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智法師:菩薩看到眾生有過失和功德應該怎樣?(298-302)

  《在家居士律儀五百答》

  298、為什麼經中說:「有犯名菩薩,無犯名外道」呢?

  答:一個普通人能知道修行,其本身就是很難得的,因為一個平常人,在修行的漫長的道路中,如果沒有證果,肯定會犯這樣那樣的錯誤毛病,其實是消自己無始來的業障這是因緣法則,在懺悔當中,逐漸懺完罪業,等罪業懺完了,也就證果了。如果還沒有證果,就不會犯錯誤那就不正常了,也根本是不可能的,除非是菩薩再世。

  299、佛子有過失不能講,難道佛教隱飾佛子過失?

  答:不!絕對不!佛弟子的毀法犯戒,於半月半月的布薩誦戒中,經常為之檢舉以及令其悔罪的,如果不承認自己的過錯,不接受僧團的制裁,僧團會把他逐出僧團而不與之共住的,所以佛教僧團,始終保持和合、安樂清凈,絕對不容許有犯罪者的存在。但是這與不畏罪福因果,而以私自的忿恨心,宣說他人過失,「肆毒之言,唯恐不深,說過之聲,欲遍大地。」有著極大不同,不可混為一談。

  300、菩薩看到眾生有過失和功德應該怎樣?

  答:菩薩以利生為己認,見到眾生有過失,只可為他隱藏,不可為他揭露,從而再慢慢去勸說感化使他改過自新,做個佛化新人。見到眾生有什麼功德,理應竭力的為之宣揚,從而鼓勵他更積極的去行善,使他善行一天天地增長。所以,無論如何不能說四眾弟子過失。若菩薩四眾過,不論是實有其事,不論是虛構,說重過就成重罪,說輕過就成輕罪。即使所說的是真實的,則犯上品及兩舌罪,假設所說的過是虛假的,就更加上一個妄語罪。如果是快意的去說四眾過,是對是錯,姑且不論,自己首先便造了極重的口業。所以一個佛子,一定要做到「沈默是金」。

  301、說菩薩僧尼罪過,會得到怎樣的果報?

  答:中說其人將來必墮拔舌地獄或者是耕舌地獄。有的拔其的舌頭,用耕犁來犁其;有的牽住罪人舌頭,將罪人當作一頭耕牛,去犁別的罪人。所受的種種苦痛,真的說之不盡。若以兩舌論罪,將來就要受無舌百舌的報應。若以惡口論罪,你今世說人家的壞話使人家彼此不和將來你就要受自己眷屬斗-爭,搞得你的家庭天翻地覆不得安寧。中國句話說「禍從口出」,口是毀身的利斧,所以在世為人說話最要檢點,切勿只圖現前快意傷人,忽視身後遭受苦報。

  302、構成「說四眾過」,要具備那六緣?

  答:1,是眾生、2,眾生想、3,說罪心、4,所說過、5,所向人、6,前人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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