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瑪仁波切:將自己不喜歡的事加在別人身上,讓別人有災難等等,這就是作惡

  自己不喜歡的事,就不應該對別人做;喜歡的事,應該也要施予別人。當我們對別人做自己喜歡的事,別人因此而得到快樂平安福報這就是行善;如果我們將自己不喜歡的事加在別人身上,別人就會有痛苦煩惱病痛災難等等,這就是作惡。善與惡的分別,不在於外在形象的好壞,也不是因為外在供養布施物的體積大小,而是決定於內心動機

  已成定局的事,其實就像一場夢煩惱也於事無補,沮喪也無濟於事,最好的方法是將它放下,如果不能馬上放下就在當下不要再追隨著它而不煩惱,不停陷入沮喪的漩渦。如果事情已經過去很久了,依然耿耿於懷,經常因為那個人或事而產生煩惱和沮喪的情緒那是非常愚昧的。喜歡用回憶來傷害自己,是人類最大的缺點之一,也是沮喪和煩惱的重要來源之一。

  內心的不安從何而來呢?是因為我們的念頭傾向於負面簡單講,人的思想兩種,一種會帶給你快樂,一種帶來傷痕纍纍的「善」和「惡」的念頭。人都期望別人對自己很好,對自己忠誠,不要欺騙自己,卻常常通過強壓和奪取的方法來降伏不喜歡的一切,如工作中的爭斗、生活中的不如意等。力的作用都是相互的,打壓的越厲害,傷己的反作用力越強大。

  人類被自己過度傲慢、自負的情緒欺騙了,傲慢到以為能征服地球,甚至征服宇宙,老是想用征服者的心態去面對大自然。比如登山:「我征服了珠穆朗瑪峰!」你確信這山你能征服嗎?你只不過是曾從那兒跨過而已,怎麼敢說征服?很多人喜歡用征服者或掠奪者的心態對待人事物不懂得用感恩的心面對世界,這樣吃苦的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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