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良
對佛教而言,財富充足並非是件壞事。而佛教對現代社會的參與,其領域遠比古代廣闊。除慈善公益事業外,在文化、教育、環境保護,以至維護世界和平等領域,佛教都可以發揮作用,作出貢獻。
佛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據統計,其信眾人數達3.6億。佛教有一套嚴密精緻的理論體系,其對世界、對生活的看法,與世俗社會有著極大的差別。那麼,它又是如何看待財富的呢?
佛教的根本目標是追求解脫。小乘佛教傾心於個人解脫,大乘佛教致力於眾生解脫,這就有了普渡眾生之說。對於全心全意追求解脫的佛教徒來說,財富就完全失去了誘惑力乃至必要性,可以全無。但畢竟不是所有的佛教徒都能隱居潛修,與世無涉,與人老死不相往來。佛法的薪火相傳,需要佛教團體的世代相承、綿延不絕。而即使是小乘的教團,也需要一定的財富作為生存資源和發展手段;大乘僧俗教團的弘法利生事業,則更需要財富作其支撐。財富越多,可做的事業就越大。大有大的用處,因而,財富之大有,絕非是件壞事。
佛教徒中,有一部分人是一心出世、全力修證的。他們往往採取苦行的修法,故而視一切財富若糞土。佛教中的苦行,可追溯到佛陀釋迦牟尼。佛陀在最初出家時,就修了六年苦行。據他自己描述:記得我那時每天只吃一個山楂子,或是一粒米。我的軀體變得特別瘦弱,四肢如乾枯的蘆葦,臀部像駱駝的蹄子,脊椎像一縷頭發,胸骨參差突兀,就像屋頂露出的房椽。眼窩深深地凹陷,眼珠幾乎消失了,就像放入溪水中的一片鏡子,小得難以辨認。我的頭就像灼日炙烤下枯萎變空的葫蘆一樣乾巴。用手觸腹,會碰到後脊,用手觸脊會碰到肚子。
對於苦行者來說,他們追求的是徹底解脫的大自在,因此,世間的一切對他們都沒有意義,不存在吸引力。他們並不故意蔑視財富,但也不把財富看得比其他世間事物更為重要。在他們看來,世間的一切事物包括財富,若讓其盤踞在心中,都會對他們的最終目標形成障礙;只有將它們徹底排斥,才能清凈身心,獲得大成就。
但苦行並非是佛教修行的根本方法,釋迦牟尼在修了六年苦行後,放棄了苦行,並告誡他的弟子,要行中道(非苦行非放縱之道)。中國禪宗的六祖慧能,更說了一首著名的偈: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而入世的佛教,便須處理與財富的關系,並且,這種關系隨著時代的推進,變得越來越復雜。
佛教所需處理的與財富的關系,包括獲取財富的方式、運用財富的方式等。原則上說,要做到取之有道,散之有道。但如何才是合道,仍有不同的考量。
原始佛教對財物的態度,是接近全無,或者說是准全無。原始佛教實行乞食制。僧人不生產,也不積聚錢財食物。每到吃飯時,僧人去化緣。人們給或不給,給多給少,給好給壞,僧人都不計較。佛陀圓寂後,佛教僧團因意見不同而發生分裂,按南傳佛教的說法,這些不同意見共有十事。而十事的第一件事是:能不能將食鹽儲備起來,以供他日之用。最後一件事是:能不能儲蓄金銀財產。可見無論是儲備日常用品還是儲蓄金銀財產,在原始佛教時期,都是不合戒律的。原始佛教只是將財富視為維持最基本生存條件的必要手段。他們所要獲取的,只是衣食、坐具、藥品等基本的生存資源;獲取的方式,是通過佛教信眾的施捨。
但在其後的演變中,隨著私有制的日益鞏固,佛教僧團中也開始積聚食物錢財了。但僧團獲取食物錢財的方式,仍是由在家信眾施捨。當佛教傳入中國後,佛教的這種生存方式頗遭非議,最終導致了禪宗的農禪,其生存方式變他人施捨為自力更生。
禪宗從初祖達摩到三祖僧璨,無論祖師還是門徒,都還行頭陀行,一衣一缽,隨緣而住,並不聚集定居一處。到了四祖道信、五祖弘忍時代,禪風一變。四祖道信入黃梅雙峰山,一住三十餘年,弟子聚集多達五百。五祖住東山二十餘年,弟子多達七百。這兩代禪宗弟子定居一處,集體生活,實行生產自給,把日常生活和生產勞動都當作禪的修行,過著一種農禪的生活。此後又有禪宗高僧懷海制訂《百丈清規》,提倡一日不作,一日不食。
農禪是中國佛教對中國社會的一種適應。農禪之所以可行,是因為禪宗在提倡生產勞動的同時,又將參禪與生產勞動相結合,既實現了生活上的自力更生,又不耽誤修行,這是中國佛教的特色和貢獻。許多禪師就是在生產勞動時開悟的。如香嚴禪師在田間除草時,把一塊瓦礫拋出,瓦礫擊中竹子,發出清脆的響聲,在此一瞬間,香嚴開悟了,說出了著名的開悟偈:一擊忘所知,更不假修持。動容揚古路,不墮悄然機。處處無蹤跡,聲色外威儀。諸方達道者,咸言上上機。
然而,農禪這種自力更生獲取生存資源和財富的方式,畢竟只是特例,古代社會的絕大多數佛教僧團還是依靠施捨,來求生存、求發展。但即使是依靠施捨,在佛教發展過程中,佛教僧團還是經常能積聚大量財富。這就產生了一個新問題:如何運用這些財富,或如何散之有道?
用財和散財的方式,當然與獲財的目的緊密相連。從本質上說,佛教是不應占據和享受社會財富的,因此,由眾生施捨而獲得的財富,除滿足僧團的基本物質需求外,其餘部分應該用來造福社會、造福眾生。否則的話,不但違背佛理,招致世人詬病,而且在極端情況下,還能使佛教招致滅頂之災。中國歷史上有四次滅佛事件(被稱為三武一宗滅佛),其原因當然是多方面的,但經濟方面的原因也不容忽視。每當佛教的經濟實力、物質財富積累到了占社會財富的相當比例後,當教團的人數增加到佔全國總人口的一定比例後,佛教就會受到激烈的批評,乃至發生排佛滅佛事件。
而本著大乘佛教普渡眾生的精神,佛教僧團理應積極地開展利益眾生的各項事業,尤其是慈善事業。中國佛教的慈善事業,有著悠久傳統。早在北魏,就出現了僧祗粟,用於欠收之年賑濟飢民。此後,寺院建義倉、悲田坊、安樂坊、養病坊、安濟坊,甚至還有專收麻瘋病人的癘人坊、福田坊,還有埋葬無主屍首的漏澤院等。而在災荒和戰亂年代,各寺院普遍施粥、施衣、施葯、施棺。另外,在民間公益事業方面,寺院和僧人經常發起或參與了修橋鋪路、開渠挖溝、植樹造林、放生護生等活動。佛教的這類消災解難、扶貧濟困活動和慈善公益事業,既減輕了民眾的苦難,又增強了佛教的影響力,使其教義更能為人們接受。
三、大有可大展宏圖
佛教的慈善公益功能,在傳統社會中就很發達,而在現代社會中,憑借著現代社會豐富的財力,此功能更加發揚光大,從而更充分地體現了佛教的慈悲精神。在這方面,台灣的慈濟功德會就是一個成功的例子。
慈濟功德會現在已名滿天下,哪裡有災難,哪裡就有慈濟人解困救難。例如,台灣人向大陸人捐獻骨髓,就是慈濟功德會所屬的醫院進行的。
慈濟功德會是由比丘尼證嚴法師1966年創辦的。一開始,她們共有6位比丘尼和30位信徒。6位比丘尼奉行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原則,靠做嬰兒學步鞋來維持生計並積累資金,而30位信徒則每人每天在上菜市場前,先丟5毛錢在竹筒里,貢獻給功德會。有了資金後,功德會開始在本地區救急救病救災。而後,慈濟功德會的名聲越來越響,募集的資金也越來越多。但證嚴法師有個原則,所有募集的資金,她們分文不動,全用於慈善事業,她們自己的生活至今仍靠做手工活來維持。漸漸地,慈濟功德會的影響越來越大,慈善事業也越做越大,從本地區走向台灣全島;繼而又在五大洲的數十個國家成立了慈濟分會,在當地照顧孤苦老人、流浪人,進行義診,發生災難時進行救濟。除了慈善事業,慈濟功德會又開辦了醫院,投資教育,如護士專科學校、醫學院等。從1990年起,慈濟功德會又提供洛杉璣黑人學區的西方學院護理系學生獎學金。這一善舉幾乎馬上就結出了善果,1992年洛杉磯黑人大暴動時,許多人遭難,而華人則倖免於難,因為該城黑人對慈濟功德會的長期幫助心存感謝。
1991年大陸發生水災,慈濟功德會打破種種阻力,到大陸賑災。賑災款來自於在台灣發動各階層人士捐款,慈濟功德會的影響力是如此之大,以至賑災款中有領救濟金老人的捐款,還有監獄中犯人的捐款。慈濟功德會用這些捐款,在安徽、江蘇、河南等地,為受災村民建慈濟村和敬老院,還建了小學和中學。例如,在江蘇興化,慈濟功德會就建了4所中學和4所小學,為15個社區568戶人家建房,還建敬老院148所。
佛教的慈善功能,除了通常的濟貧救困作用,還具有佛教的特點。佛教教義認為,慈善性的施捨,除為接受施捨者提供幫助,還能為施捨者培植福分。因此,慈善事業作為利益眾生來說,既利益了被施捨者,又利益了施捨者。而慈濟功德會的慈善事業正是立足於要利益施捨雙方的原則。例如,在建慈濟醫院時,有一日本人願捐2億美元(相當於80億新台幣),以感謝中國放棄二戰賠款的善舉,而建醫院只要8億新台幣。但證嚴法師沒有接受這筆捐款。她的考慮,一是不願讓外國團體掌控醫院;二是希望讓每個台灣人都有種福田的機會,讓更多的人培植福分,其意義要勝於讓一人培植福分。基於同樣的考慮,慈濟功德會也不提倡一次性地捐筆巨款,例如,假如有人要一年一次性地捐120萬元,那還不如每月捐10萬。因為愛心應該時時培養,心中應時時存有愛心,而不應將善舉作為任務,貪圖方便,一次性地了事。
上述例子充分表明,財富充足並非是件壞事。而佛教對現代社會的參與,其領域遠比古代廣闊。除慈善公益事業外,在文化、教育、環境保護,以至維護世界和平等領域,佛教都可以發揮作用,作出貢獻。在這種社會參與中,佛教這一古老的宗教團體,需藉助財富之大有來大展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