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三學?
三學通常被認為是對早期佛教修持的全部內容的概括。三學,梵文trisiksa的意譯,即戒學、定學和慧學。前面提到的正見、正志、正語、正業、正命、正方便、正念、正定等「八正道」,可以歸納為三學的內容。正語、正業、正命三者為戒學,正念、正定為定學,正見、正志為慧學,就修學佛法的基本態度和要求而言,方便通策戒、定、慧。
佛教的戒、定、慧三學是一個相互聯繫的有機整體。東晉名僧道安總結為「戒者,斷三惡之幹將也;禪者,絕分散之利器也;慧者,齊葯病之妙醫也。」其中尤以定、慧關係更為密切,慧遠認為:「禪非智無以窮其寂,智非禪無以深其照,則禪智之要,照寂之謂,其相濟也。」當然,禪智皆以嚴持戒律為前提,在家出家均以戒為修行的基礎。可以說,戒、定、慧三學從不同的方面概括了佛教的全部內容。
1.戒是佛法之總門,定慧二學之基礎。釋迦牟尼佛在世時就反覆強調「戒是正順解脫之本」,圓寂時咐囑弟子們要「以戒為師」。在佛教中,戒、律經常連用,泛指佛教為出家、在家信徒制定的一切戒規,可以說是佛教徒防非止惡以確保正行的法律。佛教之所以能流傳數千年而至今不絕,並在現代社會中傳播不息,與戒律的作用是分不開的。嚴格地講,戒與律在佛教中是有一定區別的。戒,原為佛陀在世時,舉外道的非行來教誡信徒,故其適用於出家和不出家的所有信眾。作為為出家和在家信徒制定的戒規,隨著佛教的發展,其條款也逐漸增多,從五戒、八戒、十戒,直到二百五十戒、三百四十八戒等,它涉及信徒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眾多戒條中,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是最基本的戒條,它是佛門四眾(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必須遵守的基本戒條。佛教的戒條一般又分為「止持戒」和「作持戒」兩大類。止持戒為防非止惡的各種戒,例如「五戒」、「十戒」等;作持戒為奉行眾善的戒,如「二十犍度」等。律與戒不同,據佛典中說,律是專為出家的比丘、比丘尼所制定的禁戒,一般在家信徒不得聞知。在佛典經、律、論三藏中,在家信徒「得聞二藏,謂論及經,毗奈耶教是出家軌式,俗不合聞。」佛陀在世時,於修道生活中,針對實際具體的需要而制定規范,這叫做隨犯隨制(隨緣制戒)。佛弟子之出家眾如犯惡行,佛陀則必教誡:今後同樣之行為不可再犯,如再犯,則處罰。故律必附有處罰之規定。律是專門針對出家眾而制定的,是被動的,故與戒應有所區別。
佛教的戒律是建立在因果報應理論基礎之上的。它具體到要求信徒在修行生活中,為了保證信仰的純潔性和最終獲得解脫,在某時、某地應該說什麼,應該做什麼,或不能說什麼,不能做什麼,這種不斷地為善去惡、改邪歸正的持戒過程,就是逐漸超脫生死輪回獲得解脫的過程。戒律在梵文中雖有多義,但從根本上說,其精神是相通的,即都是要修習佛法者清凈自心,為善去惡。戒律作為佛教經、律、論三藏之一,戒、定、慧三學之首,在佛法中佔有重要的地位,因此說「戒為無上菩提本」。'
2.定,即禪定,是梵文sam丘dhi的意譯,音譯作「三昧」或「三摩地」等。《俱舍論》卷四將它定義為「心一境性」,即心專註一境而不散亂。「定」的含義比較寬泛,一切息慮凝心之法都可稱為定。佛教認為,由定可以發慧,即通過修定可以獲得正確觀悟宇宙人生本質的智慧。在這個意義上,「定」也被譯為「止」,「慧」則可譯為「觀」。僧肇在《注維摩經》中說:「繫心於緣謂之止,分別深達謂之觀。止觀,助涅槃之要法。」由於依「止」而有「觀」,真觀必寂然,故佛教中常常「止觀」並舉,意與「定慧」相近,謂依「智慧」而「攝心人定」,又依「定」而觀悟佛教真理。
在佛教中,定又往往與「禪」連用表達更廣泛的意義。禪,為梵文dhyana音譯「禪那」之略稱,意譯為「靜慮」,即靜心思慮。在佛教中,禪的本義大致有二:一是心注一境,使紛亂的心緒意念寧靜下來,此與止或定相近;二是正確地審視思慮,如實地了知宇宙人生的真諦,此與觀或慧相近。由於「定」的主要特徵是「靜心」、「息慮」,而「禪」則還包括了在靜心息慮基礎上的「正審思慮」,具有一定的觀想內容,具有「如實了知」的慧觀作用,因此,佛教所說的「禪」在一定意義上包含了定與慧這兩方面的內容。《俱舍論》卷二十八中說:「諸等持內,唯此攝支,止觀俱行,最能審慮。」這里的「等持」,是「定」的意譯之一,唯此的「此」,指的就是「靜慮」,即禪。意思就是說,唯有「禪」這一種「定」才同時包括了止與觀兩方面的修行。雖然「禪」與「定」的內涵並非完全一致,但在佛教的實際使用中,兩者卻並不總是非常嚴格地限定於它們的本義,而是經常地泛指靜心觀想一類的宗教修習活動。在更多的場合,特別是在中國佛教中,禪與定往往合稱為「禪定」,用以表示通過精神集中、觀想特定對象而獲得悟解或功德的思維修習活動,含義更為廣泛,其作用被抬到極其重要的地位。在中國影響深遠的禪宗,更主張以「禪定」來概括佛教的全部修習。禪定作為小乘「三學」和大乘「六度」之一,在佛教中的地位也是非常重要的。
3.慧,即佛教的智慧,這是佛教全部修行的目標。所謂「由定發慧」,說明修行禪定的目的也就在獲取智慧。因為在佛教中,獲得了智慧,也就實現了解脫。若細加分別,智與慧在佛教中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繫的。
智,梵文為jndna,音譯作閣那、若那,意為於事理能決斷,指由修習佛理所獲得的辨別現象、判斷是非、評判善惡的認識能力。這種認識能力因人修習佛理的水平不同而有高下之分。在佛教中,智分為有漏智和無漏智,根本智和後得智,以及一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乃至佛智等,故有「如來四智」、「菩薩五智」和「十智」、「二十智」等不同的說法。例如,法相唯識學認為,凡夫有八識,至「如來」地則分別轉為四智:第八識轉為「大圓鏡智」,第七識轉為「平等性智」,第六識轉為「妙觀察智」,前五識則轉為「成所作智」。佛智也稱「聖智」,它並不是凡夫俗子通過感官對外部世界的認識,那種認識佛教稱之為「俗智」,也稱為「識」。在佛教中,智與識是對立的,因而只有佛智才稱得上是真正的「智」。智,在佛智的意義上,就與「慧」相通。
慧,梵文為mati,音譯作末底、摩提,指通達事理、決斷疑念、取得決斷性認識而把握真諦的那種精神作用。慧有「有漏慧」與「無漏慧」兩種。前者與煩惱法有不可脫離、相互影響的關係,屬於「智」的性質。後者也稱聖慧,又分三種:由聞法而來之慧,稱做聞慧;由思考而來之慧,稱做思慧;由修行而來之慧,稱做修慧;合稱聞、思、修三慧。在佛教中,慧筍非一般所謂的知識或智慧,而是特指聖者所具有的一種觀照能力,特指能觀照萬法性空的「般若」智慧。《成唯識論述記》中說:「所謂末底,是慧異名,與般若無別體。」只有般若這種無上智慧,才是佛教所說的智慧。可見,在佛教中,決斷日智,簡擇日慧,或知俗諦日智,照真諦日慧,兩者有所不同而又緊密相連。
佛教智慧與世俗知識的不同,在於世俗一般的知識是以感性知識為基礎,並根據已有的知識而遵循一定的邏輯程序推導出新的知識,而佛教的智慧則可以摒棄感官及世俗的思考規則,超越一般的邏輯順序,通過調控心理意識,直契人心本源和宇宙實相。《阿差末菩薩經》中說佛教智慧具有「若無所受,亦無希望,心不懷念,無所慕樂,志不望報」的特點。由於佛教認為「智慧」能洗眾生煩惱之垢,故將智慧譬之為水而稱「智慧水」;能斷煩惱、絕生死之絆猶如利劍,被喻為「智慧劍」;能破愚痴之暗,故稱「智慧燈」;能燒煩惱之薪,故稱「智慧火」。此外,在佛門中還有「智慧箭」、「智慧海」、「智慧雲」、「智慧風」等等不同的說法。
佛教解脫論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強調慧解脫。佛陀之所以被稱為佛陀,就在於他證得了智慧,成為覺悟者。隨著佛教各種理論的發展,佛教對智慧也作了各種各樣的分類,有的分類甚至多達數百種。大小乘佛教對智慧的解釋與追求也不盡相同,但「依定發慧,依慧證理斷惑」,仍是大小乘佛教共修的重要內容。「慧解脫」成為佛教不同於其他宗教的一個顯著標志。
總而言之,戒、定、慧三學構成一個有機整體,也概括了學佛者修持的全部內容。戒是修行佛法的基礎和入門的准備,只有通過戒,才能深入佛法的核心。禪定是生起智慧的修行,不修定,智慧無由得起。智慧是斷除煩惱的關鍵、獲得解脫的根本和救度眾生的憑據,是修行的最終目的。隨著佛教的傳播與發展,大乘佛教將重偏自我修學的戒、定、慧三學擴大為具有廣泛的社會內容的以自利利他為特點的「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