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群教授:融合的佛教 第八章 法界論——兼論融合的方法論基礎

融合的佛教

第八章 法界

——兼論融合的方法基礎

宗密的華嚴思想,較多地吸收了法藏,特別是澄觀的觀點。他最初接觸華嚴宗的作品,是相傳為杜順所作的《華嚴法界觀門》(1),後來又直接師事澄觀。法藏是華嚴宗的實際創立者,華嚴思想的主要代表之一,從澄觀開始,華嚴人對法藏的觀點加以發展,宗密也在這種發展之列。

華嚴法界觀的內容,依照澄觀的分析,就是法界緣起論,其中包括一真法界和四法界內容:「言法界者,一經之玄宗,總以緣起法界不思議為宗故。然法界之相,要唯有三,然總具四種:一、事法界;二、理法界;三、理事無礙法界;四、事事無礙法界。」(2)這四種法界從觀法的角度看,又是三觀所觀的對象,這三觀是: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和周遍圓融觀。真空觀是觀理法界理事無礙觀是觀理事無礙法界,周遍圓融觀是觀事事無礙法界。宗密的法界理論,也不出乎這些具體內容,但在一些基本的問題上,有重大突破,特別是對一真法界法界的定性,與傳統觀點有所不同。同時,宗密還注重運用華嚴思想方法論,來建構其融合論的體系。宗密的融合論的方法一是由圓覺的「圓合」特徵體現出來的,二是由法界觀的圓融無礙所體現。圓合體現出的方法,還比較抽象,性相、本末、體用之間,究竟如何具體融合?都沒有進一步的說明,而這在法界論里都很明確。

第一節 一真法界

一真法界華嚴宗的本體概念,在宗密的思想體系中,其地位相當於真心或圓覺,都是同一層次概念,宗密又把一真法界規定為心,這與傳統華嚴觀點有別。作為真心本體的一真法界之和現象之間的關系,宗密是用性起和緣起來分析的,性起法唯善,性起含融合義,緣起法有善有惡,緣起無融合義。

一、法界概念分析

法界的解釋,從法藏到宗密,有一個理論概括不斷提高的過程。分別而言,法和界有不同的含義。法藏說:「一小塵緣起,是法;法隨智顯,用有差別,是界。」(3)法,是指緣起之法,由真如緣起的事相;界,是指差別,不同事相之間的分別。法藏更詳盡的解釋是:

法有三義:一是自性義,二是軌則義,三對意義。界亦有三義:一是因義,依生聖道故……二是性義,謂是諸法所依性故……三是分齊義,謂諸緣起相不雜故。(4)

體現了本體原因現象意義之不同。合而解釋之,法界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差別的事相構成的世界,事法之界。法藏說:「數過剎塵,一一皆悉遍周法界,不相障礙。」(5)所說法界,即含此意。二是指這個世界背後的本體,即真如法界真如又是同等意義概念。法藏說:「葯病雙泯,靜亂俱融,消能所以入玄宗,泯性相而歸法界。」(6)歸法界,就是歸本體本體法界體空一切,平等一如,如同虛空,所以又稱為平等法界,萬法因這個平等法界本體作用,而體無差別,「本來平等,同一法界」(7)。又稱真如。法藏引用《華嚴經》的觀點,稱這個法界真如法界,在華藏世界海中,不論是山河大地,還是樹木森林,乃至一塵一毛,一一無不皆稱真如法界(8),都是真如法界為本體。

澄觀對法界概念出了更為明晰的分析,分別理法界和事法界的不同情形,理法界中,「界」是「性」的意思,指萬法的體性本體。「理法名界,界是性義,無盡事法同一性故。」(9)而事法界中,「界」是「分」的意思,指本體緣起的各種不同的事相。「事法名界,界則分義,無盡差別之分齊。」(10)也是把法界解釋為本體和現象兩種基本意義

宗密對法界的解釋,有繼承澄觀之處,分別不同的法界,也釋為三義:「事法界者,界即分義;理法界者,界即性義;無障礙法界者,即『分』、『性』相即而無礙也。」(11)不過,在法界的一般性意義上,宗密突出了法界本體意義,把界的「性」的意義理解為真性也就是人的主觀真心,或如來自性清凈心,而不是把法界規定為客觀精神真如。「言一切法界者,界即性義。」(12)此性就是唯一的真心,宗密稱其為無二真心:「言一法界者,即無二真心,為一法界。」(13)他還法界如來藏作了比較,結論是有同有別:「法界性者,界性與藏心,體同義別。」(14)言其同,是體性之同,都是講心。但如來之心法界之心又有差異,第一,有情界中,講如來藏性,無情界中,講法界性。如來藏僅指有情眾生本性法界則指無情世界本性,在無情世界中起作用草木瓦石、山河大地構成的世界,其本性法界解釋。宗密的這層意思,實際上把法界解釋為法界性,又等同於法性了。第二,如來藏僅指心這一本原,而法界還包含了融合的意義。「法界則情器交徹,心境不分如來藏則但語諸佛眾生清凈本源心體,如雲能造善惡,能起厭求。就法界言,則無斯義。據此,則藏心克就根源,界性混其本末。混則普該之義易信,克則遍周之理難明。」(15)如來藏的意義,在於指明眾生清凈之心的原理,不涉及和其緣起現象界的融合關系。而法界則不同,其理論重點在於強調真心和它緣生的世界之間的融合,所謂「情器交徹,心境不分」,就是理事無礙,本末圓融關系法界的本質就是講融合,體現出圓融無礙的特徵。從這一也可以看出,為什麼在講完真心論、如來自性清凈心之後,還要討論法界論,前者只為宗密提供了本體論的基礎,後者不僅提供此種基礎,還具有方法論的意義,提供融合的方法原則,必須討論到這一點,對於宗密佛學思想基礎性理論才算了解得比較全面。

二、一真法界含義

一真法界,是澄觀對華嚴思想的概括,特別是對法藏的華嚴思想的總結,指心,具體含有法界緣起論和四法界論。澄觀說:

統唯一真法界,謂總該萬有,即是一心,然心融萬有,便成四種法界。(16)

他把一真法界解釋為唯一無二之心,由此真心緣起世界傳統法界緣起論,就被詮釋為真心緣起論。他又稱其為「玄妙體」:「一真法界,為玄妙體,即體之相,為眾妙矣。」(17)是各種現象的終極本體

法界緣起在法藏的理論中,有兩層意義:第一是指萬法由真如緣起,由如來藏心緣起這一意義,也叫性起,稱性而起。《華嚴經》中有如來性起品》,《起信論》中有真如緣起論,這些都構成法藏性起論的思想資料。能夠生起萬法的本體,稱「自性清凈圓明體」,它先天具有自性滿足的一切功德清凈性質。本體清凈,處染而不染,修行而不得,是自性清凈清凈之性又能遍照一切,無幽不燭,稱為圓明。由此清凈圓明之心緣起世界,是為法界緣起:「是心即攝一切世間、出世間法,即是法界大總相法門體。」(18)又稱為性起:「依體起用,名為性起。」(19)第二是指整個事相差別世界,事法之間互相依賴,互相聯繫,互相融合,構成一個大緣起世界。實際上是諸法互為緣起而構成的世界,這也稱為法界緣起。法藏更強調這一意義,他曾說,事法差別之界,「總合為一大緣起法,隨有一處,即有一切,無礙圓融,無盡自在」(20)。他又這樣描述法界緣起:「夫法界緣起,無礙容持,如帝網該羅,若天珠交涉,圓融自在,無盡難名。」(21)這實際上是以事事無礙、重重無盡解釋法界緣起

宗密講的一真法界,就是清凈本覺靈知真心眾生的主觀自心他說:「一真者,未明理事,不說有空,直指本覺靈源也。」(22)這種本覺靈源,也就是圓覺妙心,從本質上講法界、一真法界、圓覺、真心、真界,都是同一層次概念。一真法界是一個空寂之體,沒有理和事的區分,也沒有空和有的分別,相當於《起信論》中依一心而開二門的「一心」。「《起信論》於此一心,方開真如生滅二門,此明心即一真法界。」(23)在一法界空寂體上,只有靈知獨存:「空有雙絕,但是覺心,獨鑒明明,靈知不昧。」(24)這把一真法界等同於靈知之真心。一真法界,澄觀有時用「真界」概念來取代,宗密則將真界還源為一真法界。「真界者,即真如法界法界類雖多種,統而示之,但唯一真法界,即諸佛眾生本源清凈心也。」(25)真界,在性質上類似於儒家所講的「乾元」,但乾元只是現世天地之內的本體,而真界則是現世和出世間一切法的本體,沒有一法不是自心所現,沒有一法不是真界緣起。因此,從宇宙論的「生成」角度看,沒有一是在真界之前,「萬法資假真界而得初始生起也」(26)。當然,一真法界不只是一個生成論的概念,更是本體論的范疇。真界,既是邏輯上在前,也是時間上在先的。

一真法界的這種本體作用,宗密稱之為性起或緣起:「一法界心成諸法者,總有二門:一性起門,二緣起門。」(27)

性起的意義是指真性和萬法之間的一種體用關系真性是萬法的本體。「性即上句真界,起即下句萬法。謂法界性全體起為一切諸法也。」(28)法界具有空寂之義,但這種空寂,並不是寂然無動的死寂。在宗密看來,法相宗對真如看法,只是強調凝然不變,絕對不動,因而沒有性起的觀點華嚴宗講法界空寂,是具有湛然靈明的空寂,空而不礙事法之有,法界全體起為萬法,而不自性空寂。這樣的性起,實際上包含了融合的意義這一點宗密有特別的分析:

既世出世間一切諸法全是性起,則性外更無別法,所以諸佛眾生交徹,凈土穢土融通,法法皆彼此互收,塵塵悉包含世界,相即相入,無礙熔融,具十玄門,重重無盡,良由全是性起也。(29)

既然諸法都是真心性起而有,那麼諸法性空,平等不二,也就可能互相融合,構成一個重重無盡的融合的世界

性起之法,全是善法,不能說明惡法的起源,而緣起則可以解決這一問題,所以在性起之外,還要進一個緣起(30)。緣起分為染緣起和凈緣起。染緣起,就是討論惡法或染法的起源的。宗密認為,眾生雖有真性以及由真性稱性而起的各種善法,但由於執而不能得,因而妄想顛倒,執著於惡法,形成染緣起這是眾生自己的無明來解釋惡。凈緣起實際上是講除去煩惱,悟得本心性起的善法。與性起說的另一個不同,緣起不涉及融合的問題。

一真法界衍生出的事相,又分為四種,稱四法界:理法界、事法界理事無礙法界和事事無礙法界這是澄觀的總結:「心融萬有,便成四種法界:一、事法界,界是分義,一一差別,有分齊故;二、理法界,界是性義,無盡事法,同一性故;三、理事無礙法界,具性、分義,性、分無礙故;四、事事無礙法界,一切分齊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無盡故。」(31)其中的三重法界都是不同觀法的觀照對象,即真空觀、理事無礙觀和周遍含容觀的相應的觀照對象,從三觀的角度而講,華嚴也有三種法界的提法,沒有事法界。依宗密的解釋,事法界不能獨立存在,乃是依理而有,所以也可不單獨列出。「事不獨立故,法界宗中無孤單法故。」(32)但即使是在華嚴法界觀門》中談真空觀時,實際上也結合理事而談的。此處依照三觀的次序分別討論宗密的四法界理論。

第二節 真空

真空觀,所觀之境,就是理法界。關於理法界,智儼說:「體實即是理。」(33)以事法的本體作為理。法藏以微塵為例而說:「塵性空無,是理。」(34)以塵代表事物之相狀,塵無自性,引起此塵生起原因,就是理。澄觀講「無盡事法,同一性故」時,是以一切事物的共同本質為理。

宗密也以理法界為本體,但他將此直接解釋為本心:「理法界也,原其實體,但是本心。」(35)本心概念,常常是禪宗喜好的用語,這從一定程度也可說是宗密以禪宗華嚴之又一例。

這個理法界之心本性空寂,《華嚴法界觀門》稱其為「真空」。真空就是心。宗密認為,它體現了空寂之心具有的有和無(或色和空)的奇妙關系空寂之心,是真實的有,不是妄念緣慮而生起之物,因而是「真」。同時,這種真實的有又不同於具體的有形狀或質感的感性存在,相對於這種感性存在而言,此心此理,又是一種空,是無。「言真空者,即靈妙心源,但約不虛妄,故言真;非色相,故言空。」(36)所以,在「真空這一概括中,體現了佛教非有非無的中道觀。

因此,在這個真空觀或理法界中,主要討論色空關系。在這個問題上,宗密繼承傳統的理論,但又堅持自己的看法,特別是和澄觀有不同的意見,體現了華嚴在此問題上的最新研究。具體的討論框架,宗密全依《華嚴法界觀門》而說四重關系,實際的觀點就是: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空無礙、色空雙泯。這種討論,應該說是上承魏晉佛學中經常涉及的色空關系論,並由色空觀而轉向華嚴理事觀,而魏晉佛學中的色空觀承繼印度佛學思想資源時,也有先秦哲學中有關系論的影響,華嚴宗的理事觀又影響到宋明理學的理氣論。這樣從中國文化的發展史中,可以理出這一理論的演進線索:有無——色空——理事——理氣。不同思想之間的相互影響就是如此。

一、會色歸空觀

這是第一重討論,用傳統觀點來看,就是講的色即是空是從色的角度論色空關系,基本精神有兩條:一是破斷空,二是破有實色。斷空是無色之空,和色沒有任何關系的空。實色即認為實有其色,事法是真實的存在。會色歸空的意義,宗密依《華嚴法界觀門》,也用四層意義來說明。

第一,色不即斷空,色即真空

華嚴法界觀門》用「色不即空,以即空故」表達這一點,對此必須分析空的意義。「色不即空」,是說色不即斷空,色離斷空;「以即空故」,是說即是真空,色不離真空這一意思,也可以理解為色不是空,色即是空

色不是空,是說色不是斷空。斷空,其基本的特點是「虛豁斷滅,非真實心無知無用,不能現於萬法」(37)。依照宗密的一貫觀點,這是指死寂之空,無知之心,不能顯示現象,因此不能和現象形成融合的關系。這種心,自然不能稱為真實心。斷空有兩種一是離色明空,二是滅色明空。離色明空,空存在於色之外。如牆是色,牆外是空,牆外的空,就是離開色而顯現的空。滅色明空。如鑿井,必須清除出土才能形成井的空間。色空是惡性的對立關系,滅除色才能得到空。這兩種空觀,都不能辯證處理色空關系。在討論色空觀時,要避免這樣的空觀。

色即是空即是真空,色全體就是真空。宗密在此用《起信論》的理論解釋說,色本來就是真空所顯現的相用,不是斷空所生,斷空沒有生起萬法的功能不生不滅真心之空,和有生有滅的生滅心,和合而成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具有變現萬法的功能,變現出根、身、器界三種存在,也就是說,變現出色。色沒有自性,都歸於空寂真心

第二,色法之相不是空,色法之性是空。

華嚴法界觀門》也是用「色不即空,以即空故」來表達這一點,對此必須分析色的意義。「色不即空」,講色之相不是空,色法之相,是沒有自性假相,不是空;「以即空故」,講色之性是空,色法之本性事物的內在本質,都是空,本性空無。

前面一層講色不是斷空,色是真空,那麼究竟色相是空還是色性是空?此處說明色之性是空,色之相非空。宗密說,色相非空,比如物體的青黃之色,長短之相都不是空,都是有,但青黃之色和長短之相依賴於真空之性而存在,本身沒有自性本性為空,因而講色之性為空。宗密批評許多人,比如凡夫小乘人和初心菩薩,只聽說經中講色空,就以為色之相真空而不作仔細的辨析,不懂色性是空。

在這裡,宗密還討論了空的三種含義,顯示色與空的區別。第一義為「無邊際義」,指空間的無限性,無邊無限。「空若有邊,則有色法在空界外;空既無有際畔,則佔盡十方邊量,無有其外,更於何處而有色等法耶?」(38)這其實是以一種感性知識來論證空,以抬頭所見之空來推量心之空。第二義為「無壞義」,指空間存在的無限性,時間的無限性。宗密認為,沒有一物存在於空間之外,但也有一物存在於空間之內,如果物在空間中存在,那麼空中就要有一個相應的空間來容納它,這就破壞了空間的渾然一體性和完整性,這就是有壞。這種解釋,具有機械論的色彩,這也是把空感性化的結果。第三義為「無雜義」,空是純粹的空,不雜有任何色的成份。如果空中有色,而且色在空中卻不損壞空,不妨礙空,那樣就使空與色相互混雜,而真空本性是無雜的。這種解釋同樣具有機械論的色彩,但宗密想要說明的是無物不空,物的本性都是空。這一分析,澄觀的《華嚴法界玄鏡》在解釋《華嚴法界觀門》時沒有涉及。

第三,空中無色,所以色不是空;色無自性,會色歸空,所以色就是空。

這一層的意義,《華嚴法界觀門》還是用「色不即空,以即空故」來表達,這需對色和空分別解釋。空既然有無邊、無壞、無雜三義,那麼空也等同於無色,空中無色。從這個意義上說,色不是空,色不即空。這是從空的角度論色空關系。同時,色又沒有自性本性空無。從這個意義上講,色又是空,色即空。這是從色的角度論色空關系。這樣,色不是空,色即是空,兼具兩者,才是真空。用三諦的理論看,第一層意義,從空諦講,第二層,從假諦講,此一層,從中道諦講。

第四,色即是空

這是對上述三層分析的總結。凡是色法,必與真空無異,因為色法無性,自性空無。為什麼色法無自性?宗密作了簡單的說明,色法因緣而起,屬於緣生,緣生色法自性本空。這種空,不是離色空,不是滅色空。而是色當體即空,這種空,才稱為真空

二、明空即色觀

這是第二重討論,用傳統觀點來看,就是講的空即是色,是從空的角度論色空關系。也從四個方面論證,基本方法大致是將會色歸空觀的四重論證顛倒過來,由此體現中道意義

第一,斷空不是色,真空是色。

這一意義,《華嚴法界觀門》概括為「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這需要對空作分析,宗密在此沒有作更多的發揮。「空不即色」中的空,指斷空,斷空不即色,因為它是與色絕對割裂的惡趣空;「以空即色故」中的空,是真空之空,真空不離色之空,即色之空。這一層的觀點主要針對的是「實色論」。從斷空出發,必然會得出實色論的結論,因為只有以實色存在為前提,才會去斷滅此實色,滅色而致空。從真空的角度看,沒有實色的獨立存在。

第二,空不是色之相,空是色之性。

這一意義,《華嚴法界觀門》也概括為「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這需要對色作分析。「空不即色」中的色,是色法之相,如事物的青黃之色,長短之相真空不違色,真空即色,並不是說真空不違此色之相狀;「以空即色故」中的色,是色法之性,真空即色,就是即此色法之性。

第三,空是所依,空不即色;空必以能依作所依,空即是色。

這一意義,《華嚴法界觀門》仍概括為「空不即色,以空即色故」,這是從能依和所依的關系角度論色空。空是所依(真空無色,是色所依賴的本體),色是能依(依於真空),所依不是能依,所以說「空不即色」;但是,所依又只是色(能依)的所依,不是其他事物的所依,所以又不離色,所依即色,從這個角度講,「空即色」,空就是色。

第四,空即是色。

總結上述三層論證。真空必然與色無異,因為色法無我,沒有自性,與真空相同。真空不是斷空,能隨緣而生色法,從色法都是真空緣生的角度看,真空即色。

三、空色無礙觀

在討論了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之後,自然就要進入色空無礙的討論。宗密認為,講色空無礙,雖然有空和色兩個方面,但基本意義只在於一個空,只歸於空,因為色只是一種虛名,一種虛相,沒有自體。

空色無礙的意義,從色的方面看,色舉體不異空,色本身就是空;從空的方面看,空舉體不異色。兩個方面結合起來,就是色空無礙。講空時,是講性空之色,講色時,是講色性之空。宗密認為:如果色是實色,就礙於空,不能與空圓融無礙;空如果是斷空,就礙於色,不能與色圓融無礙。「今既色是幻色,故不礙空;空是真空,故不礙色。」(39)色空無礙,是幻色與真空的無礙。由於這種色空無礙,有佛學修養的人,見色時無不見空,觀空時無不見色,色空平等一致。

四、泯絕無寄觀

在色空無礙的基礎上,色空兩忘,不寄情於色,也不寄情於空。宗密引述說:「不可言即色不即色,即空不即空,一切法皆不可,不可亦不可,此語亦不受,迥絕無寄,非言所及,非解所到,是為行境,以生心動念,即乖法體,失正念故。」(40)這種無念與禪宗講的無念是相同的。

為什麼不可言真空即色呢?宗密說,如果執著真空即色,那麼聖人應同凡夫一樣都能見妄色,凡夫應同聖人那樣都能真空,但事實並非如此,聖人不見妄色,凡夫不見真空

為什麼不可言真空不即妄色呢?宗密說,如果執著真空不即妄色,就會使人們在色外覓空,而不是即色認空,這樣就永遠不能成就聖智。

為什麼不可言色即是空呢?宗密說,如果執著色即是空凡夫見色,應同聖人一樣見色即見空,但事實並非如此,凡夫只迷於色,沒有從色中見空。

為什麼不可言色不即空呢?宗密說,如果執著於色不即空,凡夫所迷執的色,永遠與真空相隔,這樣凡夫就永遠不能成就聖人

綜觀真空觀的四重色空關系的討論,如果從真俗二諦的角度分析,第一重會色歸空,顯示俗即是真,第二重明空即色,顯示真即是俗,第三重空色無礙,雙顯真俗二諦,第四重泯絕無寄,雙泯真俗二諦。如果從空、假、中三諦的角度分析,第一重為空諦,第二重為假諦,第三、四兩重為中道第一義諦,其中第三重以雙照明中道,即同時顯示空、假兩諦,亦空亦假,以此來體現中道,第四重以雙遮明中道,即同時否定空、假二諦,以非空非假明中道。澄觀就是持這樣的看法(41)。宗密則否認此處含有三諦的意義,他認為,如果仔細分析真空觀的意義,可以發現,這裡只是講的真空一諦,即只講了空諦,所有的色空等言論,都是為了成就、證明這個真空觀,如果此處就含有三觀、三諦,那麼下面討論的理事無礙觀等,又應該何種觀?「若此即空假真俗三觀三諦已備,次理事無礙,復是何觀?」(42)在此與澄觀的看法又區別開了

第三節 理事無礙觀

真空觀或理法界所討論的,都只是真空之理,還沒有涉及到理和事的關系真心之體和真心之用關系。進一步討論理事無礙觀,以理事無礙法界為所觀之境,就是理事無礙法界

在討論理事無礙法界之前,有必要先討論一下事法界。智儼解釋事法界說:「相彰即是事。」(43)相狀顯現於外,就是事。法藏則講:「如塵相圓小,是事。」(44)澄觀則解釋得更為精確:事法界,是表示由一一差別的事法構成的統一世界(45)。宗密採納了澄觀的定義,並解釋說,事法界包括三世一切差別之法,凡是人的意識所知的事法,都稱為事法界,「故知法界差別法無不盡也」(46)。宗密所理解的事法界有無限的包容性。

理事無礙法界,是本體之理和現象之事相互融合的世界,依澄觀的解釋,同時具有理法界之「性」和事法界之「分」的意義(47),既是指本性,又是指現象,同時又能性、分無礙。宗密則全依澄觀的觀點。關於理事無礙的具體內容,分為十個方面,可以歸納為五類:相遍、相成、相害、相即、相非。

一、理事相遍觀

遍,指普遍地、全面地、完整地存在於對象之中,「相遍」的意義是,理和事之間,分別普遍地存在於對方之中。分為理遍於事和事遍於理兩門。

第一,理遍於事。

理遍於事的含義是:

能遍之理,性無分限,所遍之事,分位差別。一一事中,理皆全遍,非是分遍。何以故?彼真理不可分故。是故一一纖塵,皆攝無邊真理,無不圓足。(48)

是從理的角度論理事相遍。真性之理普遍地存在於每一事法之中,每一事法都完整地分有了理體,具足真理真理之所以全遍,即全面、普遍、完整在存在於每一事物之中,而不是部分地存在,這是由於真理特性所決定的,真理本身就是一個完整不可分的整體,「性空真理,一相無相故」(49)。真理是一個整體,所以稱其為一相,一相與事物差別特性相比,又可以理解為無相。因此,真理只能是全遍於事,事也只能是全攝此理。

第二,事遍於理。

事遍於理的含義是:

能遍之事是有分限,所遍之理,要無分限。此有分限之事,與無分限之理全同,非分同。何以故?以事無體,還如理故。是故一塵不壞而遍法界也。如一塵既爾,一切法亦然。(50)

是從事的角度論理事相遍。每一事,以至於一切事,都普遍地存在於理體之中,因為事法本身沒有決定自身性質的內在主體,沒有自性,只是理的體現,從本質上看,與理沒有區別,事的本體就是真如之理,所以事能遍於理,與理全同。

此兩門為相遍門,宗密喻為大海和水波的關系大海喻理,水波喻事。一大海全存在於一小波浪之中,但海並不是小,這是大小無礙,理為大,事為小。此喻實際上是說大海的濕性存在於一波之中,海的濕性與每一個具體波浪的濕性是相同的,所以能無礙。大海不只存在於一波之中,同時存在於每一波之中,這是講一多無礙,大海是一,眾波浪是多,大海存在於眾波浪之中,而不失其整體性特點,波浪都體現大海本性而不失其差別性,仍然是波波有別。如同大海普遍地存在於一波之中時,並不妨礙大海全體又普遍地存在於一切波浪。同樣,一波體現大海本性時,並不妨礙其他眾波浪也同時體現大海本性這是各各互遍。

這裡要避開機械性的思考,所謂大小,表面是似乎是講體積的大小,其實是涉及到本性問題,整個海水是大,一波浪是小,但大海以其濕的本性存在於波浪中,而不是說將一個大的物體融入小的物體中。同時,這種融合,事實是在真心基礎上進行的,是在精神領域中進行的,自然是可能的。有人問,理全遍於一粒微塵之中,理為什麼不小,既然不同微塵一樣變小,怎麼又能說理全體遍於一塵?這就是機械論式的思考。宗密對此依《華嚴法界觀門》從理和事兩個方面分別作了詳細的解釋。

從理的角度看,理與事非一非異。一方面非異,事的本性是理,因而理的全體能存在於一事之中。另一方面亦非一,理性與事法現象有區別,理的體性是恆無邊際,廣大無限的,不同於事相的具體性和相對性。這種非一非異的關系,非一就是非異,理就是事,因而無理性能存在於一事之中,而理體非為小;非異就是非一,事就是理,因而一事的本性也沒有相對性局限,所以能普遍地存在於理而又不為大。

從事的角度看,也有理事之間的非一非異的關系理事非異,因而事法能夠普遍存在於一理之中;理事非一,因而理性的存在不影響事法的存在,事法不壞,而能完整存在。非一非異的關系,一方面,非一就是非異,事法就是理性,所以一事能全面、普遍地存在於理性中;另一方面,非異就是非一,理性就是事法,所以事法存在於理性之中而事不必大於理。

對於理事之間各各全遍的觀點也有人會不理解,而提出這樣的疑問:當無邊理性普遍在存在於一事之中時,那麼其他的眾事是否也含攝無邊理性?如果是,那麼無邊理性並不是全體遍存於一事,還同時存在於他事之中,如果不是,那麼一事之外的其他眾事再也不存在理性,這個理就不是全遍於一切事,這與全遍的前提相違。宗密也依《華嚴法界觀門》從理事兩個方面分別解釋。

從理的角度看,理性全體存在於一切事法之中時,並不妨礙其全體同時存在於一事之中,這稱為內外無礙,在外即在內。比如一父有十子,一父作為十子之父時,並不妨礙同時也是其中一個兒子父親理性全體存在於一事之中時,並不妨礙同時全體存在於一切法中。如同父親是十子中一子之父時,並不妨礙其同時也是其餘九子的父親。理的本性是唯一的,可以存在於一中,也可以存在於多中,「同時能遍於內外」(51)。雖然如此,並不證明理性與事相完全等同,在看到理性亦內亦外的同時,也應該看到非內非外的特點,即理性與事相的區別,「理性雖能遍於內外,理性恆非是內外」(52)。

從事的角度看,一事全遍於理性時,並不妨礙其餘事也全遍於理性。同樣,一切法全遍於理性時,也不妨礙一法全遍於理。事相都全遍於理性之中,一事與其餘許多事相,內與外,同時與理性無異,沒有障礙,一事與諸事之間,也互相不妨礙對方的存在。

這種相遍關系是《華嚴法界觀門》和宗密討論理事關系的重點,宗密花了較大的篇幅來說明,充分體現了華嚴特色的思辨哲學

二、理事相成觀

「成」,存在的條件原因。相成的意義是,理和事互相依存,分別是對方存在的理由或前提。不過相成之中,也有虛實之分,理為實而事為虛。分依理成事和事能顯理兩門。

第一,依理成事。

依理成事的含義是:

事無別體,要因真理而得成立,以諸緣起,皆無自生(性?)故,由無性理,事方成故。(53)

是從理的角度論理事相成。根據緣起論的原則,事法因緣而起,引起事法產生的原因就是理,理性隨緣而成就事法。如同有水而有波,波喻事,水喻理。

第二,依事成理。

理能顯理的含義是:

由事攬理故,則事虛而理實。以事虛故,全事中之理挺然露現。(54)

是從事的角度論理事相成。理也只有通過事法的存在才能顯現出來,沒有離開事相而孤立存在的理體。只不過通過事相而顯現的理,事相為虛,理體是實。如同明鏡現像,鏡子光明之性只有通過鏡子所映現的影像來體現。

三、理事相害觀

「害」,表示否定性。「相害」的含義,理和事,又分別是否定對方存在特性因素,是取消對方存在特性的前提。分為以理奪事和事能隱理兩門。

第一,以理奪事。

以理奪事的含義是:

事既攬理,遂令事相皆盡,唯一真理平等顯現,以離真理外無片事可得故。(55)

是從理的角度論理事相奪。站在理的角度看,唯有理,沒有事。事相既然能顯現理性,那麼理性一經顯現,事相就失去了其存在的特徵,只有真理平等顯現。就像水和波的關系,從水的角度看,波能顯示水的本性,只有水,沒有波。

第二,事能隱理。

事能隱理的含義是:

真理隨緣成諸事法,然此事法既違於理,遂令事隱理不現也。(56)

是從事的角度論理事相奪。理隨順因緣成就事法後,理的存在就被事法的存在而掩蓋掉了,事法作為現象存在於外,理性為本質而隱藏於內而不顯,只見事而不見理。如同水能成波,波成後,只見波而不見水。

四、理事相即觀

「即」有「是」、「等同於」、「不離」的含義。「相即」,表示理事之旬的相互聯繫,互不分離。分真理即事和事法即理兩門。

第一,真理即事。

真理即事的含義是:

凡是真理,必非事外,以是法無我真理故,事必依理,虛無體故。是故此理舉體皆事,方為真理。(57)

是從理的角度論理事相即。由於真理必須通過事法才能顯現,真理存在於事法之中,同時,事法自身又沒有自性,依於理而生。因此,理從這個意義上可以說就是事,不離開事,也只有與事法相聯繫的理性,才能稱得上真正的理。

第二,事法即理。

事法即理的含義是:

緣起事法必無自性,無自性故,舉[體]即真,故說眾生即如,不待滅也。(58)

是從事的角度論理事相即。因理之緣生起的事法沒有自性,從這個角度看,事法與理性無異,事全體都是理,事不離理。

五、理事相非觀

「非」也是表示的否定性。「相非」表示理事之異,分為真理非事和事法非理兩門。

第一,真理非事。

真理非事的含義是:

即事之理,而非是事,以真妄異故,實非虛故,所依非能依故。(59)

是從理的角度論理事相非。理雖然與事法相即,但本質上講理事是有別的,理屬於真實的存在,事法屬於虛妄之物,理是所依,事是能依。所以,理不是事。

第二,事法非理。

事法非理的含義是:

全理之事,事恆非理,性相異故,能依非所依故,是故舉體全理而事相宛然。(60)

是從事的角度論理事相非。事法能顯現理體的存在,但事和理也是有本質區別的,這是性相之別,理是事法的本質,是性,事則是這個理性所顯現的相狀。

這種相遍、相成、相害、相即、相非的分析,從肯定和否定方面,對立和統一的方面,全面涉及了理事融合的不同情形。如果從理和事的不同角度看,這種融合還體現出細微的區別。從理的角度看事,則有成、壞、即、離的不同體現;從事的角度看理,則有顯、隱、一、異、逆、順的不同特點。體現出華嚴宗精密、辯證性思維的特點,但精細的思維也容易煩瑣化,宗密正有此特點。不過,佛教的煩瑣和中國傳統經學中的煩瑣是有本質差別的,經學中的煩瑣,缺乏的是思辨意識,因而影響到其理論的深度。

第四節 周遍含容觀

周遍含容觀的所觀之境,是事事無礙。「周遍」是全面、普遍地存在於對方之中,是「入」;「含容」,是把對方含攝於自身之中,是「攝」。

事事無礙法界,依澄觀的解釋,其「界」字具有「性」和「分」的兩種含義:「第四法界亦具二義,性融於事,一一事法不壞其相,如性融通,重重無盡。」(61)性是理性,分是事法的差別差別事法的融合,基礎理性,事法都依理而生,相互之間因而能攝入無礙。也有十重融合的關系,依宗密的解釋,不外乎三層意義,即:法義體用融合、周遍、含容,其餘七重都是在此基礎上的進一步解釋。

一、法義關系

法義關系,就是體用關系,在《起信論》中,法指心,義指心顯現的作用功能,宗密在討論禪教合一的原因時,也曾從法義角度切入。以法義關系而論,事只是義,理才是法。事只是理體所顯現的相用,理是其本體基礎,也是事事融合的基礎。事法都以理為體性本性空無,相互之間才可能相攝相入。這一層討論,是第一門,理如事門。理如事的含義是:

事法既虛,相無不盡,理性真實,無體(體無)不現。此則事無別事,即全理為事,是故菩薩雖復看事,即是觀理。然說此事,為不即理。(62)

理是實體,通過事而顯現,事為虛幻,沒有自性,是理的緣生物。理全體顯現為事,像事法一樣顯現出來,「如事差別、大小、一多、變異,乃至無量無盡」(63)。

雖然理性與事相一樣顯現,但理性本體地位和事相的現象地位的差別還是存在的,討論事事無礙的關系,首先從理入手,這是因為,只有從理的本體角度,才能顯示出事事無礙,如果僅從事本身的角度來分析事相間的關系只會看到彼此之間的差別,「若唯約事,即彼此相礙」(64)。

二、周遍

周遍,就是相「入」的關系,一事普遍存在於他事之中。這一層討論,是第二門,事如理門。事如理的含義是:

諸事法與理非理(異),故事隨理而圓遍,遂令一塵普遍法界法界全體遍諸法時,此一微塵,亦如理性,全在一切法中。如一微塵,一切事法亦爾。(65)

事如理,就是事如理遍,每一具體的事法,都具有像理一樣的特性:「如理普遍,如理廣大,如理徹於三世,如理本有,如理常住不變等。」(66)具有如同理一樣的普遍性、空間的無限性、時間上的無限性、先天性、恆常性等特點。理為什麼會如理而遍?因為事是理所緣起的。

三、含容

含容,就是相「攝」的關系,一事含攝他事於自身之中,每一事法,都含攝他事於自身中。這一層討論,是第三門,事含理事門。事含理事含義是:

諸事法與理非一,故存本一事,而能廣容,如一微塵,其相不大,而能容攝無邊法界。由剎等諸法不離法界,是故俱在一塵中現。如一塵,一切法亦爾。(67)

有一事不是完整含攝理體,含攝其他諸事。事法和理性有統一,也有對立。統一,稱非異;對立,稱非一。因為非異,事如理遍。這是一門分析的。因為非一,事法和理性各有不同的性質,因而事法能保持其本身的特點。但這種事法並不妨礙其含攝理性與自身中,也不妨礙其含攝無限世界中的一切事法。每一事物都有這種含攝的特色。

以這種理事非一非異的類似於「對立統一」關系基礎的事相之間的含容關系,可以表述為四個方面的內容:一、一中一;二、一切中一;三、一中一切;四、一切中一切。事與理非一,事有體,是能含,是含攝的主體;事與理非異,事有用,是所含,是被含攝的對象。一中一,一事能含另一事,前面的「一」事為能含,後面的「一」事為所含。如果從周遍的角度看,後面的「一」,為能遍,遍入他事的主體,前面的「一」,為所遍,被遍入的對象。一切中一,一切事能共同含攝一事。一中一切,一事能含攝一切事。一切中一切,一切事含攝一切事。

四、進一步的解釋

在這基本的三種融合關系之外,依宗密的觀點,另外的七種都只是在三種融合模式基礎上層層解釋或發揮,所謂「四釋二也,五釋三也,六七皆收四五也,八九融攝六七,十收八九也」(68)。

第四門,通局無礙。進一步解釋第二事如理門的周遍關系。「通」指事相的整體,「局」指事相的部分。討論事相之間整體和局部的融合關系

第五門,廣狹無礙,進一步解釋第三事含理事門的含容關系。「廣」指事相在空間上的無限性,「狹」指有限性。討論事相之間無限和有限的融合關系

第六門,遍容無礙。直接解釋第四通局無礙和第五廣狹無礙兩種融合方式之間的會通,間接討論第二周遍和第三含容兩種融合模式間的會通。以遍(入)為融合的主體,容(攝)為融合的客體,基本觀點是:遍即是容,容即是遍。

宗密認為,遍容關系是從一多關系角度討論的,是以一法為主體,處理一法與多法的融合關系原則。「以一望多,故有遍容義,以有彼多,可一一遍故,可悉容受故。」(69)從一事的角度看一多關系,有遍有容,遍容無礙。一方面,遍即是容。遍入就是廣容,一事普遍存在於一切事中時,同時又容攝一切法在自身中,「一遍多時,還攝所遍之多在我一內」(70)。宗密以鏡子和燈為例說明之,比如一房內,四維上下各立一鏡子,中間置一燈,可以看出,十面鏡子中互遍互入,一鏡遍入其餘九鏡時,並不妨礙同時廣容九鏡在自身一鏡中。另一方面,容即是遍。廣容就是遍入,一事含攝一切事在自身中時,同時又普遍存在於一切事中。比如明鏡,一鏡含攝九鏡時,又能遍入於九鏡中。

第七門,攝入無礙。直接解釋第四通局無礙和第五廣狹無礙間的會通,間接討論第二周遍和第三含容間的會通。以容(攝)為融合的主體,遍(入)為融合的客體,基本觀點是:入即是攝,攝即是入。

這是在一關系中,從一切(多)出發,以多為主體,一為客體,討論一與多的融合原則。「以多望一,無多可遍,故雲入也;無多可容,故雲攝也。」(71)多法面對的對象只是一法,沒有多法可以遍存,所以講入,沒有多事可以含容,所以講攝。攝和入的關系,是攝入無礙。一方面,入即是攝。一切法全入一事中時,又含攝此一事於一切法中,不相妨礙。如同九鏡入一鏡中,不妨礙攝一鏡於九鏡中。另一方面,攝即是入。一切法攝一法時,並不妨礙同時又入一法中,如同九鏡攝一鏡時,又入一鏡中。

第八門,交涉無礙。是對第六遍容無礙和第七攝入無礙的會通,是更為複雜的融合。「今此多能攝一入一,即此一亦能攝多人多,即能即所,即攝即入,即一即多,一切一時,溥收無礙,故雲交涉。」(72)這是從一的角度處理一多融合關系,以一為攝入的主體多為攝入的客體,體現為四個方面:一、一攝一切,一入一切;二、一切攝一,一切入一;三、一攝一,一入一;四、一切攝一切,一切入一切。主體含攝對象時,同時又被對象融合。

第九門,相在無礙。這也是對第六遍容無礙和第七攝入無礙的會通,從多的角度處理一多融合關系。宗密說,相在無礙的「在」字,就是存在的意思。「我攝余法在他法中,他又攝余法在我法中,此彼互在,故雲相在也。」(73)具體的內容也有四個方面:一、攝一入一;二、攝一切入一;三、攝一入一切;四、攝一切入一切。以攝一入一為例,宗密認為,攝一之「一」,是所攝,入一之「一」,是所入。為了避免煩瑣,把能攝、能人省略掉了,這個能攝、能人者,是一,因此,完整的表達,就是「一攝一入一」。但是從與上一門的比較看,上一門主體是一,此一門是多,因此,能攝、能入者,似乎應是多或一切,實際上應該完整地表達為「一切攝一入一」,依照上一門的表達方式,亦可這樣,「一切攝一,一切入一」。

第十門,普融無礙。這是對第八和第九兩種融合方式的會通,也是對前九重融合方法的總結,是事事無礙的最高層次。宗密認為,八九兩門仍是有缺陷的,比如第八門,講一攝一切,一入一切,這隻明確了作為主體的「一」法含攝「一切」法中,又存在於「一切」之中,但沒有說明所入的「一切」同時也遍存於「一切」之中,也就是說,缺乏第九門所講的內容,而第八門的長處又正是第九門的短處,比如[一切]攝一入一,只講明了攝、入的對象,沒有說明這些對象同時也是能攝能入的主體。如果將此兩者統一起來,就是普融無礙。宗密從兩個方面分析普融無礙。首先從以一為主體的一多關系角度分析,有四層內容

第一,一法攝一入一。這是將第八交涉無礙中第三「一攝一,一入一」與第九相在無礙中第一「攝一入一」的統一。

第二,一法攝一切入一。這是將第八交涉無礙中第一「一攝一切,一入一切」中的前半句「一攝一切」、第三「一攝一,一入一」中的後半句「一入一」與第九相在無礙中第二「攝一切入一」的統一。

第三,一法攝一入一切。這是將第八交涉無礙中第三「一攝一,一入一」的前半句「一攝一」、第一「一攝一切,一入一切」中的後半句「一入一切」與第九相在無礙中第三「攝一切入一」的統一。

第四,一法攝一切入一切。這是將第八交涉無礙中第一「一攝一切,一入一切」與第九相在無礙中第四「攝一切入一切」的統一。

其次從以多(一切)為主體的一多關系角度分析,也有四層內容

第一,一切法攝一入一。這是將第八交涉無礙中第二「一切攝一,一切入一」與第九相在無礙中第一「攝一入一」的統一。

第二,一切法攝一切入一。這是將第八交涉無礙中第四「一切攝一切,一切入一切」中的前半句「一切攝一切」、第二「一切攝一,一切入一」中的後半句「一切入一」與第九相在無礙中第二「攝一切入一」的統一。

第三,一切法攝一入一切。這是將第八交涉無礙中第二「一切攝一,一切入一」中的上半句「一切攝一」、第四「一切攝一切,一切入一切」中的後半句「一切入一切」與第九相在無礙中第三句「攝一入一切」的統一。

第四,一切法攝一切入一切。這是將第八交涉無礙中第四「一切攝一切,一切入一切」與第九相在無礙中第四「攝一切入一切」的統一。

關於這個普融無礙,《華嚴法界觀門》只是簡單地談到一和一切都應具四句,沒有具體的內容,澄觀在解釋《華嚴法界觀門》時,雖有具體討論,但是從總結前九門的角度講的。宗密在此分析得非常詳細,在這一方面,補足了具體的內容,使其事事無礙的思想更加完善。這也是華嚴中對複雜的重重無盡的融合關系更為系統的概括。

五、十玄門

華嚴中對法界觀,特別是其中的理事無礙和事事無礙,好用十玄門來說明。澄觀在解釋到「普融無礙」時,總結了事事無礙法界十門無礙的全部內容,並將其歸納為十玄門

同時具足相應門;

陀羅境界門;

秘密隱顯俱成門;

諸法相即自在門;

廣狹自在無礙門;

微細相容安立門;

諸藏純雜俱德門;

主伴圓明俱德門;

十世隔法異成門;

託事顯法生解門。

澄觀認為,十玄門是從華嚴界觀門》中而來的,「十玄亦自此出」(74)。而澄觀在這裡概括出的十玄門,既不全同於智儼的古十玄(75),也不全同於法藏的新十玄。法藏的十玄門本身就有三處表述(76),實際上並沒有確定哪一種是其最終定論,澄觀將其確定下來,以《華嚴經探玄記》中的觀點為准,這就是:

同時具足相應門;

廣狹自在無礙門;

一多相容不同門;

諸法相即自在門;

秘密隱顯俱成門(法藏表述為「隱密顯了俱成門」);

微細相容安立門;

陀羅境界門(法藏表述為「因陀羅法界門」);

託事顯法生解門;

十世隔法異成門;

主伴圓明俱德門(77)。

澄觀從《華嚴法界觀門》中總結出來的十玄門,與此新十玄門定論相比,多了諸藏純雜俱德門,少了一多相容不同門,又是一種組合。宗密並不贊成澄觀就簡單地將這十重圓融和十玄門等同。「將此十門,遍配一切法義,方成十玄之義。若但將此十以配於十玄,即文勢別也。」(78)如果要涉及十玄門,必須將此十門結合華嚴宗的總體理論,必須在法義的理論基礎上,在真心及其作用的理論基礎上來討論,不然就會忽略掉此十門圓融和十玄門的區別。澄觀提出這一點,即十玄門是從此十門圓融中出,那麼很簡單,《華嚴法界觀門》就可以斷定是智儼以前的著作,但連宗密都反對十玄門的這種起源說。

第五節 法界觀體現的融合方法

宗密作為華嚴宗人的最大的特點,就是對於華嚴圓融方法論的運用,以此實現對不同思想流派之間的融合之意。這種融合方法論的直接源頭就在華嚴法界觀中的理事無礙和事事無礙論,特別是理事無礙論。理事無礙,提供了本體現象之間的融合原則理事圓融,既強調異,也強調一。這一點在宗密的具體運用中,體現為批判基礎上的融合,批判,是異的體現,融合,是一的體現。宗密繼承和發揮華嚴方法論本身形成的這種批判——融合的理論結構,本身也成為中國思想史上的方法經典

一、無礙即是圓融

宗密從華嚴宗的思想中突出了無礙的方法論,特別是四法界理事無礙論,而理事無礙體現的方法,是本末無礙。無礙,就是圓融、會通、融合之意。這種融合的意義華嚴宗中是一貫的。

法藏認為,理事無礙體現的是體用無礙或本末無礙。就體用無礙而言,理是事法的本體,事法是理的緣起作用的體現。「了達塵無生無性一味,是體,智照理時,不礙事相宛然,是用。」(79)事相雖然存在,但沒有自性,其本性是理,從這個角度看,用就是體。如會百川歸於大海大海是體,百川是用,會用歸體。理雖然是唯一的本體,但又隨緣顯現其用,從這個角度看,體就是用。如舉大海而百川滿,從體顯用。這樣,「由理事互融,故體用自在」(80)。這種關系,就是體用圓融

本末無礙而言,理體是事法的內在本質,是本,事法是理體所決定的現象,是末。「塵空無性,是本;塵相差別,是末。」(81)法藏解釋說,末不是末,末就是本,因為末以本為依據。本不是本,本即是末,因為本具有緣生的作用緣起種種現象。以末為本,事相雖然性空,而不礙事體之有,雖空而恆有;以本為末,理體雖然實有,而不礙事相性空,雖有而恆空。這種關系,就是本末圓融

法藏的判教,也運用了本末無礙的方法,他把本末關系分析四重:第一本末差別,第二依本起末,第三攝末歸本,第四本末無礙(82)。又以這一方法原則分析稱法本教和逐機末教的融合關系

澄觀也注重理事無礙的方法意義他也理事無礙體現的本末圓融分析一代時教,不過,他對末本圓融關系的分析,比法藏的還要細一些,前四門與法藏同,第五隨機不定,第六顯密同時,第七一時頓演,第八寂寞無言,第九該通三際,第十重重無盡(83),把事事無礙的關系也包括進去了

華嚴宗這種圓融無礙的思想傳統,宗密完全繼承下來了,宗密的融合思想,基本上就是建立在這理事無礙的方法基礎之上的,而且,他對這一方法的運用,超過法藏。

二、無礙方法運用

宗密如何以華嚴思想解決其思想困惑的呢?他採納了理事無礙的方法。此方法世界區別為理的部分和事的部分,強調世界本末之分,區分理事的不同特點,在此基礎上,再討論相互之間的複雜聯繫,相互的融合。這種融合,體現事在一程度上的合理性,而這種合理性是建立在堅持理的本體地位為前提的,宗密反對絕對否定或排斥儒道二教和華嚴之外的諸教門、荷澤之外的諸禪門,承認其相對的合理性,又要強調他所推崇的荷澤宗和華嚴宗的本體地位。理事無礙為宗密提供了最佳的方法,他這樣描述對這種方法的頓悟:

達水常濕,寧疑波湛之珠?悟鏡恆明,不驚影像之變。凈剎穢土,非壞非成;諸佛眾生,何起何滅?由是念包三世,同時互促互延;塵與十方,全體相即相入。(84)

水的濕性喻理,濕性顯現的波浪喻事。濕性唯一而波浪萬殊,只要悟得濕性之理,就不會被萬千波浪所迷惑,波浪雖殊,都只是濕性的體現。又如明鏡影像關系鏡子的明性喻理,鏡子所現的影像喻事,只要把握了明性之理,就不會被多變的影像之事迷惑,影像雖變幻不定,卻都被明鏡所攝。由於理的這種本體作用理事之間,互相融通,平等一如。所以,凈土為理,穢土為事,凈穢平等諸佛為理,眾生為事,佛與眾生平等。這種情形,宗密形容為:「性相無礙,真妄融通,凡聖交徹,本末自在。無雜無亂,千門萬義,一一成就,無疑滯耶。」(85)在理事無礙的基礎上,事相之間也圓融無礙,所以,一念能和三世無礙,一微塵能和十方世界無礙。

宗密如何將這種方法論運用於對各家思想的融合?他認為,只要將禪歸之於佛心,教歸之於佛語就可以解決禪教合一的問題。「偶之於心,會之於教,窮本究末,宗途皎如。」(86)佛心是禪的本質,以心傳心,而成禪宗各家,最能體現佛心禪宗宗派,是荷澤宗。以荷澤宗為本,余宗為末,禪宗內部的末本融合就解決了。佛的語言記載成文字,就是經,以經為宗,就發展出教門諸派,而教門中以華嚴宗最能體現佛說意義華嚴為本教,其餘諸教是末教,本末會通,教門之內的融合就解決了。再以荷澤禪和華嚴宗互釋,體現出兩者的統一,以此為基礎,禪教的融合也解決了。

教門的融合,具體地分析,佛教自淺至深,有人天教、小乘教、大乘法相教、大乘破相教和一乘顯性教。一乘顯性教,即華嚴宗,是本體之教,其諸教,是末教。本末之教,雖然深淺有別,但又融通無礙,末教都是本教的展開,都同歸於一源,歸於本教,又在各自的層次上顯示其合理性和相應的價值特徵。

禪門的融合,具體地分析,禪宗諸家也有本末之分,以七家之判攝為例,神秀北宗、凈眾宗、保唐宗、洪州宗、牛頭宗、宣什宗,都是末宗,荷澤宗才是本宗。荷澤宗會諸末宗歸於本宗的寂知,本宗的寂知又舉體隨緣而成諸宗。「會前差別取捨等法,同一寂知之性;寂知之性,舉體隨緣作種種門。」(87)也是本末融通,禪宗得以會通。

禪教之間的融合,也不離本末會通。從微觀來看,禪教融合在三個層次之間,每一個層次都是面上的以教照心,以心解教。「使九會經文,無不契心,由斯可謂契經矣;使一真心地,無不印經,由斯可謂心印矣。」(88)即禪教互為本末。實際上則是以教照心為主,即以教門為本,禪家為末,是以教融禪。從宏觀的角度看,則以本覺真心為本,諸宗諸教為末,而有本末融合,構成佛教內部的統一。

從儒釋道三教關系看,宗密以佛教為本教,儒道為末教,本末之間有區別也有統一,從區別的角度講,儒道只在勸善懲惡的教化方面起作用,不能窮盡萬法和人的本原,而佛教除了有這種教化作用外,對於人生社會的本質,宗密認為有一個最終的解決。從統一的角度講,本末圓融,這種圓融不但表現為三教都有相同的教化體系,還表現為儒道也是佛教所建構的原人體系中的一個層次,雖然屬於最低層次,但在這個層次上,依然有其特殊的作用,也是真心外在體現,也可以攝歸於一心。

從這種分析看,宗密融合思想方法基礎之一,就是華嚴法界傳統,特別是其理事無礙的方法傳統

注 釋

(1)從此書內容看,偽作的成人較大,因為其體現出的理事關系論已相當成熟而又系統不像是早期作品,同時也夾雜著禪的思想,泯絕無寄,全是禪。湯用彤對此作存疑:「是否為杜順所作,實為可疑。」湯用彤:《隋唐佛教史學源流略講》,中華書局1982年8月版第166頁。呂澂對此也存疑,見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中華書局1979年8月版第354頁。魏道儒認為《華嚴法界觀》應是法藏《華嚴菩提心章》的一部分。魏道儒:《中國華嚴宗通史》,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年7月版第113頁。

(2)《華嚴法界玄鏡》卷上,《大正藏》第45卷第672頁下。

(3)《華嚴經義海百門》,《大正藏》第45卷第627頁中。

(4)《華嚴經探玄記》卷18,《大正藏》第35卷第440頁中。

(5)《華嚴經旨歸》,《大正藏》第45卷第590頁上。

(6)《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大正藏》第45卷第637頁上。

(7)(19)《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大正藏》第45卷第639頁中。

(8)《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大正藏》第45卷第637頁下。

(9)《華嚴法界玄鏡》卷上,《大正藏》第45卷第672頁下—673上。

(10)(45)《華嚴法界玄鏡》卷上,《大正藏》第45卷第672頁下。

(11)(46)《華嚴普賢行願品疏鈔》卷2,《續藏經》第1輯第7套第5冊第424頁。

(12)《大鈔》卷3之上,《續藏經》第1輯第14套第3冊第262頁。

(13)《大鈔》卷3之上,《續藏經》第1輯第14套第3冊第264頁。

(14)(15)《大疏》卷上之4,《續藏經》第1輯第14套第2冊第136頁。

(16)(31)轉引自宗密《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84頁中。

(17)《華嚴經疏鈔》卷1,《大正藏》第36卷第2頁中。

(18)《修華嚴奧旨妄盡還源觀》,《大正藏》第45卷第637頁中。

(20)《華嚴經旨歸》,《大正藏》第45卷第596頁下。

(21)《法界緣起章》,《中國佛教思想資料選編》第2卷第2冊,中華書局1983年1月版第222頁。

(22)(24)《大疏》卷中之1,《續藏經》第1輯第14套第2冊第146頁。

(23)(25)(26)(27)(28)(29)《華嚴普賢行願品疏鈔》卷1,《續藏經》第1輯第7套第5冊第399頁。

(30)天台宗是用性具論來解決這一問題的。

(32)(35)《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84頁下。

(33)(43)《華嚴一乘十玄門》,《大正藏》第45卷第515頁下。

(34)(44)《華嚴經義海百門》,《大正藏》第45卷第630頁中。

(36)《圓覺經略疏鈔》卷6,《續藏經》第1輯第15套第2冊第168頁。

(37)《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85頁上。

(38)《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85頁中。這種無邊際義,對於現代的宇宙觀來說,也有宇宙的無限性的啟發

(39)《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86頁中、下。

(40)《大疏》卷中之1,《續藏經》第1輯第14套第2冊第146頁。此段話是引《華嚴法界觀門》原文,非宗密所言。

(41)《華嚴法界玄鏡》卷上,《大正藏》第45卷第675頁中。

(42)《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87頁上。

(47)(61)《華嚴法界玄鏡》卷上,《大正藏》第45卷第673頁上。

(48)(50)(62)(65)(67)《大疏》卷中之2,《續藏經》第1輯第14套第2冊第152頁。此均是《華嚴法界觀門》中的原文。

(49)《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87頁中。

(51)(52)《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88頁下。

(53)(54)(55)(56)《大鈔》卷8之下,《續藏經》第1輯第14套第4冊第386頁。此均是《華嚴法界觀門》中的原文。

(57)《大鈔》卷8之下,《續藏經》第1輯第14套第4冊第386—387頁。此段文字也是《華嚴法界觀門》中的原文。

(58)(59)(60)(66)《大鈔》卷8之下,《續藏經》第1輯第14套第4冊第387頁。此均是《華嚴法界觀門》中的原文。

(63)(68)《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90頁上。

(64)《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89頁下。

(69)(70)《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90頁下。

(71)(72)《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91頁上。

(73)《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91頁下。

(74)《華嚴法界玄鏡》卷下,《大正藏》第45卷第683頁上。

(75)同時具足相應門、因陀羅境界門、秘密隱顯俱成門、微細相容安立門、十世隔法異成門、諸藏純雜具德門、一多相容不同門、諸法相即自在門、唯心迴轉善成門和託事顯法生解門。智儼:《華嚴一乘十玄門》,《大正藏》第45卷第515頁中。

(76)分別見《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四(《大正藏》第45卷第505—506頁)、《華嚴金師子章》(《大正藏》第45卷第669頁)、《華嚴經探玄記》卷1(《大正藏》第35卷第123頁)。

(77)《華嚴經疏》卷2,《大正藏》第35卷第515頁上。

(78)《注華嚴法界觀門》,《大正藏》第45卷第692頁中。

(79)(80)《華嚴經義海百門》,《大正藏》第45卷第635頁上。

(81)《華嚴經義海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