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姑論幼幼①。幼幼在於以身作則,蒙以養正②,一言一行,毋許越規。必期於為賢為善,有益於國家,無害於社會而後已。否則縱令不惜資財,供給學費,學業大成,而不以道義是務③,皆不得名為真幼吾幼。吾幼尚不能真實是幼,況旁人世人之幼,又何能容心於其間哉。
摘自《印光法師文鈔》
•續編卷二
參考譯文
姑且說說愛護小孩。愛護小孩在於以身作則,從童年開始,就要施以正確的教育,一言一行,不許逾規越矩。一定期望小孩成為賢人、善人,成為對國家有益、對社會無害的人才可以。否則,縱然是不惜資財,供小孩上學的費用,學業大有成就,卻不能致力於道義之事,這都不得叫做真實愛護自己的小孩。自己的小孩尚且不能真實地去愛護,何況與自己毫不相乾的世間人的小孩,又怎麼能留心在意呢?
①【幼幼】愛護小孩。
②【蒙以養正】指從童年開始,就要施以正確的教育。《易·蒙》:「蒙以養正,聖功也。」
③【務】從事,致力。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