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群法師:佛法是如何定義善惡行為的

    問:佛法是如何定義善惡行為的呢?

  答:首先,善的行為能給自己帶來利益安樂。比如布施這種善行,既能幫助我們克服自身的貪心和吝嗇,使人格得到凈化,還能招感未來福報。其次,善的行為不僅對自身有利,更能對其他眾生有所利益。仍以布施為例,我們在自己受益的同時,也給被幫助的人帶去利益。衡量一種行為是否屬於善行可以用這兩個標準檢驗。

  有些行為雖能帶來眼前的快樂和滿足,卻不能使人格得到提升,不能給未來生帶去利益,甚至會造成過患,則不能稱為善行。所以,佛教評判善惡行為的標準,不僅看現前產生的苦樂,更要看它對未來生命的延續是否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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