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佛群疑(七)

廣結善緣怎麼講?



『緣』是關系的意思。建立關系稱為結緣,彼此曾有交涉的關系稱為有緣,自利利他的關系為善緣,不涉私慾關系稱為凈緣;造成眾多的善緣與凈緣,稱為廣結善緣。



因此,就有人在信佛學佛之後,到處跑道場見人就結緣,變成了疲於奔命、忙於應酬,毫無原則護法說法、弘法。如此出錢、出力而無自修的方法也沒有固定的依止,從表面看,他們的確是結了很多人的善緣;但事實上他們對人、對己、對道場,都沒有做到比較深入有力或有效的幫助。雖然處處都可以看到他們,但不一定處處都需要他們;雖然許多人都可以接觸到他們,卻很少有人能真正從他們那兒得到有力的幫助。



這種結善緣的方式就好比用一碗飯布施一個人,可以勉強吃飽,用一石米布施一個人,可以維持半年的生活;相反的,如果用一碗飯布施一百個即將餓死的人,結果是沒有一個人能夠活命。但是,若以此碗飯布施一個人,至少還能使這個人多活一天。因此,若以一斗米來布施一萬個即將餓死的人,固然是廣結了善緣,但結果是沒有一人能夠多活一天。所以,廣結善緣應該是有原則,且量力而為的。如果有力量救濟全世界而不匱乏那就應該無限制、無分別地平等布施,無遠弗屆,無微不至;如果僅有微弱的力量,則應該集中起來,選擇急需援救和護持的物件。比如說和自己比較熟悉、親近關系較深的人,即家人親人師長友人等為優先;否則,自不量力地去廣結善緣,是不切實際的。



若從三寶的立場來說,廣結善緣是指差別平等布施也就是用佛法教化眾生,有教無類,不論程度高下財富有無權勢的大小、地位的尊卑、智慧的深淺,對他都是有求必應。因此,三寶接受一切供養,絕不挑剔;任何人只要發心供養,不論數量多少,也不財物品類,都是慈悲心歡喜心來接收。此在釋迦世尊時代出家弟子便是如此,他們每日托缽乞食,挨家挨戶,貧富不拘,也

不拘食物的的種類、質量有什麼就接受什麼,有多少就接受多少,直至滿缽或適量即止。這就是平等心廣結善緣,又稱為『一缽千家飯,廣度有緣人。』布施他人固然是結善緣,接受布施也是結善緣。



由於一般人的財力、物力、體力智力時間很有限,所以如果盲目無原則地廣結善緣,不但效果不彰,還可能會招致無謂的困擾。有的情形是,雖然自己已竭盡全力,甚至已影響到家庭的生計、個人的健康,但所得的回應卻是令人怨憤、遭人猜疑,如此的結果更可能因此而喪失了信心和道心。世尊曾於《遺教經》中告誡弟子比丘乞化人間,應如蜜蜂從花間采蜜,不得損傷花朵的顏色與香味。因此,居士若不自量力地廣結善緣,則三寶雖無意傷你,你卻可能因三寶而受到傷害,求升反墮,豈不愚疑!所以,護持三寶應該有中心、有重點、有原則。應救濟貧病,但也該有輕重、緩急之分,遠近、親疏之別,不能不切實際,一味地講求平等布施



其實,原則性和重點性的護持、布施,也是廣結善緣的方式之一。例如:成就一人成佛,佛能廣度眾生你也就間接地與一切眾生結了善緣。所以《四十二章經》中說:『飯凡人百,不如飯一善人;飯善人千,不如飯持五戒一人;飯持五戒萬人,不如飯一須陀(初果聖人)。』乃至飯一已至無修無證程度的大解脫人,功德當然更大,以此類推。供養布施、護持三寶,可分為兩個重點:



1、對於整個佛教的現在和未來有大影響的人、物及其事業的護持,就是廣結善緣。



2、對於你所尊敬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縱然是默默無聞,只要是值得你尊敬而願意護持的,就足以證明此人物已有潛移默化的功能,這也是廣結善緣。



由此二點可知:對於著名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的贊助護持,未必就是錦上添花;對於無名的佛教人物及其事業供養布施也不可以存有雪中送炭的念頭最重要的是能夠掌握重點及量力而為



『結緣』和『了緣』的意義何在?



佛教只說結緣和了業,那是指結善緣了惡業,沒有『了緣』的說法



結緣的意思,是對沒有善緣或善緣不足的人使他主動或被動地接受世法的幫助和佛法的引導,大家增長善緣,彼此互助,走上學佛修行成佛的路。因此,盡自己之所知所能與所有,跟我們所接觸的人眾生廣結善緣,是應該的。不過,結緣並不是投資,而是施予,不該想到回收。以一己之力廣結善緣而影響他人也廣結善緣,就是布施。小則能夠造福自己當下所處的社會,增進彼此的幸福;大則可以影響一個國家乃至全世界,成為人間凈土



至於『了緣』,這是一個似是而非的名詞,是由因果觀念受到民間信仰的影響而產生的誤解。本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對的,你對我好、我對你好也是對的,結果卻由男女彼此恩愛而衍生為彼此互欠,而既然互欠,就應該再來結為夫婦,互相償還,於是成為所謂的『了緣』。流行於民間的武俠小說、神怪小說以及各種故事傳說,都有三世夫妻七世夫妻等的說法。既是三世夫妻,那麼做了一世夫妻,應該還有二世;做了二世夫妻,也還有一世;要做完三世之後才能分手。有些民間信仰的鸞壇和乩童,以及無稽的命相和江湖術士,以如下論調告訴人:要了宿世姻緣,一定要和某人配為夫婦,如果不接受這樣的安排,就會發生家庭變故乃至生命危險。有些神棍也就藉此而說了一度緣、數日緣乃至數年緣,使異性受騙失身。



根據佛法男女之間的關系既然有恩有怨,永無了期,那就不僅是三世七世而是無量世。所以《梵網經》說:『一切男人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也可以說,任何異性都曾經是我的配偶,那是永遠了不完的恩怨。只有恩而沒有怨的夫婦是很少的,何況即使彼此有恩無怨也是情執;既有情執,就難以舍離,豈只是三世夫妻七世姻緣?應該是無量世的恩愛關系。唯有彼此因緣成熟業力相當才能結為夫婦,如果把違背社會倫理男女關系稱為了緣,既為世法所不容,更為佛法所不許,那會使更多人受到不良影響,是造了更多的惡業佛法說應結善緣而了惡業,凡是易於產生惡業後果的任何因緣,避之唯恐不及,怎麼還敢玉石俱焚、自毀毀人?因為非分的男女關系都會為對方、為第三者乃至給更多人帶來災難,所以『了緣』的傳說,不知害了多少人。



冤家宜解不宜結,不正當的、非分的、為社會倫理所不許的男女關系,都應視為冤家相逢、惡業顯前,切勿聽信『了緣』的說法,應該相信了業的觀念那就是欠人的應該還,對所有逆境鼓起勇氣加以解決,還債越多負擔越輕。我們並不認為凡是男女關系都是惡業事實正當夫婦人間倫理基礎。但是,如果鼓吹了緣而影響善良風俗那就是造惡業,不僅來生不能成為夫婦,更會遭受可怕的惡報



出家人,不論男女也會受到異性的挑逗、引誘或試探。出家人都是凡夫都不是離欲的阿羅漢,所以佛經中說男女之欲最可怕。如果追究我們每個人的過去因緣,都曾是無量眾生眷屬;若要了緣,就得跟一切眾生繼續不斷地成為夫婦,根本不可能有出家機會。因此,如果出家人也相信了緣,那就有一個人能夠出家了。出家是以信心願心做為支柱,自己願意出家,就要把男女關系視為惡因緣果報,不讓它永無盡期地繼續糾纏;應該拿出智慧之劍,斬斷男女的情執,這才算是真正的了緣吧!



神道設教也是佛教嗎?



不!不是的。但是,很多人由於神佛不分,把民間信仰視為佛教信仰同類,而且佛教信仰中,也摻雜了民間信仰現象,以致佛教被誤為是神道設教的亞流。



考察『神道設教』的原意有兩種一是易經所說的,君主順應自然之理以教化人民:『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惑,聖人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此如孟子所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在位的君主稱為天子,順應天命而治理國家都是神道設教之意。二是利用鬼神以統治並教育人民,這是後漢書所說:『急立高廟,稱臣奉祠,所謂「神道設教」,求助人神者。』前者的神道即是代表自然法則的運行;後者的神道,是以特定的鬼神信仰,給予人類的啟示和指導。前者尚是理性的,後者即屬於盲從的迷信了。



中國宗教,始終是在理性迷信的交雜之中,繼續發展下來,所以從未產生過像基督教那樣的一神信仰也沒有出現過理性主義的宗教,如印度傳來的佛教之被全面接受。雖然孔子主張『不語怪力亂神』,中國的民間,乃至於士大夫階級和許多的君主,還會或多或少地接受鬼神信仰。所以,本文所謂的『神道設教』,是指鬼神神仙佛祖等名目,通過鸞壇的迎鬼降神、靈媒鬼神附體所謂仙佛借竅等現象,而形成的民間信仰。但它的信從者,不一定僅是一般的庶民。



神道設教,常被稱為淫祠的原因,是它能夠泛濫成災、惑亂人心,這種現象可能是真有鬼神的降靈,也可能僅是出於靈媒、乩童等巫師、術士的操縱。即使真有鬼神降靈,也會由於各類鬼神福德智慧的大小不同,善惡不定,而使同一個鸞壇或同一位靈媒,在不同的時候,接收到不同鬼神的降靈,而得到不同的指示。他們沒有統一的、穩定的所謂常經、常理、常法,所以,不能做知識理論的標準社會道德的依據。如果是出於靈媒、術士的操縱,那情況更為嚴重。他們能夠翻雲覆雨、顛倒黑白,也能夠救世濟人、益物利生,信從者越多他們的『靈力』越強。若為野心家所用,即成為亂世的禍種;清平之世,若為治世者所用,也可成為造福人群的力量。因此,自古以來對於神道設教的認識是:『水能載舟,也能覆舟。』神道設教雖能助人,亦能毀人,所以明智之士,都應抱著「敬鬼神而遠之』的態度鬼神小人,既不可以得罪,也不可以親近鬼神出爾反爾、喜怒無常善惡不定、邪正難辨。信之者雖然有若乾的靈驗可觀,卻不是絕對的可靠;如果是出於靈媒、術士的蓄意安排,那就更為可怕。歷史上所謂妖邪亂黨、妖言惑眾者,就是出於如此的神道設教。



靈媒、術士的第一代,多系得之於偶然的降靈;他們的繼承者則需經過訓練,多半是選用兒童少年,給予特定的技術訓練。從訓練過程中,使他們學會如何接受鬼神附體,在日積月累之後就會形成一種自然習慣和反應。到時是不是真有鬼神的降靈和鬼神附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降靈時的儀式、氣氛和心理反應。在一定的儀式、氣氛之下,就有特定的心理反應,所以能夠接受操縱者的暗示,而以為是神的意志靈媒若系成年人,他想什麼就會出現什麼;若系兒童他會接受操縱者的暗示和平素訓練的灌輸而有所反應。所以這些現象可能是鬼神的降靈,也可能是精神病的患者,或者出於巫師、術士的安排。



巫者、術士、靈媒可能是讀過一些詩書的,也可能沒有受過教育。但有一個共同的現象那就是他們的第一代,很少是訓練出來的,而是出於突然的鬼靈附體,即所謂仙佛借竅,為一些無名鬼神,冒替某一民間熟悉的神靈之名,用他們來做為表現靈力的工具。他們也真的能夠知道一些過去的事,並預言未發生的事件;能夠為人治病、勸人行善、教人免難,這就是為什麼一般人會『信巫不信醫』、『信神不信人』的原因所在。但在這靈驗似是而非,可靠率很低,大概是百分之五十,最多百分之六十到七十;可是只要少數人經驗到受用,便會口口相傳,而造成香火鼎盛、信者蜂湧的現象



靈驗的可靠率,多半也與求神者的心理有關。求助心切,便可從降靈的儀式和氣氛中得到『靈力』的反應。靈媒、術士,也會在那些無名鬼神的指導下進修,進修越久,所知有關的宗教倫理道德、星相、醫卜等常識也越多。所以,他們能夠寫詩句、開藥方,也能說出各宗教雜陳的倫理觀及宗教觀,能夠使人信以為那是什麼大神降壇。其實,凡是鬼神都有一些報得的神通感應的靈力。鬼神不需要經過學習,就能攝取當時現場中人們的觀念知識、技術和學問,就地取材、隨取隨用。他們並沒有自己的理想,他們所要表現的,只是自大、自尊、我慢等態度



如果是第二代的靈媒、術士傳承者,也就是前面所說的,從青少年兒童中選擇而予以訓練。這些人多少要帶點神經質、敏感、多幻想特性,經過一定技術的訓練、學習,再經過特定觀念的傳授、灌輸之後,就是沒有真的鬼神降靈,他們也能夠出口成章、落筆成文、看病處方、批示命相、預言凶吉等,這類的可靠率就更低了。唯因信仰者已經習慣了依賴這種降靈的所謂神示,也就很難以客觀的態度加以考察和追究。同樣的,類似這些受過專業訓練的靈媒等,在儀式進行時的神智恍惚,多半也無法分辨那些降靈運作的現象,是出於他們自己的意志,還是真的來自所謂仙佛借竅的鬼神靈力。



當然,如果是和他們自身的名、利、物慾、嗔愛等有關的話,他們必然知道是在借口仙佛借竅,而說他們自己想說的話。正由於這種原因神道設教雖有其作用,卻不足以信賴。



佛教稱為無神論的意思是什麼?



這是宗教學上的一個專有名詞。世間兩種無神論,一種是唯物的無神論;一種是佛教所說的無神論。



唯物無神論否定一切精神獨立存在,也不信鬼神世界。而佛教所講無神論,是說諸法因緣所生宇宙萬物眾生的共業所成,承認有精神、有鬼神,只是不以有一位如一神教所說的全知、全能,主宰創造宇宙的,既是最初也是最後而唯一的神。



神的分類,從宗教學上,可分做多神、二神、一神、泛神以及無神的信仰。多神是一般的民間信仰,沒有組織、沒有體系,是原始民族的宗教型態,也是地域性的宗教型態。例如:中國民間的神,分做地方的、國家的。地方的又分做祖先神和自然神,它的名稱和形象,可以因地、因時而異;國家的神是全國和全民族的元祖或山川日月



至於二神信仰,是把善惡分為兩種勢力。最初是兩個敵對民族各自將己方的保護神視為善神,而對方的則為惡神,後來經由各民族的統一之後而形成了二神的信仰,那便是惡神為魔鬼,善神為上帝;不過,既崇拜魔鬼,也崇拜上帝宗教,在世界上只有波斯的祅教。基督教雖然也相信魔鬼和上帝永遠的存在,但是只拜上帝,不拜魔鬼,有二神教的內容,只取一神教的形式



所謂一神教是說萬物由一神所創造、控制、毀滅,神有大能、權威來主宰萬物,正如中國人所稱為的造物者,基督教所說的耶和華。基督教雖然也相信有天使、天子天女天神那是唯一上帝的扈從,也是唯一上帝的創造物,不可能成為上帝的繼承人和與上帝相等地位的另一位大神



至於泛神,是哲學家所相信的理念之神,它是宇宙本體自然法則,並沒有人格形象,卻是萬物所出生和所回歸之處;神不能有意志地愛人,人有責任義務服從和敬愛神。



至於無神,本文剛才已說有二類。一是唯物論的無神,認為宇宙人生的一切現象,都是由物質運行所產生,除物質的活動之外,沒有離物質而存在的靈體。人在出生以前,沒有過去,死亡之後,沒有未來;如果說有,是肉體遺傳的源頭和延續。對個人而言,人死如燈滅,縱然也承認人在世間時所發揮的精神力量,不論是學術的、政治的、藝術的,都能夠影響於後世;但那是物質而不精神。人能夠懷念古人古人卻不知道我們懷念他,因為他們根本已不存在;懷念古人不為慰靈,乃為見賢思齊的自勵勵人。



佛教的無神論主要是基於諸法因緣所生現象,說明眾生是由業力感得的果報。每一眾生,各自造業,個別受報,而許多眾生,於往昔生中,曾造無量業;同類的業因,感同類果報,出生於相同的環境這就是佛說眾生無盡、世界無窮,是眾生自作自受



我們的世界屬於太陽系的范圍之內,是由地球人類及生於此界的其他眾生,往昔的共業所感,並不如一神論者所說是神創造而來。而對於神的認識及神的需求,實際上是因人的需要而有。全知的一神不是真的,但不能說他即等於無神,從信仰者說,他是有的;從被信仰的神而言,他可能是大力的鬼神,大福德的主神,或來自於他方世界天神。他們不只有一個,因此,一神教的信仰者們,本身就有分裂,對於一神的形象、理解和感受都不一樣,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因時而異;因此一神信仰,其實是多神信仰的升格。



佛教的無神,並不否定多神、二神,乃至於一神的信仰作用,只是把它們當做眾生的類別,所以《華嚴經》、《地藏經》,乃至於《阿含經》等,都講到鬼神佛教不是『無鬼神論』者,而是不以為有獨一無二主宰宇宙的創造神。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