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是洛陽人,前幾天引產,生下一女兒,我懷孕已經九個月了,做了四維彩超,查出孩子有唇鄂裂,公婆說出來抱出門人家笑話,以後負擔還重,婆婆家裡人讓我引產了,我今天剛出院,我很痛苦,我不想讓孩子的靈魂在冥間游盪,我想給孩子去正法道場超度可以嗎?
恆傳法師:阿彌陀佛!可以去正法道場為孩子做超度。但是,你要真正明白這樣去做並不是解決問題根本的方法。你可知曉在孩子與父母之間有著十分特殊深厚的緣分,父母與子女之間有四種緣:第一,「報恩」,過去生中有善緣、歡喜緣,這屬於孝子賢孫,是來報恩的;第二,「報怨」,這是過去的冤家債主,我們常講的敗家子,小孩長大後,搞得家破人亡;第三,「討債」,這要視父母欠的有多少,欠得少的,他幾年就走了。欠得多的,父母要花許多錢財,供他念書,生活樣樣照顧周到,但小孩長大後突然就走了;第四,「還債」,這是兒女欠父母的,欠得多的,對父母生活會供養得很周到;欠得少的,照顧父母的生活不缺乏,但是沒有孝敬心,對父母不尊重,只是在物質生活上照顧周到。有這四種緣,才會變成一家人。緣疏一點的就是親戚、朋友,緣較接近的變成一家人。
從因緣果報的層面來講,孩子的身體不管出現什麼樣的問題,這都是做父母的冤業、業障現前的一種顯現方式,這說明做父母的在以往或往世的惡業較為深重,機緣成熟故得此報。世人愚痴、顛倒、迷惑在遇到這種事時,不信佛法、不明因果、不知懺悔,造下懺悔難滅的重罪。若當時以佛法的方法去扭轉,奇蹟定會發生。
《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中講:「世間有五種,懺悔難滅。何等為五?一者殺父,二者殺母,三者殺胎,四者出佛身血,五者破和合僧,如此惡業,罪難消滅。···汝此惡業,當墮阿鼻地獄,無有休息,熱地獄中,暫遇寒風,罪人暫寒,寒地獄中,暫遇熱風,罪人暫熱。無間地獄無有是處,上火徹下,下火徹上,四面鐵牆上安鐵網,東西四門,有猛業火。若有一人,身亦遍獄,身長八萬由旬,若眾多人,亦皆遍滿。罪人遍身,有大鐵蛇,其毒苦痛,甚於猛火,或從口入從眼耳出,周匝纏身,從劫至劫,罪人肢節,常出猛火,復有鐵鴉,啄食其肉,或有鐵狗,咬嚙其身,牛頭獄卒,手執兵具,發大惡聲,如雷霹靂。汝故殺胎,當受此苦,我若妄說,不名為佛。」
再者,作為胎兒來講,他不知經歷了多少劫,多少磨難才有一次難得的做人的機會,就因為的你們愚痴、顛倒、迷惑,把他這次千載難逢做人的機會給扼殺了,可想這個冤結結的有多深重。所以不是你們所想像的去正法道場做超度那麼簡單的,必須要有一顆至誠的心去懺悔(所謂懺,即是懺從前所有惡業,永不復起,悔,則是悔其後過,從此永斷,更不復作。)按照五戒、十善的標準逐漸的努力去做,然後結合精進念佛誦經、戒殺、吃素、放生、印經等大功德迴向。《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中說:「若能至心懺悔,調柔其心,書寫是經,受持讀誦,以善根力,得長壽命,設使病患,眾不橫死。」《千手千眼無礙大悲心陀羅尼經》中也講:「今誦大悲陀羅尼時。十方師即來為作證明。一切罪障悉皆消滅。一切十惡五逆。謗人謗法破齋破戒。破塔壞寺偷僧祇物污凈梵行。如是等一切惡業重罪悉皆滅盡。唯除一事於咒生疑者。乃至小罪輕業亦不得滅。何況重罪。雖不即滅重罪。猶能遠作菩提之因。」
在自身逐漸按照佛法的基本標準去做的同時,一定要用善巧方便的方法,盡量不要和家人產生衝突,在自身不斷深入佛法的同時,也要隨機緣勸導家人戒殺、吃素、修學佛法,讓他們也能聞法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