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能放下對財物和受用的貪著呢?我們要知道,這些都是無有實質性的,都是無常和虛假的。
即使你擁有再多的物質和受用,在心情不好的時候,也起不到任何作用。我們之所以貪著這些,是以為它們能給我們帶來快樂,但這些虛假的東西沒有辦法讓我們如願以償。是否快樂取決於你的心態,你心態好了,一無所有也會很快樂。
無常就是這些東西都不長久,說有就有,說沒有就沒有。當你要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一分錢也帶不走。這樣憶念與思維,貪著就沒有了。
有的人特別執著自己的身體——我的頭發,我的眉毛,我的牙齒,頭發留二十年了——留二十年又怎麼了?留二十年了也是頭發,跟我的頭發沒有區別,跟幾天的頭發沒有區別。
我們特別執著的身體,其實就是個不凈袋,裡面沒有一樣東西可以用。如果拿出來,沒有一樣是我們概念中的乾淨。
我們沒有站在佛的境界講,都是在自己的境界里認為這個乾淨,那個臟;這個好,那個不好。你到天葬台看看,有的人到了天葬台除了感到恐懼就是骯髒,那些是沒有氣的人,有氣的、能動的人你都不怕,也不覺得臟,屍體有什麼可怕的?就是個概念而已。你和屍體唯一的區別是你有氣,他沒有氣;你能動,他不能動,僅此而已。
有的人不僅貪著自己,還貪著別人,又多了一個不凈袋。其實都是自己的概念,都是自己的心,哪有實質性?這樣一觀察,自然就不貪著了。
有些人對法有貪著。我們有法布施,對法的執著也要斷掉。你執著的時候,它就不是法了。你現在還沒明白什麼叫佛法,有一天你真正明白了,就知道了,自然就不貪著了。
有些人說,佛講了,善根可以給我們帶來很多的快樂與利益……你貪著善根,它也許會給你帶來一些利益,實際上給你帶來的還是痛苦。華智仁波切講:有一匹馬就有一匹馬的痛苦,有一塊茶葉就有一塊茶葉的痛苦。沒有放下之前就是這樣,放下了就不是這樣了。
——摘自《親友書》講解(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