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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子行三十七頌》講記
講述:呷絨多吉上師
時間:2013年11月12號(藏曆九月初十,天降月的蓮師薈供日開講)
說個比如,我特別喜歡這裡,不想去其他地方,那就肯定會在這裡生活,沒有希望,也不可能到其他地方去了。如果我心裡沒有貪心執著,到這裡也行,去那裡也可以,那去其他地方也就有希望,重要的是心裡要拋棄這些東西。什麼叫拋棄呢?意思是,我們執著的東西,不是說讓大家都扔掉——從今以後不要車子了,不要房子了,不要吃了,不要穿了,大家都扔掉,不是這個意思。你的生活可以正常地過下去:你可以住別墅,高檔的房子(佛陀沒有說不可以,也可以用最高檔的東西),你買個名車也可以,你有能力可以買。但是如果你很喜歡它的話,那就是沒有拋棄!如果對金錢美女,你沒有很大的貪心,不執著她,那就是拋棄她了,沒問題。
比如今天開車,你不小心把它碰壞了,你有沒有心疼?如果很心疼,那你還沒有拋棄貪心。這樣的話,你最後一天死的時候會放不下這個東西,你就脫離不了輪回。但是如果你內心裡能拋棄它,放下它,那你用這些東西也無所謂,佛陀也這麼說的。很多人認為什麼東西都要扔掉,身無長物修行肯定會好,那也不一定。那些乞丐一無所有,他們中的有些人也知道一點佛法,但也不一定都有一個很好的境界,有的也沒有什麼修為。所以內心不執著、不在乎才是關鍵。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