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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傳入中國後,自東晉到唐朝共有六個譯本,以鳩摩羅什所譯《金剛般若波羅蜜經》最為流行(5176字或5180字)。唐玄奘譯本,《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共8208字,為鳩摩羅什譯本的一個重要補充。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人們把《金剛經》與儒家的《論語》、道家的《道德經》並列為釋儒道三家寶典。要了解中國傳統文化的精髓,就有必要了解《金剛經》。
《金剛經》從“如是我聞”到“信受奉行”,共5130字,分為三十二章。每品原文及解釋詳細如下:
第一品《法會因由分》共72字;
第二品《善現啟請分》共147字;
第四品《妙行無住分》共136字;
第五品《如理實見分》共64字;
第六品《正信希有分》共236字;
第七品《無得無說分》共98字;
第八品《依法出生分》共123字;
第十一品《無為福勝分》共135字;
第十二品《尊重正教分》共80字;
第十四品《離相寂滅分》共604字;
第十五品《持經功德分》共268字;
第十六品《能凈業障分》共208字;
第十七品《究竟無我分》共542字;
第十八品《一體同觀分》共243字;
第二十品《離色離相分》共103字;
第二十四品《福智無比分》共78字;
第二十七品《無斷無滅分》共102字;
第三十品《一合理相分》共145字;
第三十二品《應化非真分》共137字。
“金剛”意指金中之精堅者,能斷萬物。“般若”為大智慧。“波羅蜜”是到彼岸。世上一切皆因緣和合而成,並無自性。佛說“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不僅如來的法身是無相的,而且對“佛法”也不應執著,認為“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佛說他自己在燃燈佛處修行,無一法所得,所以燃燈佛為之授記,認可他修行成功。如果執著於一法,燃燈佛就不會為他授記。“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