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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這個東西,並不是說你貪了,就能得到。根據老話來講,「命中有時終須有,命中無時莫強求」。這個不是佛法講的,但是還是能說明一定的道理。
你貪了並一定就是你的,就算你暫時得到了,德不配位必有禍殃。你把不該拿的東西拿到手上來,不見得就是好事啊。財物也好、人也好,什麼都是一樣。該是你的,正常情況下去努力,按照正常的因去努力,該得到的自然跑不了。
就算是一不小心它溜走了,它總是跑不遠的,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它怎麼跑得了。這世間種種的事物,我們的心念就是不願意放下,不願意放棄,總是想著有這個、有那個。
欲界的貪,財、色、名、食、睡,也是五蓋。這五蓋當中,其實我們都貪的,貪財、貪色、貪名、貪食、貪睡。不可能全部除完,全部除完了貪,那就是大阿羅漢果了。
但是我們要明白這些貪,到底是什麼貪,為什麼會出現這個狀況,了解了這個狀況呢,進來想辦法減少貪這個煩惱對我們的影響,特別是對我們學佛的人的這些影響。
這個貪確實是太害人了,三毒當中這是第一大毒。我們欲界的這六道,對一切事物貪,按說是正常的,要恆順眾生。但是我們如果用毒來恆順我們自己的話,那麼結果大家都知道了。
我們人世間的物質享受也好,精神享受也好,都是我們貪。山珍海味、漂亮的衣服、大房子,這些都是常見的。包括我們六根當中的貪,眼睛貪不貪,也貪漂亮的。耳朵聽好聽的,嘴要吃好吃的,鼻子要聞點香味,我們怎麼不貪,都有貪的。來這里還有燒個香,為什麼呢?滿足一下我們鼻根這個貪念。
這些貪不是說是與生俱來的,或者說是不是說我們本性當中有的。人道的本性當中是會有的,但是我們清凈的如來藏當中,是沒有這些東西的。
以前和大家舉過例子,我們抽煙的人貪抽煙,貪好煙。煙癮犯的時候,貪抽煙,不準抽的時候,難過啊,又想抽煙,太貪了。但是我們不會抽煙的人,覺得很奇怪啊,貪什麼貪啊,不理解啊。煩惱也是一樣,對於沒有貪的人,羅漢也好,菩薩也好,你貪什麼啊。
該你得的,跑不了啊,業力隨身,因果不虛啊。該你得到的,你自然會得到,只要你因上努力好了,果報自然而然就會有啊。不是說你有這個貪念,因為你貪,所以這個東西就該你得,沒有這種說法。
無論是從因果律來講,還是按咱們社會上講的按勞分配來講,不是說你貪就能得到的。所以這個貪,完全沒有必要去貪,我們只要做好因上的努力就可以了。
貪只會增加我們自己的煩惱,而且還會讓我們產生種種的苦。因為有貪心,為了要得到這些東西,我們就要做種種的業。不是造這類似的業,就是造那類似的業,這個業誰背?我們自己背。
所以貪的這個煩惱,我們沒必要去貪,沒有必要去做這個煩惱。做了這個煩惱,跟飛蛾撲火是一樣的效果。
201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