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嚴法師:自殺者果報慘烈,死時死後將受無量痛苦

  問:自殺到底算不算殺生?

  聖嚴法師算。用自己的意志、自已的精神自己的心力,來殺死自己的身體,就是殺生。當一個人沉溺在自殺情緒里,很容易陷在陰影中不可自拔。要想跳脫出來,首先要明白:死亡不能解決問題,死亡是更多問題的開始。

  佛法說:人身難得。我們這個身體是用來還報和還願的。還報是要報答那些於我們有恩的人;還願則是要完成我們來到這世上希望達成的心願。所以我們應該要非常珍惜、非常感激我們有一身體;我們並沒有權力來殺死自己。

  問:佛教是反對自殺的嗎?

  答:是的,在戒律中有著明確的規定,佛教徒不可以自殺,如果自殺,那是有罪的。(見《四分律調部》之二及《律攝卷二》)此所謂自殺是指為了厭惡此一生命的存在,誤以為自殺之後,便可得解脫而言。

  因為佛教徒主張因果定律若不證悟諸法實相,若不以修持工夫解脫生死自殺是沒有用的,業報未盡,即使自殺,也將再接受另一期的生死,正像一個欠了的人,為了躲避債主的追討而將戶口從甲地遷到乙地,那是不中用的,遲早一些債主仍會找到他的。

  所以,佛教徒反對自殺佛教鼓勵人生的建設,利用這一生的存在而做修善的努力,以改造現實的乃至未來命運

  然而,佛教不是鼓勵自私宗教。如果為了救濟眾生,在必要時可以捨身;並且,一個真正的菩薩道的實行者,應該是頭目身肉,無一不能施捨的。

  比如釋迦世尊在往昔生中的菩薩階段時,曾經屢屢捨身,如《法華經》中說:「未有一微塵芥子許非菩薩捨身命處」,便是最好的說明。其實《雜阿含》卷三九及四七,就有三位羅漢捨身,佛陀倒是贊成的。

  問:決定自殺的人,都有一個共同的心態,就是想以死來擺脫一切。請問大師,人死以後真的就能一了百了嗎?

  聖嚴法師「人死一了百了」,這種對生命錯誤見解,普遍存在於一般人的心裡,因此常見有人在遇到無法排解的困難挫折時,就消極地想要自殺,希望以死來擺脫一切。

  其實,人到世間投胎為人都是帶業而來;現世所受的順逆、好壞境遇,都是自己前世今生行為造作的結果,應該直下承擔,才能隨緣消業。如果遇到困難、苦厄,就以自殺來逃避,不但不能消業,而且更造惡業;如此舊業未消,又造新業,人生如何能解脫?如何能一了百了呢?

  所以,自殺並不能解決問題!自殺只有增加問題,甚至只會增加痛苦比方說,我自殺了,即刻就會給我家人朋友親戚同學,乃至認識我的人無比的痛苦,有時還會把一些未了的責任加諸給他們,增加他們的負擔

  再說,國家栽培我、大眾成就我,正當能為社會服務的時候,卻因故自殺死了這就是社會成本的浪費。因此,一個人的自殺,不但造成社會的損失,並且拖累了許多人,辜負許多關心我、愛護我的人,真是情何以堪。

  再者,自殺也會留下很多的後遺症。例如,一個家庭里如果有一個前輩是因自殺而死亡,雖然隔了幾代以後,後代的子孫都會覺得不榮譽,不但在他們的心裡留下拂不去陰影,有時還會起而仿效。所以我覺得社會上有時候發生兇殺案,被人殺死還可說是不得已的,自殺是不可原諒的行為。

  因為遭受外力而死是沒有辦法抗拒的事,可是自殺則是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這是愚痴是因為一時想不開所造成;由於自己的愚痴不開,造成了家庭社會的損失,所以基本上自殺是不值得同情而令人感到遺憾的事。

  尤其,自殺者當時的心情,必定是帶著一種心靈創傷是在痛苦、哀傷、無助、絕望、焦慮,甚至是憤怒、嗔恨、懊悔情緒中死去,就憑當下這么一念,死後必定墮入地獄惡鬼畜生這就是《俱舍論》所講的「業道」。

  所謂「業道」,亦即貪、嗔、痴三業,彼此之間由貪生嗔,由嗔生痴,由痴生貪;前者能夠成為後者之道,或者互相輾轉為道,如此成為六道輪回之通路。也就是說,我人造作的業,自然會產生一種力量引生結果;

  業本身就像道路,隨著善業能通向善的地方,隨著惡業通向惡的地方。因此我們不要萌生自殺念頭就不會有自殺的行為與結果。

  人在一生的數十年歲月當中,難免會遇到種種的問題,雖然讓人感到生活艱苦,但另一方面也可讓我們思想上、心情上千生萬死,從中慢慢進步。千萬不要為了一時的困難就想死了之,總以為死了就可以解決問題這是不對的想法

  人,只要有信心、有勇氣、有慈悲、有智慧世間其實沒有解決不了的事,因此希望社區里的一些有德之士,能夠經常舉辦各種聯誼、講習,發揮守望相助的精神,讓鄰居之間彼此互相關心、鼓勵,從心理上建立起一種積極樂的人態度,如此才能防範自殺悲劇的一再發生

  問:請問大師,人在自殺的時候,乃至自殺死後痛苦嗎?

  聖嚴法師:人一有了煩惱痛苦就想自殺,希望就此一了百了;也有的人在面對困難挫折的時候,覺得「生不如死」,因此也想以自殺來結束生命,總以為死了就能獲得解脫,但是當他自殺死後就會知道,其實「死更不如生」。

  根據《醒世千家詩》記載:「吳江蔣某,與人爭氣不勝,服毒自殺。後來憑在他的妻子身上人道:我不當而死,罰入枉死城,火床銅柱,慘苦萬狀。方知在生一日,勝死千年,勸大家寧可氣死,切莫自殺,以致後悔無及,大哭而去。」可見自殺只能逃避一時,但是卻因此更增無邊的痛苦

  另外根據《認清自殺真相》一書說,自殺所感受的痛苦,千百倍於生前所受的苦,非語言所能形容。例如投河窒息而死者,江水急進,肺氣外逼,內外交攻,苦痛不堪。自縊而死者,氣管閉塞,血流逆行,身如刀割,繼而渾身麻痹,痛苦萬狀。服食農葯、鹽酸等藥品中毒而死者,五臟壞爛,極痛難忍。服食安眠藥而死者,頭眩氣促,五臟翻攪,有時暫時停止呼吸,心臟也停止跳動,與死無異,可是經過一段時間悠悠醒來,卻早已入殮,欲出無門,於是輾轉棺木之中,恐懼痛苦而死

  另外也有研究報告指出,開棺檢視服食鴉片而亡者,伏著居多,側者亦常有,唯平仰者甚少;此乃埋葬之後,鴉片毒退,棺中輾轉掙扎而死之故

  從以上記載可知,自殺方法雖然有種種的不同,但自殺者自始至終,痛苦了了在心,而且在將死之時意識轉清,過去和現在的景象,映現分明,因此所感受的痛苦也就更加的深刻。

  自殺的人,在自殺前想當然爾一定是感到很痛苦,不痛苦就不會想要自殺,他因為熬不過痛苦,遂想要以自殺求得一死來解決。但是自殺將死未死之際,不管是上吊、服毒、刀割、槍殺、投河、跳樓,或是燒炭等,盡管方法不同,但其結果都是痛苦不堪。

  就以上吊而言,不是那麼一分鍾就死了,死前的一刻,呼吸悶絕,有時後悔了想要自己解救都沒有力氣,想叫也叫不出來。可以說上吊的過程中,真是千百種的痛苦,難以盡述。

  自殺者不但在彌留之際要受無量苦痛,就是死後所遭受的痛苦,比臨死時還要增加千萬倍。甚至死了固然苦,得救了還是苦。現在有愈來愈的人以「燒炭」來自殺,他們以為燒炭自殺可以安詳地在睡夢中離去。

  不過根據馬偕醫院及高雄長庚醫院醫師表示,這類自殺倖存者可能因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造成遲發性神經精神癥狀,部分甚至無法恢復。曾有患者在獲救一個月後出現意識混亂、幻聽,甚至拿抹布洗臉、將電話當成飲水機、大小便失禁、無法自理清潔等癥狀;有些人則留下反應遲緩、記憶力減退等後遺症。

  自殺也是犯了殺生戒,即使如願自殺成功,死了以後仍免不了要受殺生的業報。殺生天地所不容之罪,即使閻王老爺也不會給您好臉色看,所謂「有何面目見江東父老」,自殺有什麼面目見人?所以,自殺並不是解決問題辦法,死,不是痛苦的結束,死並不能「一了百了」,生命是隨著個人的善惡業報而一再相續不斷的。所以佛教講「善終」,唯有善終,才能往生善道,才能得到真正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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