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真堪布:遇到一種違緣,就能提高一個層次;遇到一種障礙,就能增長一種智慧

  若想獲得美妙的佛果,得到非常殊勝成就,一定要修忍辱。我們隨時都要提醒自己生起嗔恨心的過失修持忍辱功德:嗔恨心有非常大的過患,忍辱有非常大的功德。所以我們不管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都應該修忍辱不應該對眾生生起嗔恨心。

  「一切損害如寶藏」。對修行人來說,一切損害、怨敵、邪魔,這些不悅意的對境都是好事就像如意寶般非常非常難得。

  我經常跟大家講:我們遇到一種違緣,就能提高一個層次;遇到一種障礙就能增長一種智慧對於一個真正的修行人來說,這些羞辱、欺騙、毆打,這些疾病磨難、坎坷、挫折都是真正的如意寶!我們經歷了這些,最後才能成就

  若是沒有這些對境,怎麼增長智慧啊?智慧人與事之間磨練出來的。我們若是遇不到這些事情,遇不到這些逆境的話,怎樣來磨練這顆心啊?所以對一個真正的修行人來說,這都珍寶,真正的如意寶,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機會!

  忍辱也是分三種

  第一個是「他人邪行之安忍」。主要是自己平白無故地受到欺騙與羞辱,或者受到毆打與折磨,這個時候要轉為道用。不應該因為這個讓自己沉溺在煩惱痛苦當中,應該讓這些都成為修行上的助緣。

  我不是經常跟大家講么,其實這些敵人仇人,傷害我們、欺騙我們,實際上是來幫助我們消業、還債、積福;讓我們增長智慧讓我們成長、成熟成就的。他們才是我們真正的恩人、真正的善知識。他們才能看到我們的缺點,指出我們的毛病。我們通過他們的指點與引導,然後去改正自己的錯誤,這樣我們很快能夠轉變、能夠圓滿。這是個良好的機緣,也是個良好的助緣。大家一定要珍惜,要明白。我們不應煩惱痛苦,應該轉為道用,否則我們真的是個失敗者。

  第二個,「求法苦行之安忍」。就是為了修行,為了佛法,而忍受艱難困苦

  我們的佛祖釋迦牟尼佛在因地修行的時候,為了四句佛法,他老人家在自己的身上點過一千盞油燈。為了四句佛法,他粉身碎骨,經歷了好多好多磨難。我們有這么好的機緣,有這么好的學佛修行條件,一定要珍惜!為了求法,為了修行,也應該忍受一切苦難,一定要修忍辱

  我們有時候讓太陽曬著了,就不參加法會了;有時候讓風吹著了,或者冷了,就開始不去壇城了;有時候身體不舒服或者困了,就開始不修了。不能這樣!為了修行,為了佛法,應該不顧一切代價,不顧一切嚴寒酷暑、艱難困苦,拿自己的生命身體來換取佛法,來換取智慧,應該是這樣的。

  對一個真正懂得佛法、懂得佛理,真正有修行人來說,佛法是最珍貴的,比如意寶還珍貴!修行最重要的,比生命還重要!但是很多人沒有認識到,因為我們都沒有希求正法的心。

  在修法過程中,我們都要觀察自己:是不是像飢餓的氂牛吃草一般?我們大部分人,都像是在狗的面前青草一般,根本沒有興趣、沒有信心。這還是沒有認識到佛法真正的價值修行的重要性,也沒有真正了解輪迴痛苦解脫利益。若是真正了解了這一切,不可能這樣懈怠懶惰身體不舒服了,或者感冒了,就開始不修了。這么個小小的疾病算什麼呀,應該是修行最重要!這都是「求法苦行之安忍」。

  第三個:「不畏甚深法義之安忍」。為什麼這樣講呢?很多人對一些甚深的法義不但沒有信心,還有一邪見。以前佛陀般若空性的時候,很多小阿羅漢都接受不了,都感到非常恐懼;然後吐血而亡,最後都下地獄了。我們現在對這些甚深法義,尤其是密宗里很多方便、善巧的法門,不了解、不理解或者不太明白也不要緊,但是千萬不能生起邪見,否則容易毀壞自己的慧命。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

  這些大中觀、大圓滿、大手印見解尤其是密宗里講的很多都是解脫、系解脫、聽解脫、見解脫。但是現在很多人都懷疑:既然聽一聽就行了,佛為什麼還要宣講八萬四千法門呢?眾生根基不同嘛。對一些有緣的眾生來說,確實是聞解脫,確實是聽解脫,確實是見解脫。但是對無緣的眾生來說,不一定是這樣。這個是根據眾生因緣福德而講的。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一定要保持正見。要恭敬、要相信!不能對這些法有邪見這叫「不畏甚深法義之安忍」。

  現在真有這樣的情況,有時講密宗的一些方便法門的時候,很多人都有邪見,然後開始誹謗。這是自己的智慧修行不夠,對佛法的了解不夠。八萬四千法門,其中有小乘大乘、密乘各種法門都是根據不同眾生根基宣講的,都是正法都是佛法,不能誹謗。

  現在很多人密宗的一些法器,或者一些徵象有不太好的看法。但是我們說過,這都是有甚深含義與密意的,不是隨便的,不是你想像的那樣。大家一定要了解這些甚深含義與密意。注意,不能因為自己不了解而去誹謗!這樣很容易毀壞自己的慧命,斷除自己解脫之命。所以不要輕易說是非,不要輕易評價,不要輕易說一些沒有用的廢話這叫安忍度。

  持戒度和安忍度都一樣,若是要成為波羅蜜多的話,就像布施度里講的一樣,一定要站在三輪體空的角度,用般若智慧來攝持,否則這些修行就不能成為波羅蜜多。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一定要明白這個道理

  摘自------《佛子行三十七頌》講記(十)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