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幾年前就開始了解佛教,通過幾年的接觸,現在深信因果,也開始想要修行,之前造了很多惡業,墮過胎,因為之前不知道,我已經和男友同居幾年了,我們有打算結婚,一直沒有合適的機會。
現在特別想要皈依三寶,也了解到同居算是邪淫,害怕皈依後就算是犯戒了,所以想結完婚後再皈依。
我現在每天吃素,念佛,誦地藏經,我們是在外面工作,租房子住,也只有一間卧房,現在了解到在卧房念佛、誦經不如法,所以現在也不敢再念佛和誦經了。
還有佛經也放在卧房裡,知道這樣也不如法,因為沒有地方可放,很迷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請問法師,我現在應該怎麼處理這些佛書?是不是今後不能在卧房念佛、誦經了?
現在條件也不允許,租大點的房子,我該怎麼辦?
了幻法師回復清水閣如下:
1、年青人對婚姻不可兒戲,不可未婚就同居;辦結婚證並不困難嘛,何必要超前呢?
儘快去辦結婚證,只要辦了結婚證,即為合法夫妻關係,邪淫即刻終止。
2、何謂邪淫:一切不受國家法律或社會道德所承認的男女關係,均稱為邪淫。邪淫罪之輕重,視情節因緣而不同。如:男女雙方為婚姻故而越雷池,尚不是最重之邪淫。
3、結婚後,可儘快皈依;
4、只有一間卧房,也可念佛、誦經;佛、菩薩乃聖者,怎會見怪?
佛經等法寶須收拾置放收藏於干凈之處,不用時可用黃色或紅色的布遮蓋、包好。
答:存在。
在一般人的概念中,與夫妻以外的第三者有性關係,屬於邪淫;與合法的妻子(或丈夫)的性生活,則完全不存在邪淫的問題。但從佛法的觀點看,夫妻之間仍然可能發生邪淫的問題。
如《大智度論》卷十三雲:「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兒、非道,如是犯者,名為邪淫。……女心不樂,強以非理,故名邪淫。」因此,夫妻間有下列行為者,可視為邪淫:
(1)、非處:既不按人道行房,而是於口道、小便道、大便道行淫;
(2)、非器:如使用「性保健品」、催情藥物等;
(3)、非時:父母死亡忌日,不得行淫;月經期中,妊娠期中,產前產後,不得行淫;學佛受五戒居士還應在佛菩薩的紀念日,每月的六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最好還能做到:子女成年之時,即行節欲,子女婚嫁之後,即行禁慾。
(4)、非地:不得卧室之外處行淫;尤其不可在寺廟、教堂、野外、公共場所等處行淫。
夫妻間的邪淫,在性質上較一般的邪淫有所不同,果報也較輕,應屬邪淫的中、下品。但仍應引起警惕,避免觸犯。
答:淫慾是與生俱來就有的,非一朝一夕就能凈化斷除,必須非常的用功,才能達非常的成果。
但凡夫在修行的歷程,尚未證得果位,有時熾盛,是在所難免,因為眾生所以為眾生,就是以淫慾為生命的所依所歸,情慾境界現前,的確難調難伏。疏導、對冶淫慾的法門甚多,今就以佛法常提的幾項,供諸位實踐:
(一)、未婚男女,不要閱覽色*情書刊、網站,不要觀看色*情錄影、三*級片,不要涉足色*情娛樂場所。《老子》曰:「不見可欲,令民心不亂」,凡夫的特點,是五根隨五境轉,但只要眼不見,則心不亂。
(二)、進入結婚年齡的青年,可考慮尋找志同道合異性組成家庭;
(三)、已婚者,應加強道德修養,不要甘做淫慾的奴隸。應正觀諸法無自性,本性不可得,乃幻化緣起,緣起必緣滅無常故;淫慾之心亦緣起,心與境結合,產生相應,淫心便起,是名緣起。正心觀淫心,淫心即起即滅,瞬眼生瞬眼滅,如幻如化如電如泡如影,絲毫不可得,諸法畢竟空故,若如此正觀淫慾之心,即可根治淫心之道,亦名正觀。
以佛法常提的幾項,如:不凈觀、骷髏觀、父母兄弟姊妹觀、淫慾無常觀等,這些法門因人而異,根機不同,用法則不同,契機則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