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法師:凈土宗教程第四編(三)01

  第四編阿彌陀之本

  第十一章阿彌陀佛本願內容與結構

  以上列魏譯本四十八願為參照系,對照其他四種譯本的願文,甚為差互。諸本之詳略開合不同,然其精神旨趣並無二致。茲擬以魏譯本願文為基礎,列表對其他四種譯本的願目,俾令讀者有一明晰而周全的把握,茲列表如下:

  從五種譯本願目一覽表可知:魏唐二譯的四十八願,二譯本的願目與願文幾乎一樣,周詳廣備,亦能涵蓋漢吳宋三種譯本的主要內容。相對而言,吳宋二譯的願目與願文較為復雜,有一些逸出魏唐二譯四十八願之外。為使讀者對阿彌陀佛願文有一個詳明無遺的了解,茲擬將漢吳宋三譯本的疏缺願文補闕如次。

  1.漢譯本二十三願:

  我作佛時,我國菩薩欲飯時,則七寶缽中,生自然百味飯食在前。食已,缽皆自然去,不爾者,我不作佛 (缽飯自至願) 。

  2.吳譯本第二願:

  使某作佛時,令我國中無有婦人,女人來生國中者,即作男子,諸無央數天人蜎飛蠕動之類來生我國者,皆於七寶水池蓮華化生長大,皆作菩薩阿羅漢,都無央數。得是願,乃作佛,不得是願,終不作佛。

  (此願含攝①國無婦女,②女轉男身,③蓮華化生,④天人蜎蠕得生並皆作菩薩阿羅漢,⑤菩薩阿羅漢無量。其中的第③逸出魏唐願目之外)

  3.吳譯本第十七願:

  使某作佛,令我洞視徹聽飛行十倍勝於諸佛,得是願,乃作佛;不得是願,終不作佛。(天眼天耳神足勝於諸佛願)。

  4.吳譯本第十八願:

  使某作佛,令我智慧說經行道,十倍勝於諸佛,得是願,乃作佛;不得是願,終不作佛。(智慧說經行道勝於諸佛願)。

  5.宋譯本第九願:

  我得菩提正覺已,所有眾生令生我剎,雖住聲聞緣覺之位,往百千俱胝那由他寶剎之內遍作佛事,悉皆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住聲聞位遍作佛事願)(與魏本一生補處願略同,互補)。

  6.宋譯第二十願:

  我得菩提正覺已,我居寶剎所有菩薩,發大道心,欲以真珠瓔珞、寶蓋幢幡、衣服卧具飲食湯藥、香華伎樂,承事供養他方世界無量無邊諸佛世尊,而不能往,我於爾時,以宿願力,令彼他方諸佛世尊,各舒手臂,至我剎中,受是供養,令彼速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令他佛舒臂受供願)。

  7.宋譯第二十一願:

  我得菩提正覺己,我居寶剎所有菩薩,隨自意樂,不離此界,欲以真珠瓔珞、寶蓋幢幡、衣服卧具,飲食湯藥,香華伎樂,供養他方無量諸佛。又復思惟,如佛展臂至此受供,劬勞諸佛,令我無益,作是念時,我以神力,令此供具自至他方諸佛面前,一一供養,爾時菩薩不久悉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令供具自至他方諸佛面前願)。

  8.宋譯第三十願:

  我得菩提正覺已,所有眾生,發凈信心,為諸沙門婆羅門,染衣洗衣裁衣縫衣,修作僧服,或自手作,或使人作,作已迴向,是人所感八十一生,得最上衣,隨身豐足,於最後身,來生我剎,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凈信作福最終往生我剎願)。

  9.宋譯三十五願:

  我得菩提正覺已,於我剎中所有菩薩,或樂說法,或樂聽法,或現神足,或往他方,隨意修習,無不圓滿,皆令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隨意修習成就願)。

  以上所列漢吳宋三譯本中的九條願,在願目上,似難與魏本相符,細究之,其願文意旨亦未越出魏唐四十八願之外,依序闡述:漢譯本「缽飯自至願」可攝入魏本供具隨意願;吳譯本「國無婦女願」可攝入魏本「脫離女身願」(其蓮華化生願在魏本經文中有,願目文句難攝);吳譯本神通智慧勝於諸佛二願可攝入魏本「光明無量願」(即彌陀光明德用的具說);宋譯本「住聲聞位遍作佛事願」可攝入魏本「一生補處願」;宋譯本「令他佛舒臂受供願」與「令供具自至他方諸佛面前願」可攝入魏本「供養諸佛願;宋譯「凈信作福最終往生我剎願」亦可攝入魏本「一生補處願」。由上證知:漢吳宋三譯的願文未出魏唐四十八願的總體框架,只是在某些枝末方面予以具體的延伸而已。由此可以判定:魏譯本四十八願屬標准願文,章句縝密,義理深邃,結構嚴謹,自成一體。而將五種譯本的原文融為一體加以周詳會集的,可參考夏蓮居的會集本。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