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天祥教授:法顯對佛教中國化的貢獻

法顯對佛教中國化的貢獻

麻天祥

湯用彤先生說:「佛典之來華,一由於我國僧人西行,一由於西域僧人東來……然去者常為有學問僧人,故能吸收印土之思想,參佛典之奧秘。歸國以後,實與吾國文化以多少貢獻,其於我國佛教精神之發展,固有甚大關系也。」。「晉宋之際,遊方僧人雖多,但以法顯至為有名。」他還指出:「海陸並遵,廣游西土,留學天竺,攜經而返者,恐以法顯為第一人。此其求法所以重要者一也。」我國人游天竺西域之傳記十餘種,現存者極少,西人均視為鴻寶,「法顯《佛國記》,載其時西域情形甚詳,居其一焉。此其求法之所以重要者二也。」法顯歸國,參與「譯經約百餘萬言,其中《摩訶僧只律》,為佛教戒律大部之一。而其攜歸之《方等涅槃》(1),開後來義學一支,此其求法所以重要者三也。」(2)

湯先生的意思是,佛教印度傳入中華,除了西域僧人東來弘法外,中國知識分子亦推波助瀾,致西行求法運動如日中天。而西行求法者,亦為博學深思的學者僧人,故能廣搜精求異域文化,於中國傳統佛教思想之發展做出了開拓性的貢獻。梁啟超謂之時代的運動」(periodical movement)和「留學運動」。梁氏言:「比諸基督教徒之禮耶路撒冷,天方教徒之禮麥加,與夫蒙藏喇嘛之禮西天,其動機純為異種。」「故法顯、玄奘之流,冒萬險,歷百艱,非直接親求之於印度而不能即安也。質而言之,則西行求法動機,一以求精神上之安慰,一以求『學問慾』之滿足。惟其如此,故所產之結果,能大有造於思想界。」(3)梁啟超同樣強調的是西行求法,或者說「留學運動」在思想上的貢獻,特別是對佛教中國化的貢獻。其中法顯首出群倫。湯先生概括為三條。其重要者之一,留學天竺,陸去海還,攜佛經歸國者(4),「第一人」的殊榮,非法顯莫屬;其二對西域風俗人情、地理之記述,亦甚精詳,尤為國際學術界所關注,故亦無須贅言。唯有其三,實為西行求法的主要產品——攜歸之佛教經典,為佛教義學輸入提供了文本的依據,奠定了佛教中國思想基礎,但由於各種原因,關注甚少。這不能不說是歷史的遺憾。這里,我們拾遺補缺,專就第三點論述法顯的貢獻

法顯,俗姓龔,山西臨汾人,即《歷代三寶紀》、《大唐內典錄》所稱「平陽沙門」(5)。法顯有三兄,俱於髫齡夭亡。其父懼禍及法顯,顯三歲便出家沙彌。十歲時喪父,繼而母忘,二十歲受具足戒。傳,嘗與寺僧數十人刈稻於田中,有飢民欲奪其谷,諸沙彌皆驚恐逃避,唯法顯不卑不亢,對強搶者說:若有需要,可隨意取。但你們往日無布施,故今生有此飢貧,若再搶奪,將萬劫不復。說罷揚長而去,強搶稻穀者聞言羞愧,棄谷而逃。

如前所言,後漢至魏晉,僧人東來西去,佛徑傳譯及西行求法,如日中天,但早在印度佛經缺載,率憑口傳,傳來佛經雖多,但篇章不全、迻譯失真者已屢見不鮮,而律藏殘缺,尤其難以滿足已經在中國本土製度化的佛教之需要。所謂「經法雖傳,律藏未闡」(6),正反映了當時對戒律需求。也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中,「志行明潔,儀軌整肅」,年近花甲的法顯,「常慨經律舛闕,誓志尋求」戒律天竺,於東晉隆安三年,即弘始元年(公元399年),從長安出發,開始了長達15年(7),陸去海還的西行求法的艱難歷程。

據僧佑《出三藏記集》卷十五法顯法師傳末記載:「後到荊州,卒於新寺,春秋八十有二。」慧皎《高僧傳》謂之「辛寺」,「春秋八十有六」。另據智昇《開元釋教錄》卷三,法顯回國後同佛陀陀羅(覺賢)在南京道場寺共譯六卷泥洹、摩訶僧只律等,直到義熙十四年(公元418年)二月末結束;據《高僧傳》卷三佛馱什傳,法顯圓寂在宋景平元年(公元423年)七月以前,因此可以推定,法顯卒年當在418至423年之間。按82歲計算,法顯生年應為公元336到341年;按86歲算,應為332到337年。據此計算,法顯西行至少在58歲,甚或可能在60歲以上了。

如是,法顯懷「律藏殘缺」之憂,於耳順之年,「西度流沙,上無飛鳥,下無走獸」,「唯以死人枯骨為標識」,經鄯善,游天竺,巡禮佛教故跡,「凡所歷三十餘國」,艱難險阻,九死一生,陸去海還,以古稀之年,度過了15個春秋。誠所謂,「蓋自大教東流,未有忘身求法如顯之比也。」(8)唐代高僧義凈也曾就法顯和玄奘西行求法予以比較,他說:「觀夫自古神州之地,輕生殉法之賓,顯法師則開闢荒途,奘法師乃中開王路」(9),其竭蹶艱難,又遠在玄奘之上。更何況,玄奘西去東回,皆取道陸上,上有唐王室之庇護,沿途又有「諸國王侯禮重」;而法顯不僅年逾花甲,為求法不惜身命,而且始終是一介普通的行腳僧人,孑然一身,苦心孤詣,百折不回,攜歸經律十餘部,六十餘卷,譯經百餘萬言(10),相比之下,也就顯得更勝一籌了。

正如梁啟超所說,我國人西行求法目的在於學問而不信仰。法顯顯然也是一個學問僧,其西渡流沙,開闢荒途,其目的自然也在佛教義學之傳播。除戒律外,六卷泥洹經之翻譯,併流布晉土,使「一切眾生悉成平等如來法身」之涅槃佛性論,同般若性空說並駕齊驅,開中國佛學心性論之先河,為中國佛教哲學出了顯著的貢獻。具體說有三:

其一、《法顯傳》開宗明義,首先說明,「昔在長安,慨律藏殘缺」,「至天竺尋求戒律」。可見,法顯西行,原處動機就是尋求戒律。其結果也不負所望,在天竺獲得戒律多部,有摩訶僧只眾律一部、薩婆多眾律一部、彌沙塞藏本。事實上,佛家戒律五部,即薩婆多部十誦律、四分律、五分律(彌沙塞部)、摩訶僧只眾律和迦葉毗律。其中迦葉毗律在中國無傳,其它四部,法顯攜歸者有三部。《高僧傳》明律部末亦論之曰:「並法顯所得梵本」(11),其貢獻之巨不言而喻。

其二、法顯對毗曇學的貢獻。毗曇,意為「對法」、「無比法」,亦有「論」的意思,也是三藏中的「論」藏。毗曇學實為一切有部之學,東晉以下,由道安、慧遠提倡,採用名相分析的方法,論證我空法有,有六因四緣之說。其中南方有慧集,北方有慧嵩,號稱毗曇師,而成毗曇學派,多兼治其它經典。法顯由天竺獲得《雜阿毗曇心》、《摩訶僧只阿毗曇》、《雜阿毗曇心》等,並且於歸國後同覺賢一起翻譯了這些經論。這些翻譯經論雖然闕佚,但法顯於毗曇學的傳譯顯然不容忽視。

其三、佛經的攜歸與翻譯尤為重要。對中國佛教哲學尤其是心性學說貢獻,既是無心插柳,實際上確實起到了弄潮濤頭,推波助瀾的作用。法顯自印度取回的《長阿含經》、《雜阿含經》都是極其重要的佛教經典,特別是他佛陀陀羅,即覺賢在健康共同翻譯的《方等泥洹經》(即六卷本的《泥洹經》),公開倡導「涅槃實相」、「佛性實有」、「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與當時廣為流行的般若性空之學相反相成、相得益彰。雖然其後道生的「一闡提人皆有佛性」之說,因此倍受責難,但也因此爭論加深了對心性學說的認識和論證,從中亦可見中國佛教哲學,乃至整個中國哲學心性學說的不斷發展與深化。據《出三藏記集》卷十五記:「顯既出大《泥洹經》,流布教化,咸使見聞有一家,失其姓名,居近楊都朱雀門,世奉正化,自寫一部讀誦供養。無別經室,與雜書共屋。後風火忽起,延及其家,資物皆盡,唯《泥洹經》儼然具存,煨燼不侵,卷色無異。揚州共傳,咸稱神妙。」此雖系傳聞,但也反映出法顯所傳《泥洹經》在當時人們心目中的神聖地位。

綜上所述,法顯「慨律藏殘缺」,舉年近花甲之身,不惜身命,孑然西行,前後歷經15年,取得佛教經律論三藏十餘種,六十餘卷,翻譯百餘萬言,在律學、毗曇學,以及涅槃佛性說和其他佛教哲學方面,均有重大的貢獻

(1)在各種版本中,均為《方等》、《涅槃》,誤。

(2)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255、257頁,麻天祥主編《20世紀佛學經典文庫》,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8年。

(3)梁啟超《千五百年前之中國學生》,《中國佛教史研究》27-28頁,新文豐出版公司(台灣),1984年。

(4)梁啟超統計,自魏朱士行,至唐玄宗悟空西行求法者105人,佚名28人,參見上文。

(5)《高僧傳》、《出三藏記集》、《開元錄》等,均稱「平陽武陽人」,湯用彤也沿襲此說。然平陽境內並無武陽縣或地名,武陽或系傳抄時平陽之誤,故三寶紀直稱「平陽」人。當時平陽郡治所在平陽縣,縣城故址即今臨汾縣西南。

(6)《高僧傳》卷二,弗若多羅傳。

(7)據湯用彤考,弘始元年(公元399年)出發,「六年而到中國(即中印度),停六年還,三年而達青州,前後共十五年,應為義熙八年也(公元412年)。」義熙八年實為公元413年,前後總計為15年。

(8)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260頁,麻天祥主編《20世紀佛學經典文庫》,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8年。

(9)義凈《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

(10)《出三藏記集》卷二載經律名12種,其注曰:右十一部,定出六部,凡六十三卷,晉安帝時沙門釋法顯以隆安三年游西域,雲雲。

(11)《高僧傳》卷十一末論。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