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為什麼君子則因禍而得福,小人則因禍而加禍

  吾常謂世間人民,十分之中,由色慾直接而死者,有其四分。間接而死者亦有四分。以由色慾虧損,受別種感觸而死。此諸死者,無不推之於命。豈知貪色者之死,皆非其命。本乎命者,乃居心清貞,不貪欲事之人。彼貪色者,皆自戕[1]其生,何可謂之為命乎。至若依命而生,命盡而死者,不過一二分耳。由是知天下多半皆枉死之人。此禍之烈,世無有二。

  亦有不費一錢,不勞微力,而能成至高之德行,享至大之安樂,遺子孫以無窮之福蔭,俾來生得貞良之眷屬者,其唯戒淫乎。

  夫婦正淫,前已略說利害,今且不論。至於邪淫之事,無廉無恥,極穢極惡。乃以人身,行畜生事。是以艷女來奔,妖姬獻媚,君子視為莫大之禍殃而拒之,必致福曜照臨,皇天眷佑。小人視為莫大之幸福而納之,必致災星蒞止[2],鬼神誅戮[3]。君子則因禍而得福小人則因禍而加禍。

  故曰禍福無門,唯人自召。世人苟於女色關頭,不能徹底看破。則是以至高之德行,至大之安樂,以及子孫無窮之福蔭,來生貞良之眷屬,斷送於俄頃[4]之歡娛也。哀哉。[(正)慾海回狂序] (《印光大師文鈔菁華錄》,線裝書局,2014年版)

  註:

  [1]戕(qiāng):殺害。

  [2]蒞止:到臨、到達。

  [3]誅戮:殺害;殺戮。

  [4]俄頃:很短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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