我們的意識表象何以能與生活實踐相符合?這迫使唯識學思考和回答對象世界是否具有客觀性基礎這一問題。正是從這一點出發,唯識學深化了相分理論,把它分為「本質相分」和「影像相分」兩個層次。這種區分對於準確把握識轉變論的理論特色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所謂本質相分,即由阿賴耶識種子直接生變的對象,阿賴耶識具有變現一切事物功能,它所直接變現的山河大地外在對象,即「本質相分」。所謂「影像相分」,指由識體變現出的種種意識表象。《成唯識論述記》卷六末說:「除影外別有所託,名本質。」「影像相分」具有與「本質相分」符合的特性,「本質相分」在內容上是「影像相分」的基礎

就實際的認識過程而言,我們所能把握的只是影像相分,即真實出現在我意識中的表象,「唯識」一詞的本意「唯表象」,表達的正是這個意思。然而,在唯識學的發展過程中,它必須回答不同意識「表象同一性」的詰難,回答意識表象是否具有客觀性基礎唯識學當然不能承認對象的實在性,於是在影像相分」之外,創造出「本質相分」的概念,依相分的兩重性說明意識表象的確定性,為意識表象找到了參照。「本質相分」是「影像相分」的基礎,我們的意識表象之所以擁有確定性,能與生活實踐符合,根本的緣由在於它的基礎也是識的變現,是識的本質相分,唯識學面對的表象客觀性挑戰得以消解。《成唯識論述記》說:「行相有二,一者見分。……二者影像相分名為行相。」這里明確把影像相分與見分歸為「行相」一類,而「行相」是仰仗「境」所生的。「本識行相必杖境生,此唯所變,非心外法。」這里所說的「境」唯識所變,即「本質相分」,是「影像相分」的基礎

所緣緣

唯識學概括一切法生起有四個條件,稱作「四緣」,即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因緣」指有為法中親生自果的因素,包括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兩個方面。《成唯識論》卷七說:「因緣,謂有為法親辦自果。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等無間緣」指心、心所的生起由前念引生後念,念念相續,沒有間隔。《成唯識論》卷七說:「等無間緣,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所緣緣」即以所緣為緣,指心的認識對象,《成唯識論》卷七說它「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增上緣」指三緣以外,有助於諸法生起的一切條件唯識學認為,色法與種子生起,只需因緣和增上緣。因為它們不依賴思慮,沒有所緣緣;又因多類俱起,沒有等無間緣。心、心所法的生起必依四緣。

「四緣」之中,最能體現唯識特色的是所緣緣,它是心、心所法的思慮對象和依託,但這對象不是外在的實境,而就是心、心所自己所帶的行相。通過「所緣緣」這一概念唯識學將心、心所法的一切因素含攝到識自身之中。

「所緣緣」又分為兩種一是親所緣緣,一是疏所緣緣。「親所緣緣」是見分直接的認識對象和依託。疏所緣緣不是見分的直接對象,而是親所緣緣的本質。《成唯識論》卷七說:「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托,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托,應知彼是疏所緣緣。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託必不生故;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慮托亦得生故。」這與區分影像相分和本質相分的思路是完全一致的。親所緣緣也就是影像相分,疏所緣緣即本質相分,兩者共同構成心、心所的意識對象,而親所緣緣是意識的直接表象,疏所緣緣是親所緣緣的本質、基礎

三    類境

境,是佛教表示認識對象概念玄奘在總結唯識四分理論的基礎上,創造性地分境為三,提出了「三類境」的思想,是中國唯識家「對象理論」的集中代表。三類境的內容是性境、獨影境、帶質境。窺基的《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卷三末引用了玄奘自撰的頌文:「性境不隨心,獨影唯從見,帶質通情本,性種等隨應。」

「性境」,指有真實體性之境,「性」是實體真實的意思,此境由阿賴耶識種子生起,自守其性,不隨能緣之心。「獨影境」,指獨有影像之境,此境依能緣之心而起,別無本質,唯有影像,象第六識所變現的龜毛、兔角之類,皆屬此列。「帶質境」,兼帶本質之境,指某一見分生起相分時,此相分不完全是影像,而帶有一定的本質,稱作帶質境,此境居於性境與獨影境之間,與此二者不一不異,如第七識見分緣第八識見分時,所生相分一半是能緣之影像,一半是所緣之本質。

顯然,三類境的區分與前面所述相分、所緣緣的區分在理路上完全一致。性境蓋可相應於本質相分、疏所緣緣。獨影境相當於影像相分、親所緣緣。帶質境分屬兩者。區分三類境的根本目的,旨在說明識之所變既包括識的直接影像,也包含具有相對確定性的內容

小結

唯識學在闡述對象問題時,遭遇的最大理論挑戰是如何消解對象的客觀實在性,如何說明經驗現實世界只是識的表象。為此,唯識家通過阿賴耶識變現、相分、所緣緣、三類境諸命題的建構,攝境歸識,並特別經由本質相分、疏所緣緣、性境等概念,說明表象所依之境有一定的確定性,但終究為識所變,從而較好地從唯識學視角解釋了意識表象的客觀性基礎問題。

唯識學的對象理論,從人的自我意識的確定性出發,攝萬法於識,主張一切認識對象都是識的變現,充分發揮了唯心論哲學的長處,在認識論上具有極大的合理性。立足於自我意識的可靠性,人所能肯定的唯一對象就是意識表象,這是意識界限。在這一方面,唯識學與康德笛卡爾、胡塞爾的哲學思路是一致的。唯識學倡導「識所緣唯識所現」,強調一切認識對象都是意識的轉變,都離不開識,這是世界哲學的重大貢獻。從這一點出發,康德經驗」與「物自體」的區分,笛卡爾的「我思故我在」,胡塞爾的「本體懸置」都有唯識學比較研究互動發展的可能性,這可以成為中國宗教哲學進步發展的新視點。

唯識學的對象理論,一方面堅持萬法唯識的理論原則,同時,對現實世界的實在性和價值也不簡單地否定。通過「本質相分」、「疏所緣緣」、「性境」等概念的確立,唯識學力圖在意識范圍內解決表象如何與生活實踐符合的問題。從哲學上看,這種為人意識確定性尋找基礎努力,是對唯物論哲學長處的吸取和對唯心論不足的超越,擁有融匯、超越唯物論和唯心論的傾向,其理論價值應當予以充分重視。

(原載思想戰線1999年4期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世界宗教研究所哲學博士)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