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上人:《四種清凈明誨》是照妖鏡,真實不虛

  一般的學者說:《楞嚴經》是假的,不是佛說的,又有什麼考證,又有什麼地方記載。這都是他怕《楞嚴經》,沒有辦法來應付《楞嚴經》這個道理。《楞嚴經》中他們所最怕的,就是《四種清凈明誨》。這《四種清凈明誨》是照妖鏡,把所有妖魔鬼怪都給照現原形了;還有那個《五十陰魔》把天魔外道他們的骨頭都給看穿了,把他們妖怪的這種相貌都給認識了。哪一位能讀誦,能把楞嚴經》背得出來,那是真正佛的弟子

  《楞嚴經》在佛法末法的時候是先斷滅的。為什麼它斷滅?就因為這一些個學者啊,又是什麼教授啊,甚至於出家人,都說它是假的。那麼他們這種的言論,久而久之,被人以訛傳訛,就認為他所說的是對的,所以就認為《楞嚴經》是假的了,連佛教徒也認為它是假的,久而久之,這個經就沒有了。所謂經典斷滅也就這樣子,大家不學習,它就沒有了,就這樣斷滅了

  《楞嚴經》里《四種清凈明誨》說得非常地正確,非常地肯定,就說這個殺、盜、淫、妄,所以一般學者教授就怕這《四種清凈明誨》,他們就想得到不明白的那個誨,這個明誨他們就很怕很怕的。因為如果說《楞嚴經》是真的,他們就沒有立足之地了,他那種又抽煙、又喝酒、又玩女人,就立不住了,被人家都認識他了。所以你看看,《楞嚴經》里所講的道理是非正確的,非常有邏輯學的,再沒有比這個說得更清楚了。《楞嚴經》全部經,就是一部照妖鏡,所以這照妖鏡一懸起來,這個妖魔鬼怪都膽顫心驚。

  楞嚴經里的四種清凈明誨:斷淫、斷殺、斷偷、斷妄,是息息相關的。若犯淫戒,就容易犯殺戒,也容易犯偷戒、妄語戒。因此犯淫戒,是殺盜妄都包括了。所以,分而言之是四種,合而言之是一體也。

  佛這么悲心切切,苦口婆心,詳詳細細的為我們說這四種清凈明誨,可是一般人還不相信。不是一般人不相信,而是其中有學者教授,或不能守戒的出家人,他們不相信。這些人無法改善過來,不能將根刨出,藕斷絲連,糾纏不清,所以他索性就什麼都不信,而公然說楞嚴經是假的。

  楞嚴經在佛所說的經里,是最重要的一部經。不要說學者教授它是假的,或者不守戒律的人它是假的,就算有一個人能現十八變及種種神通,以這種種神通力量來對我說楞嚴經是假的,我也不相信。為什麼?因為楞嚴經所說道理都是正合乎人的毛病!無明罪業,也正是痛下針砭,對症下葯。可是一般人都不願意吃這副葯,認為這個葯太苦,受不了,所以就算有醫生將葯單開出,他也將此葯丟棄不要,而說此葯沒有功效。這就叫自欺欺人,誤人誤己。

  因為如此,無知識人就跟著這班人跑,說某某有名學者、某某有名教授、某某有名大法師都說楞嚴經是假的。於是以盲引盲,互相酬唱,你也這么說,我也這么說,邪論紛然。如此一來就好了,佛教徒也不需要戒律,不常要聽四種清凈明誨,可以不理睬五十陰魔,所有所有都可以一筆抹殺!各位想一想,這一的人多壞!如果這種人不下拔舌地獄那就沒有公理可言了。

  剛才講的小孩子(心理變態,行為古怪),這些小孩子就是造了毀謗大乘經典的無間罪業,所以才受這種駭人的果報。不過人都不知道,還是膽子那麼大,冒冒然然敢去造罪業,瞪大眼睛假話這樣子真是泯滅良知良能啊!把本有的聰明智慧都扼殺了,真是可悲可嘆的一件事!

  因為他們毀謗大乘經典,用眼耳鼻舌身意造種種惡業,所以等到來世再為人時,就變成這種心理變態的小孩子也不自知,也不自覺,受惡果報還認為很好

  不要用聰明來破壞佛言。這些有名氣的人,或者名學者、名教授,或大法師,他一說出這種毀謗佛法的話,無形中影響了千千萬萬、無量無邊的人都失去真正的信心你說這種罪業造得多大!百千劫之後,他轉身為這類兒童還算便宜呢!相信他永遠都不會再講話了,永遠都要受啞巴的果報!因為他瞎人眼目,說的話誤人太厲害了。

  各位想想,為什麼他要說這樣的話?就因為他做不到四種清凈明誨:不淫他辦不到,不殺他也辦不到,不偷,表面上他可以說不偷,但是某些學者教授常常去偷別人的文章,偷別人的學說湊起來,東拉西扯的。若拿別人的東西當為己有,這即是盜。若一天到晚欺騙學生,就等於在那裡妄語。當然,不是所有學者教授都是這樣,但其中就有這類德中之賊在作怪。

  因為四種清凈明誨,他都辦不到,都慌了手腳,所以無法接受這種理論。他若接受這種理論,他自己就倒了,自己就失去地位,但他不甘示弱,所以昧著良心楞嚴經『是假的』。可是單說這句話,就犯了滔天大罪,所謂『豁達空,撥因果,莽莽盪盪招殃禍』,將來受無間地獄果報時,後悔莫及。

 

 

 

 

  (轉載)

  消災免難:稱念「南無阿彌陀佛」第一功德

  學佛成佛,一心專念「南無阿彌陀佛」,不懷疑不夾雜,乘佛大願力決定往生凈土

  在此懺悔我所犯的一切惡念惡口惡行懺悔我所犯一切邪淫重罪;願分享此文的一切功德,皆悉迴向文章作者學佛網、轉載者、各位讀者;此文若有錯謬,我皆懺悔若有功德,普皆迴向,願斷惡修善、廣積陰德,發菩提心、行菩薩道,持戒念佛、求生凈土!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