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放生一事,原為感發同人戒殺護生之心,實行自己惻隱不忍之念而已。世人多矣,心行各異,縱不能全皆感動,即感動一人,彼一人一生,即少殺若干生命,況不止一人乎。至謂小魚被大魚所食,即放之長江,亦難免不遭網罟。此種計慮,似乎有理,實則為阻人善念,助人殺業。
參考譯文:放生這件事,原本是為了感動發起大家戒殺護生的心,實修自己惻隱不忍的念頭罷了。世間人多了,心中所想,各有不同,縱然不能夠全都被感動,即使只感動一個人,那一個人的一生,就少殺了很多的生命,何況不只一個人呢?至於所說的,小魚會被大魚吃掉,就是放到長江,也難免不會遭到網捕殺害。這些考慮,似乎也有道理,實際上是阻止他人的善念,幫助他人的殺生。
——如誠法師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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