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瑪仁波切:包容的力量,是一種內心的軟實力

   當我們感覺遇事不順,或無端受情緒控制而「火冒三丈」時,一念嗔恨起,不僅會消耗我們的善念福報,而且這種不理智的憤怒之態,還會旁觀者對我們的情商和修養產生很大的疑問。

   很多時候,我們以為強勢的爭辯,或憤怒的爭吵,可以在某種程度解決問題,或是得到我們想要爭取的結果。其實不然,大多數情況下,我們的憤憤不平,不僅給自己的情商打了折扣,還會使我們的包容心縮水,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的實際意義可言。

  當然,如果使我們惱怒的起因,需要我們據理力爭,那麼,表達的方式有很多種,不見得非要依靠啟動嗔恨心來解決問題

  心平氣和的有理說理,往往會使我們爭辯的對象,因為我們的有理和善而轉變態度,使問題更順利地得到了解決。

  我們的內心因為缺少彈性,才會遇事起嗔恨心進而產生憤怒之態,這種缺少彈性度的內心本身就是一種自私的表現。一個人是否有包容的心,也反映了一個人是否具備良善智慧標準之一。

  現今社會,最不缺的就是自私自利心的表現,所以才會有那麼多因為很小的事情,就發生口舌之爭,從而對人身造成傷害的衝突和惡性事件頻頻發生

  靠生氣、發怒去釋放情緒,除了讓我們的理智喪失到極點之外,不會有任何的收獲。

  所以說,一念嗔心起百萬障門開。

  然而,包容的內心,卻是一種實力

  人的內心但凡能用包容之態去接納和處理一切的境遇和人事,很多時候,事情的結果並不是最重要的。

  通過包容的姿態,能夠更多體會他人的不易,從對境和自己的角度獲得了雙重的視角。

  多一個角度看問題,不僅不會因為情緒失控為難他人,更不會為難自己,帶著包容心處理問題,往往還會讓我們變得更為從容和豁達。

  包容的力量是一種以柔克剛的方法,也是一種高情商的體現。

  懂得包容的人,或許會吃虧,但是卻贏得了人格的高貴;而憤怒嗔恨的內心表現,有時候看似贏得了對與錯的結果,但是卻失去了人格的高貴和大度的姿態。

  如果大家都會用包容的心去處理和看待一切事物的順與不順,那麼包容的力量就會成為衝突形成的緩衝劑。

  每個人憤怒都會喪失理智,如果能夠不激發彼此生起嗔心,心平氣和的討論和交談,往往還會使很多不容易處理好的事情關係,往更好的方向去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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