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來自內蒙古的王同修,他有個問題。第一個他說他的公司主要經營一個國家四a級的沙漠旅遊區,其中有餐飲服務,經常以蒙古特色肉(肉食)提供客人。老法師也講過,學佛人最好不要經營這種行業,可是這個景區如果不提供餐飲服務,客人吃午飯就很困難。我們想不出更好的辦法,只好決定把經營肉食所得的利潤全部布施於佛教或慈善事業,請問法師這樣做可以嗎?
答:可以,這樣做可以。環境我們不能改變,我們心地善良,我們把所得的利潤來做一些好事,拿這個功德迴向給眾生,這樣就好。像這些經營餐飲,最好是不殺生,自己不殺生,能夠買得到,市場買得到這些肉食,佛法裡面講的三凈肉,你沒有看到殺,沒有聽到殺,不為我殺,這樣就好。如果不得已一定要自己殺,那麼你就學伊斯蘭教,你看伊斯蘭教宰殺畜生,他不是一般信徒,阿訇,就是他們的修行人。他在宰殺畜生之前,一定誦經、念咒迴向給牠,勸牠捨身到好的地方去投生,給牠祝願,這個心就很難得。殺的時候一定是一刀斃命,讓牠少受痛苦,這都是慈悲。所以回教徒,一般的肉食他不敢吃,他一定吃阿訇宰的,有這個道理在。這是我們應當要學習的,總是對畜生有愛心,有慈悲心。在不得已的時候,身總歸是要壞的,你給牠商量,牠在不得已情形之下牠也願意同意捨身,牠到好地方去。所以這裡都有道理,不是沒有道理的。你再以賺的錢給牠迴向,給這些眾生迴向。(凈土法門法師·答香港參學同修之六 2005/5/13)
問:底下一個問題,她說我的夫家,這個家是家庭,家庭的家,寫錯了字。我的夫家開餐廳,殺業很重。如果用這些盈餘所得布施,是否能減輕我們的罪業?
答:當然,你能夠把賺來的錢拿去做好事,是可以減輕。你要誠心去做,可不要為了賺錢。為了賺錢,你造業就太重了。你把這餐館,雖然是個海鮮餐館,也拿來做道場。這些海鮮進來的時候,你天天給牠做超度法會,超度這些亡靈,這是好事情,餐廳就是道場。來吃這些東西的人也讓他聽佛法,你這家餐廳裡面放佛號,他雖然來,聽經,他「一歷耳根,永為道種」。你餐廳裡面掛佛菩薩的相,讓他看到佛菩薩,聽到都是阿彌陀佛。雖然吃了一餐,他也有過失,結冤讎,那這些眾生都把牠超生,讓他在這裡結一點法緣,讓他種一點佛的種子,你這個餐廳是道場,不一樣。
所以念頭一轉,惡的那些事都變成好事,都變成接引眾生。你再把佛法簡簡單單介紹給大家,讓他明了,讓他覺悟。先不要勸他不吃肉,說不吃肉,他嚇得不敢來了,先不談這個。你們吃,照吃,希望怎麼樣?吃三凈肉,你到我這個地方來吃三凈肉,你沒有看到殺,你沒有聽到殺的聲音,這不是為你殺的。就是告訴他,家裡頭可不能買活的東西回家去殺,那罪過就重了。到餐館不要去預訂,我要去訂,要什麼,那是為你殺的,不要去預訂。這種講法,大家都可以接受,這就好事情。我相信這樣做,你的生意一定會很好,為什麼?有佛菩薩加持。菩薩度眾生的方式很多,你看善財童子五十三參裡面,有用這些手段度眾生。你看到他不善,用心很善,專門度這些惡人,惡人有惡的方法去度他。(之三十 2006/3/31)
問:若以自己開肉食火鍋店所賺的錢,來做利益眾生的善事,並在店內播放《弟子規》,請問是否屬善巧方便,不知是否如法?
答:可以,你這樣做已經很難得,也就不容易了。總而言之,這個因果責任還是推脫不了;除非你的發心不是為自己賺錢,不是為自己利益,你這個火鍋店是度眾生的道場,那你就有功德。就像《華嚴經》裡面的甘露火王一樣,你能夠學他,那你是菩薩。你這裡面,這些眾生全部都超度他,每天做超度的佛事,自己決定不拿賺來的錢提升自己的生活享受,你完全把它當功德做,這可以。如果賺來的錢,還自己來享受的話,你就要還債,你就要負因果責任。那這個事情你還干不幹?自己好好去想想。(之五十四 2006/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