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瑪仁波切:不盲從的修行,體現在依法不依人當中

  我們常聽說,依法不依人,指的是,依法者依於佛所說三藏十二部經典。現世中若人所說法佛說經律相契合、不相違背,就應當依止法、受持法。若有人有大名聲、大道場,所說法是非法,則不應信受,當遠離。

  佛法又被稱為金剛不壞,金剛不壞有兩層意思。一是佛法有如鋒利無比、堅硬的金剛利器,可以摧壞世間一切煩惱;二是佛法無論誰說都是金剛不壞的。例如:佛法即便是由魔王說或邪佞之人說,其效果聖賢說都一樣,都可以度眾生,讓被度者解脫煩惱,得大智慧。反過來說,如果一位聖賢說的不是佛法,那麼無論他說了什麼都不該依從。因為即便是聖賢也有可能解釋錯佛經也有可能說了自己臆測為正確知識見解,所以可能導致謬誤,因此,為避免誤導眾生學佛者必須依據佛法而學、而思、而悟,只有這樣才能夠保證聞思修的無偏頗的正確性,才可以悟入佛法真義的實相。

  關於「依法不依人」,佛陀在《大般涅槃經》中做了一個比喻:「例如一采葯人採集到雪山妙藥(佛法),然而其又夾雜與妙藥相似的雜葯以賣之。買葯人以肉眼不能識別真偽,結果買了假藥。」因此,為避免賣葯者借真賣假(包括有意的和無意的),佛陀制定了學佛標準原則:依法不依人。簡單地說,依法不依人的意思是,一切以佛經學佛的準繩。

  進一步理解,就是依法不依人有兩種不同的內容,一個是佛經上講內容,另一個是論典中比較強調的內容

  從釋迦牟尼佛的經典來看,「法」指的是法性——諸法本性也就是顯空無二的真實本性。這里的「人」是指凡夫佛陀之間的所有人,包括聲聞、緣覺阿羅漢,登地以上的菩薩以及佛陀

  也許有人會提出疑問:既然不依人,那是否連佛也不能依靠、不能相信?雖然從表面上看,佛陀是凈飯王的太子是由血、肉、骨骼等構成的五蘊結合體。甚至小乘佛教也認為,佛的身體是有漏的。因為有漏皆苦,故而佛陀身體也屬於苦諦。普通眾生與十地以下菩薩身體,更是血肉組成,屬於有漏苦諦,沒有什麼可靠的。

  大乘佛法認為,在印度金剛座成佛、轉法輪釋迦牟尼佛,只是當眾生福報達到一定水平的時候,為了度化眾生,便以眾生福報與佛的願力等因緣相結合,而在眾生面前顯現出的一個化身——多世累劫精勤修行,在圓滿福慧資糧以後,示現成就,並任運自成地度化眾生——雖然這種化身與佛的法身有一定關係,但卻並不是佛的法身與報身,不是真正的佛,而是佛的一種形象

  綜上所述,一切萬法,包括佛的化身在內,都是內心的顯現,都屬於世俗諦,隨時都會變化,是無常、如幻如夢、千變萬化的東西。唯一可靠的,就是從佛到普通眾生之間所有眾生的心的本性——如來藏空性。除此之外的其餘諸法都是業的顯現。惡的業力顯現出地獄、旁生等等;善的業力顯現出天人菩薩凈土、剎土等等。

  另外,論典中比較強調的內容,本來經典和論典就沒有矛盾經典強調的法性如來光明,論典中也承認,但論典所指的法不僅是如來藏空性,還包括教法和證法。教法指所有的經典和論典;證法是指戒定慧

  在論典強調的依法不依人,也即學習和研究佛法的時候要相信、依靠正法真理而不能依靠人的名聲、地位、勢力的大小等等。要觀察此人所說的話是否符合佛法內容,是否符合事實,符合就可以相信;如果發現其言談與佛法有所不符,則無論對方再有名聲,無論如何也不能盲目聽隨。

  曾經撰寫《俱舍論》的世親大師,跟克什米爾的達摩巴吒論師學阿毗達摩(論)時,發現師父見解有問題,故在自己撰寫的《俱舍論》中,表示了對師父見解的不滿,之後在《俱舍論自釋》中,也明顯地批評達摩巴吒的觀點

  世親大師在講解《般若經》的時候,抱持唯識宗的觀點,但他的一位著名弟子見解卻超過了世親大師,是以中觀觀點解釋《般若經》的。弟子站在中觀的立場去破上師唯識觀點,就是依法不依人的具體體現。

  撰寫《集量論》等許多因明論著的陳那大師,是印度非常著名的論師。他依止的第一位上師,秉持犢子部的見解。犢子部雖然也屬於佛教,但卻是佛教聲聞十八部里見解較為不全面、不透徹的,與外道見解十分相似——承認不可思議自我存在。陳那大師並沒有因為自己的師承不可思議自我,就隨聲附和、人雲亦雲,反而故意做出一些行為來表示對上師觀點的不苟同。有一次,他白天打開所有的窗戶,四處尋找「自我」;晚上也在四周堆上木材點燃火,並脫光衣服坐在中間,然後虛張聲勢地假裝觀察自己的身體上有自我。他的上師聞訊趕來,便問他在幹什麼,他裝模作樣地故意回答說:「師父呀!我太愚蠢了!根本發現不了您所講的自我!我想是否被衣服遮蓋了,所以脫衣服尋找不可思議自我」。上師聞言,生氣地說:你竟敢諷刺我的見解,不許住在此處!陳那大師只好頂禮而辭。

  撰寫了《釋量論》等七部因明論著的法稱大師曾向陳那大師的一位著名門徒學習《集量論》。在聽第一遍的時候,對《集量論》的理解相當於他的這位師父;聽第二遍的時候,理解程度與陳那大師相仿;聽第三遍的時候,便發現師父觀點有誤,繼而告知師父,使師父日漸意識到自己見解的不足,故開明地允許法稱論師推翻自己的觀點,並鼓勵他撰寫《集量論》解釋,所以在《釋量論》中,可以看到法稱論師針對師父觀點的辯駁,這些都是依法不依人的生動事例。

  令人敬佩的是,這些上師絕大多數是心胸開闊的標準知識,他們不但沒有因為弟子叛逆不高興,反而允許弟子駁斥自己的論典,從而澄清了自己論典中的錯誤,以免誤人子弟。歷史上的眾多高僧大德他們的行為給我們做出了表率,明確地告訴後人,在佛法見解上,要依法不依人,修行需要智慧而不簡單的盲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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