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毀壞了根本戒,能不能重受?

問:居士毀壞了根本戒,能不能重受?


了明法師答:

  毀壞了居士根本戒,在沒有懺悔的前提下,不能重受。南山道宣律祖在《四分律行事鈔》中說:「薩婆多中若有先犯五戒、八戒及十具戒而犯重者,更受不得。」還說:「邊罪難者,謂先受其戒,毀破重禁,舍戒還來欲更受具。此人罪重,名佛法邊外之人,不堪重入凈戒海也。」

  洛欽大譯師的《三戒論廣疏》中說到,如果違犯了根本戒,在如理懺悔的前提下,可以重受居士戒。另外,根索秋扎仁波切的《一切有部戒律根本頌注釋》中也說到,違犯了家居士戒,懺悔後可以重新受持印度大阿闍黎金剛作者•功德吉祥尊者所造的《安立居士戒八頌論》,有四個科判,首先是未得戒者得受的方法,第二是得而不失壞戒法,第三是失壞戒恢復之理,第四是護持戒利益而攝義。第一個科判,頌中雲「具戒智者上師前」,這是說傳戒者要具足凈戒的功德。第三個科判,頌中雲「應當重受居士戒,上述阿闍黎前受」,「全知麥彭仁波切在《安立居士戒八頌論》的注釋中說:「如果失壞了根本戒,應當重新受持居士戒,從何處受呢?必須從上述的具戒智者上師受持而不是猶如菩薩戒那般自己受持而獲得。」

  按《四分律》中大乘講法,也主張可以重受。《弘一大師律學文集•問答十章》中有一篇問答:「問:若已破四重戒者,猶得再受比丘戒耶?答:在家之人,或破五戒、八戒中四重(就是殺、盜、淫妄四根本罪),出家之人,或破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戒中四重,並名邊罪。若依小乘律,不得重受。若依《梵網經》,雖通懺悔,須以得見相好為期,今依《占察經》懺法,則以得清凈輪相為期也。《占察經》雲:『未來之時,若在家、若出家眾生等,欲求受清凈妙戒,而先已作增上重罪即是邊罪),不得受者,亦當如上修懺悔法。令其至心,得身口意善相已,即可應受。』」

  上面弘一大師所說的「得見相好為期」,要得怎樣的相好,具體要看修持的是何種懺悔法門,如念虛空菩薩心咒,可以看《虛空菩薩經》,念金剛薩埵心咒,可以看《金剛薩埵修法如意寶珠講記》等。

  那應該怎麼懺悔呢?總而言之,要具足四種對治力來虔誠懺悔

  下面這幾頌出自班瑪旺嘉尊者的《三戒論》:

  總之無不攝四力,前造悔懺如服毒,
  誠心後悔厭患力,如毒依葯精進行,
  善法對治現行力,如不服毒後戒罪,
  穩固定解返回力,如依葯以猛厲信,
  皈依發心懺罪等,即所依力行四力。

  永丹嘉措尊者的《三戒論釋》中解釋到:

  總而言之,沒有不包括在四對治力中的懺悔。《宣說四法經》中雲:「彌勒菩薩若具四法,則所造所積罪業皆可壓制。何為四法?厭患對治力、現行對治力、返回對治力、所依對治力也。」對以前造的罪業作懺悔方式就像有人在不知不覺中服了毒,重疾縈身、嘔吐不止時追悔莫及一樣,不是口頭上而是深深生起後悔心為厭患對治力。就像對治中毒要依靠藥物一樣,為了清凈罪業三門勵力行持善法為現行對治力。如同今後不再服毒一樣,懺悔以前所造如毒般的墮罪後心想不再造這樣的罪業,禁止惡行,對若懺悔清凈功德,不懺悔今生來世過患無窮的道理生起穩固定解為返回對治力。如同服毒者要依止施藥的醫生一樣,以猛厲的信心皈依三寶、發殊勝菩提心念誦《三聚經》等懺罪經典懺悔,為所依對治力,倘若如理行持此四力,則能產生後世苦果的墮罪都能得以清凈,因此精進懺悔意義重大。

  要詳知四種對治力,可參看《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三冊)【特以四力凈修道理】科。


圓勒法師答:

  破了五戒的一個根本戒後,即是破壞了所受別解脫戒的戒體,須懺悔清凈才能重受。並且重新受時應當受全五戒,不是僅僅補受一戒。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