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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明施計火燒三萬藤甲軍的時候,垂淚嘆道:「此雖有功於國家,然必折損我的壽命。」
世人都知道殺人有罪,但於平時隨意把豬狗牛羊等殺死則安然不以為怪,豈不知殺畜生比殺人的罪過稍輕而已,怎能無罪?
《禮記》雲:「王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世人看到《禮記》上這么說,都知道殺大的畜生有罪,而對於蝦蜆螺蛤等,一餐就吃千百條生命,竟安然不以為怪,不知只是罪過稍微輕些,怎能無罪!
佛經說:「一切含靈皆具佛性。」可見螞蟻和人是一樣的,怎麼可以厚此薄彼呢?假如恃強凌弱是合理的,那麼人類可以互相殘殺而食了。《梵網經》雲:「凡有命者,不得故殺。」其含義多麼深刻啊!
(蓮池大師《竹窗二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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