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懺悔?
懺悔是佛教修行的一個重要內容。懺,梵文ksama,音譯懺摩,意思為「忍」,即請求他人寬恕;悔,梵文丘patti—pratidesana,為追悔、悔過之義,即追悔自己過去之罪。懺悔合稱,就是於佛、菩薩、師長、大眾面前告白,以求滅罪。據義凈譯《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十五所說,懺與悔具有不同之意義——懺,是請求原諒(罪行輕微);悔,是自申罪狀(罪行嚴重)。懺法是基於佛教改惡修善的根本教義而實行的悔除所犯罪過以便積極修行的一種宗教儀式。大乘佛教認為,眾生久遠以來流浪生死,今後還須經無數生的修行,直至成佛,其間重要的是消除以往無量劫中所造的罪惡。《地藏菩薩本願經》中說:「南閻浮提(泛指人間世界)眾生,舉止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罪是惡的行為,以其能妨礙聖道,故稱罪障;以其屬污穢的行為,又稱罪垢。因此對所犯之罪,皆應懺悔,並不再犯,始得除罪清凈。
自原始佛教起,懺悔一直受到修行者的重視。除隨時懺悔以外,每半月定期舉行懺悔儀式,稱為「布薩」。請精熟律法的比丘說波羅提木叉戒本,以使眾人反省過去半月內行為是否合乎戒本,若有犯戒者,則於眾前懺悔,使比丘能長住於凈戒中,長養善法,增長功德。在家信徒於六齋日受持八關齋戒,也能增長善法。另外,一年一次的安居之後,僧眾於七月十五日集會,任由眾人恣舉自己所犯之罪,並對著其他比丘作懺悔,稱為「自恣」。
懺悔的方法與性質也有多種。小乘佛教的懺悔須具五法: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陳述罪名、禮大比丘足。大乘佛教的懺悔方法更加多樣化,而且發展出了不同的懺悔理論和復雜的懺悔儀式。據《摩訶止觀》卷二中說,懺悔分為事懺與理懺。事懺是借禮拜、贊嘆、誦經等行為所做的懺悔,又稱隨事分別懺悔,一般的懺悔均屬此類;理懺是通過觀實相之理以達滅罪的懺悔,又稱觀察實相懺悔。《金光明經文句記》中將懺法分為三類:一作法懺,依律作法而行懺悔;二取相懺,觀想佛之相好等,以為除罪,以上兩種均為事懺悔;三、無生懺,觀實相之理,念罪體無生,此屬理懺。懺悔時所唱之懺悔文,亦因學派、宗派及儀禮種類之差別而有異。一般以唱誦《華嚴經普賢行願品》中的偈文最為通行,該文日:「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痴,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
中國佛教的懺法儀則起源於晉代,漸盛於南北朝,至隋唐大為流行。比較有影響的懺法有:梁武帝為超度其夫人郗氏所制之慈悲道場懺法,俗稱《梁皇寶懺》;天台宗的懺法比較豐富,智額依《法華經》製成的《法華三昧懺儀》、《金光明懺法》、《請觀世音懺法》等,開創了獨具特色的天台止觀的懺法;三階教有信行撰制的《禮佛懺悔文》;凈土宗有善導撰寫的《凈土法事贊》、法照創制的《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贊》;華嚴宗有宗密的《圓覺經道場修證儀》等。唐開元年間,智舁集成《集諸經禮懺儀》二卷,這是各種懺法儀式最早的綜合刊本。
宋明以來,不斷有新的懺法創制,懺事也十分流行。天台名僧四明知禮十分重視禮懺的修行,著《金光明最勝懺儀》、《大悲懺儀》、《修懺要旨》等文。慈雲遵式亦廣修懺法,被尊稱為「慈雲懺主」,他制定的懺法中以往生凈土懺儀最為普及。明代懺法廣泛流行,舉行懺悔儀式遂成為佛教僧侶的一項重要工作,以至於出現了專赴俗世之請而作佛事的應赴僧。明末雲棲襪宏廣作懺法,重訂《水陸道場儀軌》、《瑜伽集要施食儀軌》等,在他的影響下,又有許多新的懺法出現。懺法到近世仍是佛教中比較有影響的宗教活動之一,通行的懺法有《梁皇寶懺》、《慈悲水懺》、《大悲懺》、《葯師懺》、《凈土懺》、《地藏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