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都絕不可能離開他人而生存,須藉團體的力量來維持自己的存在;佛法存在於自己與他人的關係之中,亦即,佛法存在於互相關連的世界。
◎人生真正的快樂,始於愛惜其他眾生。一旦你開始為其他眾生過活,在你把關心的對象從自己轉換為其他眾生的時候,內心頓時放下自我愛惜,便解脫自私心的束縛,內心便獲得真正的解放、自由及滿足和安寧。
◎利用困境,摧破自我愛惜;受苦、疾病等是凈除惡業和障礙的掃帚。
◎『為了一切眾生,我要成佛!』『我們要對一切眾生負責。』我們有責任解除所有眾生的一切苦及苦因--無明障,並引導他們成就佛果。
◎要引導眾生逐步得到安樂、證悟成佛,我們必須通曉每一個眾生的一一業,一一心量和特質,以及適合他們每一位的種種不同的法門。這隻有靠『一切種智』了!
◎所謂的『我』,是應該永遠要舍棄的對象;所謂的『其他眾生』--即使僅僅一個眾生,是必須恆常愛惜的對象。把生命奉獻甚至僅是一位眾生,那才有生命的光明與快樂。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