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往生西方之基本
佛法以孝為本,大乘經中都有發明,其最顯著詳悉者,如佛報恩經,地藏經,無量壽經,觀無量壽佛經及梵網經等。念佛人須先學成賢人善人,然後才能學佛成佛。
孝之一字,非限於事親。通而論之,凡於理於心能不違反者,均名為孝。否則均為不孝。必須「通、局」兼修,方為盡孝。
眾生入道,均是宿因而定。不但痴傻之人難教化,既大聰明大學問人,亦多不能盡孝,或更不及痴傻之人尚能少種善根,不生毀謗。智者善辯,不易受勸,反多毀謗也。
(四十八)敦倫盡分,眾善奉行
不殺生即仁,不盜即義,不邪淫即禮,不妄語即信,不飲酒則心常清而志凝,神不昏而理現,即智。①
既欲修持凈土念佛,必須敦倫盡分,閑邪存誠,諸惡莫作,眾善奉行,戒殺吃素,護惜物命,孝養父母(經雲:供養父母功德,與供養一生補處菩薩相等),誠信待人。然後信願念佛,求生西方。
內為父母兄弟姊妹,外為親戚鄰里朋友,皆應以此相勸。不論彼能信與否,固不可不令彼等聞知也。
(四十九)心亡「八字」,佛不接引
「孝悌忠信,禮義廉恥」,此八字乃做人之規矩準繩,修行之根本條件。人若不在此八字上致力,即謂之「亡八」,八字既亡,便是衣冠禽獸矣,怎能修行?
故念佛人必先孝養父母,奉事師長,慈心不殺,修十善業,是名善人。善人若能念佛求生西方,決定臨終即得往生。以其心與佛合,故感佛慈悲接引也。否則雖常念佛,心與佛相背,便難往生。因自心發生障礙,佛亦無由垂慈接引也。①
註:①原書本頁上方空白處寫有:「孝悌忠信禮義廉恥,儒佛均重。」
如來聖教,法門無量,隨以一法以菩提心(普度眾生)修持,皆可以了生死,成佛道。故念佛人以菩提心為主也。①
雖說修一切法門皆可了生死,但其間大有難易快遲之別。良以一切法門皆仗自力,念佛則兼仗佛力。仗自力,非致煩惑斷盡,不能超出三界而了生死。仗佛力,若信願真切,即可往生西方,永脫生死,斷絕輪回,不受閻羅所管矣。
當今末法之人,欲於即生了生死大事者,舍此一法,則絕無希望矣。
在凡夫地位,誰無煩惱妄想?以財色橫逆為最甚,須於平時提起念佛之正念,預先防制。自然遇境逢源,不至突發。縱發,亦能隨時以正念覺照,令其消失。
倘念佛之正念真切,則境境往來,「朋從爾思」之妄念,亦被導往專注一境(念佛)之正念矣。②
所謂調御得法,則寇賊皆為赤子(良民),調御失道,雖手足兄弟亦作冤家。故隨時提起正念,亦為念佛人的重要根本。
②文鈔本段原文為:「若夫妄念滿腔,憧憧往來,朋從爾思。由未真提正念故也。倘正念真切,則朋從於專注一境之正念矣。」其「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語出《易經》。
深信三世因果報應,為念佛人的先決要道,不信因果即難入佛門。當茲末劫惡世,若不極力提倡因果報應,生死輪回等事理,主張人死即滅,因果未能親見而不信者,則善無以勸,惡無以懲。於是謗佛毀經,廢孝免恥,爭權奪利,爾欺吾詐,乃至殺人謀命,人相殘殺(戰爭),彌天殺劫,遍地戰火,將以舉世人民,同遭死亡流離之苦,永無寧日矣。故善惡果報,不獨為念佛根本,亦為治國平天下之要道。(不信因果即不能發菩提心)
(五十三)宋儒撥因果,禍國殃民
程朱等人,偶讀佛經,親近禪宗知識,竊得佛經中「全事即理,法法頭頭會歸自心」等皮毛之義,便以為盡得佛學,充實理學。於是執理廢事,倡無因果。宣揚佛說之因果輪回,乃騙愚夫愚婦信佛而已,實無其事。
且謂人死形滅,神亦飄散,終有銼研之地獄,將何所施?又說神已散矣,令誰托生等破除因果之邪說。致使惡者放心造業,善者亦難自勉。宋儒不特為佛法之罪人,且導致歷代戰爭不絕,禍國殃民,莫甚於此。
舍因果而言治,不過稍愈皮膚之病。若夫修行之心病,則反令增長,決無能愈之理。彼自作聰明唱高調者,謂因果報應,生死輪回,皆佛騙人之妄談。則其人不但不知因果,亦全昧世間種瓜得瓜之正理。更不知聖人窮理盡性,如來斷惑證真之道,皆不出因果之外。人果能深信因果,自然意誠、心正而身修,孔聖修齊治平之道,盡在其中矣。①
註:①出《印光法師文鈔續編卷下·杯度齋文集序》。
汝所錄殺生之報應,實可令好殺吃肉者寒心,然現實之將吏未必肯看。依光愚見,似宜將彭蘭台所編之《二十二史感應錄》,縮小排印,再加數篇痛哭流涕之文,布之公私,令信因果報應之實有。(續編上與魏梅蓀書之十三)
若能進一步將二十二史感應事跡,詳編增補,並將丁福保之數種附入,錄成全書,排印流通,普勸世人深信因果。則續孔子褒善貶惡之心法,實為國家人民之福!(與魏梅蓀書之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