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有罪的錢供養親人

  嘉興一個老婦兒子,以捕蟹為業,常用草繩縛賣,賣後買回柴米供養母親有一天,老婦生病,把草繩吞進肚中,吞後,又一節一節抽出,出後再吞,吞後再抽,腸肺間的血穢,都從口裡牽出來。她說兒子殺生的錢奉養我,所以得到這個報應。如果不這樣做,更加痛苦。觀看的人,越來越多,幾天後老婦死去。

  從前,世尊在王舍城中,看見捕在網里的一條大魚,身上有很多頭,每個頭長得不同。世尊看見後,進入慈心三昧,就喊此魚,魚即答應。世尊問道:「你的母親在哪裡?」魚回答說:「母親廁所中作蟲。」佛對各比丘說,這一大魚,在迦葉佛時,作三藏比丘,因為常常罵人,所以得多報應,他的母親這時受他供養,所以現在落在廁所中為蟲。這樣看來,用有罪的錢供養親人,業錢養親,都不孝子所應當做的,何況隨從世俗偏見,殺生供養呢?

  兒子用造作惡業得來的錢供養母親母親也受「共業牽連」

  比丘在造作惡業的時候,供養母親母親一起墮落!

  同樣的道理,反過來想,父母殺生給我們吃,我們不會墮落嗎?當然會的!而且,父母也牽連其中!

  所以,現在一說法,說是為了眷屬歡喜,吃一點,這一口吃下去,不但延長了未來眷屬在三惡道的時間,也把自己吃到三惡道去了!

  父母造惡,我們勸誡,如果不聽,我們最起碼要保全自己不造作墮落的惡因,這樣將來才有機會挽救父母!

  如果自己一起造惡,一起墮落,將來誰來挽救你的父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