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瑪仁波切:不盲從的修行,體現在 依法不依人當中

  我們常聽說,依法不依人,指的是,依法者依於佛所說三藏十二部經典。現世中若人所說法佛說經律相契合、不相違背,就應當依止法、受持法。若有人有大名聲、大道場,所說法是非法,則不應信受,當遠離。

  佛法又被稱為金剛不壞,金剛不壞有兩層意思。一是佛法有如鋒利無比、堅硬的金剛利器,可以摧壞世間一切煩惱;二是佛法無論誰說都是金剛不壞的。例如:佛法即便是由魔王說或邪佞之人說,其效果聖賢說都一樣,都可以度眾生,讓被度者解脫煩惱,得大智慧。反過來說,如果一位聖賢說的不是佛法,那麼無論他說了什麼都不該依從。因為即便是聖賢有可能解釋錯佛經,也有可能說了自己臆測為正確知識見解,所以可能導致謬誤,因此,為避免誤導眾生學佛者必須依據佛法而學、而思、而悟,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聞思修的無偏頗的正確性,才可以悟入佛法真義的實相。

  關於「依法不依人」,佛陀在《大般涅槃經》中做了一個比喻:「例如一采葯人採集到雪山妙藥(佛法),然而其又夾雜與妙藥相似的雜葯以賣之。買葯人以肉眼不能識別真偽,結果買了假藥。」因此,為避免賣葯者借真賣假(包括有意的和無意的),佛陀制定了學佛標準原則:依法不依人。簡單地說,依法不依人的意思是,一切以佛經學佛的準繩。

  進一步理解,就是依法不依人有兩種不同的內容,一個是佛經上講內容,另一個是論典中比較強調的內容

  從釋迦牟尼佛的經典來看,「法」指的是法性——諸法本性也就是顯空無二的真實本性。這里的「人」是指凡夫佛陀之間的所有人,包括聲聞、緣覺阿羅漢,登地以上的菩薩以及佛陀

  也許有人會提出疑問:既然不依人,那是否連佛也不能依靠、不能相信?雖然從表面上看,佛陀是凈飯王的太子是由血、肉、骨骼等構成的五蘊結合體。甚至小乘佛教也認為,佛的身體是有漏的。因為有漏皆苦,故而佛陀身體也屬於苦諦。普通眾生與十地以下菩薩身體,更是血肉組成,屬於有漏苦諦,沒有什麼可靠的。

  大乘佛法認為,在印度金剛座成佛、轉法輪釋迦牟尼佛,只是當眾生福報達到一定水平的時候,為了度化眾生,便以眾生福報與佛的願力等因緣相結合,而在眾生面前顯現出的一個化身——多世累劫精勤修行,在圓滿福慧資糧以後,示現成就,並任運自成地度化眾生——雖然這種化身與佛的法身有一定關係,但卻並不是佛的法身與報身,不是真正的佛,而是佛的一種形象

  綜上所述,一切萬法,包括佛的化身在內,都是內心的顯現,都屬於世俗諦,隨時都會變化,是無常、如幻如夢、千變萬化的東西。唯一可靠的,就是從佛到普通眾生之間所有眾生的心的本性——如來藏空性。除此之外的其餘諸法都是業的顯現。惡的業力顯現出地獄、旁生等等;善的業力顯現出天人菩薩凈土、剎土等等。

  另外,論典中比較強調的內容,本來經典和論典就沒有矛盾經典強調的法性如來光明,論典中也承認,但論典所指的法不僅是如來藏空性,還包括教法和證法。教法指所有的經典和論典;證法是指定慧

  在論典強調的依法不依人,也即學習和研究佛法的時候要相信、依靠正法真理而不能依靠人的名聲、地位、勢力的大小等等。要觀察此人所說的話是否符合佛法內容,是否符合事實,符合就可以相信;如果發現其言談與佛法有所不符,則無論對方再有名聲,無論如何也不能盲目聽隨。

  曾經撰寫《俱舍論》的世親大師,跟克什米爾的達摩巴吒論師學阿毗達摩(論)時,發現師父見解有問題,故在自己撰寫的《俱舍論》中,表示了對師父見解的不滿,之後在《俱舍論自釋》中,也明顯地批評達摩巴吒的觀點

  世親大師在講解《般若經》的時候,抱持唯識宗的觀點,但他的一位著名弟子見解卻超過了世親大師,是以中觀觀點解釋《般若經》的。弟子站在中觀的立場去破上師唯識觀點,就是依法不依人的具體體現。

  撰寫《集量論》等許多因明論著的陳那大師,是印度非常著名的論師。他依止的第一位上師,秉持犢子部的見解。犢子部雖然也屬於佛教,但卻是佛教聲聞十八部里見解較為不全面、不透徹的,與外道見解十分相似——承認不可思議自我存在。陳那大師並沒有因為自己的師承不可思議自我,就隨聲附和、人雲亦雲,反而故意做出一些行為來表示對上師觀點的不苟同。有一次,他白天打開所有的窗戶,四處尋找「自我」;晚上也在四周堆上木材點燃火,並脫光衣服坐在中間,然後虛張聲勢地假裝觀察自己的身體有無自我。他的上師聞訊趕來,便問他在干什麼,他裝模作樣地故意回答說:「師父呀!我太愚蠢了!根本發現不了您所講的自我!我想是否被衣服遮蓋了,所以脫衣服尋找不可思議自我」。上師聞言,生氣地說:你竟敢諷刺我的見解,不許住在此處!陳那大師只好頂禮而辭。

  撰寫了《釋量論》等七部因明論著的法稱大師曾向陳那大師的一位著名門徒學習《集量論》。在聽第一遍的時候,對《集量論》的理解相當於他的這位師父;聽第二遍的時候,理解程度與陳那大師相仿;聽第三遍的時候,便發現師父觀點有誤,繼而告知師父,使師父日漸意識到自己見解的不足,故開明地允許法稱論師推翻自己的觀點,並鼓勵他撰寫《集量論》解釋,所以在《釋量論》中,可以看到法稱論師針對師父觀點的辯駁,這些都是依法不依人的生動事例。

  令人敬佩的是,這些上師絕大多數是心胸開闊的標準知識,他們不但沒有因為弟子叛逆不高興,反而允許弟子駁斥自己的論典,從而澄清了自己論典中的錯誤,以免誤人子弟。歷史上的眾多高僧大德他們的行為給我們做出了表率,明確地告訴後人,在佛法見解上,要依法不依人,修行需要智慧而不簡單的盲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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