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第八
淮海參佛弟子蘊空居士陸西星述旨
廣陵後學 陳治道 校定
三漸次功夫。直到等覺地位。皆此法門修入。十二顛倒。即動欲等。
汝今修證佛三摩地(至)三者增進違其現業。
五辛為助。淫殺為正。緣斷則違。
段食謂食之有分段者。又謂之摶食人食也。觸食者。鬼神食也。但歆其氣而飽思食者。禪天食也。思之即飽識食者。識天食也。但以識想。五辛。楞伽雲。蔥蒜韭薤興渠。四在中國。一在外國。
流則分湛合塵。不流則旋元無偶。遂能反六用之擾。復一真之湛。無生法忍。謂不見有少法生。不見有少法滅。離諸情垢。無作無願。安住是道。名之為忍。
從是漸修隨所發行(至)第三增進修行漸次。
三增進。一斷辛。二斷淫。三不緣塵。故業凈性明。乃可發行升進聖位。
△增歷聖位第二十七
五十七位。各隨行相立名。
地謂地步。言到此地步。入聖有基。所以不能優入聖域者。只抂執心上。執者守而不化之稱。一味干慧。不如無智無得之為妙。坐忘論雲。慧而不用。寔智若愚。益資定慧。雙美無極。所以一味干慧品為人位之初心。要知干慧之與金剛乾慧。初無兩心。溫陵之說。近為江左太沖殷公所駁。良有至理。下文雲。始獲金剛心中初干慧地。猶雲適得吾體也。非等覺後心也。故嘗擬之煉金。三增進中。如金雜沙礦。銷之使盡。只有一味金體。從此加以鹽礬。轉轉明凈。即信住行向等心也。如是礦盡。即為真金。不復重為礦矣。到此始見十分精瑩本體。故雲始獲金剛心中干慧初地。謂始終洞徹。因果圓成。如經雲。等覺圓明是已。金剛乾慧。與前初心。只是一心。的非等覺後心也。
△十信心
予按十信心即一心也。但重重入妙耳。非有等級之相懸。可以循序而漸進者。
△一信心住
夫聖位以信為初因。純真無妄之謂信。又相應之謂信。必先審中中圓妙之道。以純真無妄之心體而行之。使心法相應。然後聖域可造也。
欲盡乾枯。根境不偶。執心虛明。直到干慧地。步猶在凡地。未便與如來法流水接。更當審中中道。於如來薩婆海中中流而入。中流謂不落邊際也。如是則圓妙開敷。從真妙圓之中。不立所明。便所發者。皆是真妙。如是則心法相應。而妙信常住。一切妄想。滅盡無餘。中中之道。純真無妄。故名信心住。余皆由此增進。更無別法。但隨位依真如性。凈治惑習。單復磨煉。使纖塵不立。即登妙覺矣。
予按十信法門。皆依性而不依慧。此慧而不用也。然慧在性中。所以審中中道者。更是何物。
△二念心住
【解02】真信明了一切圓通(至)得無遺忘名念心住。
心真而明。則一切圓通。而陰等不礙。故能洞照宿習。憶念無遺。
△三精進心
妙圓純真真精發化(至)進超真凈名精進心。
妙圓通性。既純既真。則妄習皆化。惟一精明。而進乎真凈。行無雜揉。故名精進。
△四慧心住
△五定心住
執持智明周遍寂湛寂妙常凝名定心住。
△六不退心
定光發明明性深入唯進無退名不退心。
△七護法心
△八迴向心
覺明保持能以妙力(至)重重相入名迴向心。
覺明保持。即護法心也。十方如來。氣分交接。是它來向我。今回佛慈光。向佛安住。是我去向他。故有雙鏡之喻。
△九戒心住
心光密回獲佛常凝(至)得無遺失名戒心住。
心光。佛之心光也。既密回於我。則佛之常凝。無上妙凈。我得之矣。此皆無作妙用。復何為哉。故曰。安住無為。無為故無得。無得又何失。名戒心住。戒則有常自修省之意。即此無為無作。有何修省。故戒心自此而住。
△十願心住
戒心住故。住戒自在。對境無動。涉事無染。又何適而不可。故遊行十方。而所去隨願。隨願滿足。則無復有願矣。故願心住。
溫陵曰。修行之初。必杜絕愛欲。使心性虛明。然後能入法流。開妙圓性。真性明圓。細習乃現。【解03】遂發行治之。使純智無習。又持之以定。使湛寂發光。深入於道。護持不失。斯能回佛慈光。獲佛凈戒。涉塵不染。所去隨願。此十信之序也。
△十住
△一發心住
真方便妙慧也。十心十信心也。十心頓發。圓成一心。住佛智地。名發心住。溫陵曰。聖位以十信為初因。以十住十行十願十地為漸次。而終於等妙。皆相躡而設。欲令行人從信趨入。而住佛智地。依智起行。濟行以願。由是超三賢。入十聖。登等妙。此修證之序也。
△二治地住
心中發明內外精瑩。故有琉璃含金之喻。履是妙心以為真基。名曰治地。如築室者。必須治地。乃可興作。
△三修行住
心地治成。內外精瑩。一涉所知。無不明了。任運遊行。得無留礙。
△四生貴住
行與佛同受佛氣分(至)入如來種名生貴住。
妙行密契。則妙理冥感。將生佛家為法王族。中陰以喻冥感之理。亡者現陰。已謝後陰。未生此人。自求父母。入其胎中。斯則陰信冥通。生為佛種之喻。
△五方便具足住
既游道胎親奉覺胤(至)人相不缺名方便具足住。
曰如中陰身。曰如胎已成。曰表以成人。可見皆是譬喻。
△六正心住
△七不退住
△八童真住
十身靈相一時具足名童真住。
十身。菩提身。願身。化身。力身。莊嚴身。威勢身。意生身。福身。法身。智身。自方便具足。至童真。名長養聖胎。然皆譬喻之辭。
△九法王子住
△十灌頂住
表以成人如大國王(至)陳列灌頂名灌頂住。
大國王太子。則分委國事。剎利諸王世子將付國位。則取大海水。以灌其頂。溫陵曰。發心者必治地。治地乃修行。修行然後生如來家。具覺相同。佛心長道。體圓十身。為佛子任佛事。此十住始終之序也。
予按十住。但隨方便立名。於干慧中。似有增進。然皆無作。功同長養聖胎。俟其自在成就而已。
△十行
既依普智。住佛所住。遂能繁興妙行。自利利它。十行皆以度為體。
△一歡喜行
△二饒益行
△三無嗔行
自覺覺他得無違拒名無嗔恨行。
△四無盡行
△五離痴亂行
【解01】一切合同種種法門得無差誤名離痴亂行。
於法不了曰痴。於行紛錯曰亂。今能一合。於法得無差誤。
△六善現行
則於同中顯現群異一一異相各各見同名善現行。
△七無著行
如是乃至十方虛空(至)不相留礙名無著行。
塵中現剎。名現界。不壞塵相。名現塵。此由善現行中。克擴圓融也。
△八尊重行
種種現前咸是第一波羅蜜多名尊重行。
種種所現。皆是般若德性。無作妙力。自在成就第一波羅蜜。金剛經指般若言。
△九善法行
△十真實行
總括前行。無非真性。本然妙用。相雖萬殊。體為一真。故名真實。如是十行乃至後位。不離前法。而皆相躡。要使行人隨位增進。開擴性覺。凈治惑障。而成熟佛果也。
△十迴向
【解01】前十住十行。出俗心多。大悲行劣。此須濟以悲願。應俗利生。回真向俗。回智向悲。使真俗圓融。智悲不二。進修妙行。至此極矣。
神通滿足。成佛事已。當修迴向之行。謂回無為心。向涅槃路也。蓋以迴向之行。悲願最深。然職在度生。而見有眾生可度。即涉有為。金剛經所謂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故須除滅度相。不見有眾生得滅度者。方為妙也。
壞其可壞。遠離一切虛空境界也。遠離諸離。謂離遠離幻。亦復遠離也。得無所離。則除諸幻。而證不壞矣。
△三等一切佛迴向
本覺湛然覺齊佛覺名等一切佛迴向。
△四至一切處迴向
精真發明地如佛地名至一切處迴向。
真界真體。二俱圓遍。故涉入無礙。任運發揮。德用無盡。
真性圓融。周遍法界。故十方眾生。皆我本性。我善既成。故能成就一切眾生善根。得無遺失。無有高下。各隨順等觀。
初證德性。以為齊佛。以為如佛。以為至一切處。皆存量見。則法界性未離有量。及乎德性圓成。可超三賢入十聖矣。
△四加行
三賢位極。當於此際。加功行即入聖位。然前雲無作功用。到此復有何功行可加。此但優柔厭飫。使自得之而已。加行乃不加之加。無功之行。溫陵謂復加功行以求正證。還有商量。
四十一心。指上干慧及信住行向各十。為四十一心。
△一暖地
即以佛覺用為己心(至)欲燃其木名為暖地。
佛之正覺。不見一人可度。不見少法可得。以此為心。可謂心與佛齊覺。成佛覺矣。然猶未敢以為證以為得也。此時猶如鑽火。欲出未出。將燃其木。但不知火何時而出。木何時而燃。但養此溫暖。以俟火出。名為暖地。儒書中程子曰。到此地位。功夫猶難。大段著方不得。此顏子所以有末由之嘆也。
△二頂地
又以己心成佛所履(至)下有微礙名為頂地。
前以佛覺為己心。此以己心成佛行。若依非依。言無所執著也。因果未融。心跡尚滯。然已到頂地矣。頂地之上。即是虛空。
△三忍地
心佛二同善得中道如忍事人非懷非出名為忍地。
己心佛覺。融為一體。故曰二同。因果兩忘。二邊不立。故曰中道。而此中道果覺。將證未證。如忍事人。已證則出。未證尚懷。非懷非出。作何情思。曰暖曰頂曰忍。可謂善名狀矣。
△四世第一地
前謂二同。則已落數量。見有中道。則猶分迷覺。此俱泯滅。而名亦不立。脫世情量。超於三賢。故名世第一地。
△十地
△一歡喜地
△二離垢地
異性入同同性亦滅名離垢地。
異性入同。不見有異也。同性亦滅。不見有同也。見同見異。皆是情垢。此同尚不有。何況有異。故地名離垢。
△三發光地
凈極明生名發光地。
△四焰慧地
明極覺滿名焰慧地。
△五難勝地
一切同異所不能至名難勝地。
前異性入同。同性亦滅。猶有能至之境。此為焰慧。爍絕永無邊。徹一切異同。所不能至。故地名難勝。
△六現前地
無為真如性凈明露名現前地。
同異不至。則真如之性。明露現前。
△七遠行地
盡真如際名遠行地。
遠行則不見涯際。真如無際。現前則局。盡際乃遠耳。
△八不動地
一真常凝。故地名不動。
△九善慧地
發真如用名善慧地(至)亦目此地名修習位。
結前顯後也。自初發信。至超賢入聖。皆修習之事。而此位已超八地無功用道。悲智並圓。則修習之功。終畢於此。故此九地名修習位。以結十地之因。次後乃十地之果。
△十法雲地
慈陰妙雲覆涅槃海名法雲地。
十地果滿。智悲功圓。無復自利。純是利他。故大悲之陰。充滿法界。無心無緣。而應彼心緣。施行利潤。而本寂無作。稱合如來大寂滅海。故雲覆涅槃海。
十地菩薩。混俗利生。與如來同。而所趨順逆。與如來異。蓋如來逆生死流。出同萬物。菩薩順涅槃流。入趨妙覺。但已入覺際。則與佛無間矣。入交謂覺際相交也。以其順流。故名等覺。等覺言與佛等也。若逆流而出。妙同萬物。則名妙覺矣。
金剛心中。初干慧地。不特一味干慧而已。一味干慧但是初因。加以四十一心妙圓加行。[泳-永+亟]養純熟。至於等覺地位。方能盡此干慧之量。【解01】故雲始獲初心乃因之果也。蓋初之干慧。譬之蓄火。此則焰慧熾然。充滿大千。然後能盡火之量。到此始得。元初一點蓄火之力。經意似是如此。故環師諸說。皆在所簡。
或問。四十四心皆不言慧者何。曰。戒定與慧。佛之三無漏學也。四十四心之中。審中中道者非慧邪。有時發光發焰者非慧邪。但慧而不用。實智若愚耳。又干慧即般若。舍是則入聖無繇矣。不用者。韜光不露。乃養道之方也。
【解01】如是重重單復十二方盡妙覺成無上道。
復即重義。十二恐宜當作十四。信住行地迴向皆十也。四即加行。吳興以二為干慧等覺。而遺十迴向。予意未妥。
又按溫陵重歷諸位之說。竊有疑焉。道之增進也。如土長苗。始培其根。終結其果。一氣呵成。既到果地。不應又復歸根重新。長養一番。方始成熟。況十信十住等位。由淺而深。由生而熟。由勉而安。自有次第重歷。則為爛飯重嚼。何異學生念書已熟。又復重溫一遍。大修行人。恐難與童蒙。學究同論也。
是種種地皆以金剛(至)清凈修證漸次深入。
金剛。即金剛乾慧心也。種種地。十四位也。十喻者。幻人陽焰水月空華谷響干城夢影像化奢摩他毗婆舍那。此雲正觀了法。如此則頓忘情解。纖塵不立。故曰。清凈修證。
阿難如是皆以三增進故(至)若他觀者名為邪觀。
三增進三漸次也。聖位資之。以成就五十五位。信住地行向為五十。干慧位及四加行為五十五。
阿難自敘。大眾聞經獲益。開示密印。至增上妙理。通指前經奧義。印證藏心。清凈含覆。一切決了。是謂密印般怛啰義也。以明心見性為因。等妙極證為果。情解兩忘。心慮灰凝。細惑頓斷。是謂禪那進修。增上妙理。修道所斷俱生細惑。大乘八地永伏。至佛地方斷。小乘分二果。分為九地。地各九品。初果斷欲界前六品而證二果。斷後三品而證三果。斷上三界各九品而證無學。今此增上頓斷。故言三界六品。其餘三品必須佛地方斷。雖三果能斷九品。特分段漸伏而已。
前說真凈妙心。本來周遍。則法界一真。萬物一體。宜無諸趣之異。其如方今現有。乃常情所疑故。或執諸趣而迷妙圓之體。或執妙圓而撥諸趣之業。以致失錯墮落。故特請問。欲人詳明。而知所戒備也。
△獄趣
自妄發生。非本來有。
不斷三業。各各有私。眾同分中。非無定處。
性動於內曰情。故情為內分。情人之陰氣。有欲者也。因諸愛染而起。能滋愛水。潤業潤生。輪迴不斷。職由於此。
水性潤下。故情積之業。多從淪墜。
意緣於外曰想。故想為外分。想人之陽氣。有冀者也。故因渴仰而復。以陽積故。能生勝氣。吳興雲。外分不出三界。雖雲聖境冥現。但是勝氣之習。非真聖境也。
雖得水飲。亦化為火。故能害己。
洞火輪即入熱獄。入風火交過地。謂超寒獄入熱獄。熱獄第八。曰五無間。
阿鼻此雲無間。謂受罪苦具身量劫數壽命五者。皆無遮間。名五無間。此惟情量最重者墜入。劫壞乃出。若兼謗大乘等罪。此劫雖壞。更入十方阿鼻地獄。永無出期。
循造惡業雖則自招眾同分中兼有元地。
答前問。為有定處。純情所造。雖則自招。同業所感。不無定處。各隨元由也。
△十因
如來為導師。故色目以警之。菩薩為行人。故深怖以避之。二習具彼此。與交字相映。
【解02】二者貪習交計發於相吸(至)菩薩見貪如避瘴海。
貪因愛心計著。吸取而發。吸積風為寒風。結水為冰。故有積寒凍裂之境。吒吒波波羅羅。忍寒之聲。青赤白蓮。寒冰之色。此為寒冰地獄。
【解03】三者慢習交陵發於相持(至)菩薩見慢如避巨溺。
慢者自見自是。先己後人。謂上無可事之君。下無可使之民。中無可交之友。輕世傲物。浩然長往。如水之馳流不息。莫可挽回。驕佚奔波。馳流不息之像也。慢為魔民。魔能害物。故血河灰河。熱沙毒海。以成其毒。慢能滋痴。堅明立礙。故融銅灌鐵。以食其報。痴水西國水名。
四者嗔習交沖發於相忤(至)菩薩見嗔如避誅戮。
心屬火。氣屬金。嗔者以心使氣。而反動其心。加之沖擊抵牾。則心火轉盛。金氣轉剛。故曰。心熱發火鑄氣為金也。斷刑曰宮。肉刑曰割。
五者詐習交誘發於相調(至)菩薩見詐如畏豺狼。
詐習因奸智起惡。而漸漸滋蔓。如水浸田。草木滋長。由調引相延。故感繩木延引之報。
六者誑習交欺發於相罔(至)見諸虛妄如臨毒壑。
見習有五。一薩迦耶。此雲身見。謂執身有我。種種計著。二邊見。於一切法。執斷執常。三邪見。邪悟錯解。撥無因果。四見取。非果計果。如以非想為涅槃。五戒禁取。非因計因。如以持牛犬戒為生天因。五者總名惡見。順邪反正。故雲發於違拒。出生相反。由其違反。故感王吏執證之境。權作推鞠之報。路人相見。一去一回。喻所見違反也。五惡見能陷法身。故名見坑。
九者枉習交加發於誣謗(至)菩薩見枉如遭霹靂。
排擠剉也。漉瀝也。衡橫也。謂迫蹙其體。瀝漉其血。又以迫隘苦具。橫沖而度。
十者訟習交諠發於藏覆(至)如戴高山履於巨海。
訟非官訟。公發其覆之謂也。
△六報(六報多有不可曲解。故但存其本文)
△極重
六根各造及彼所作兼境兼根是人則入八無間獄。
△次重即八熱獄
同於六根。具造十因。兼境兼根。名惡業同造。其罪極重。故入阿鼻。具五無間。各造則有先後間歇。故為次重。入八無間。有心而不及犯。則不兼境。無心而誤犯。則不兼根。故作特犯兼二者。
身口意三作殺盜淫是人則入十八地獄。
三重罪以不遍六。不具十故。又次於前十八鬲子地獄。皆大獄所分。又次重。
三業不兼中間或為一殺一盜(至)則入三十六地獄。
△稍輕
見見一根單犯一條是人則入一百八地獄。
△次輕
上文五節。惡業不同。即別作別造也。所感獄報。各從其類。即入同分地也。妄想發生。並酬阿難前所疑問。
△鬼趣(六報之後。罪畢受形)
非破律儀。無正犯也。犯菩薩戒。無正因也。毀佛涅槃。無正果也。三者不正。諸余皆邪。故為墮獄入鬼。
若於本因貪物為罪(至)則妙圓明本無所有。
△畜生趣
凶事前驗。如商羊舞水。
充饋之物。
吞蚌狐貂馬牛之物。
社燕寒雁之類。
麟鳳之類。
猶犬雞豚之類。馴服於人者。
△人趣
文明達三類。皆便巧雜伎。世智辨聰者。非大賢大聖也。
是等皆以宿債畢酬(至)此輩名為可憐愍者。
△仙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