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肉一事,大是怪事,但以習行既久,不知其非,反以為禮。故祭天地,祭祖宗,奉父母,待賓客,皆以肉為表示誠孝恭敬之物。世間聖人,不說三世因果,六道輪迴之事理,亦隨順俗情而行,又復諄諄於仁民愛物之道。推聖人愛物之仁,可知以肉表誠孝恭敬之非義也。
夫表我誠孝恭敬,當以極慈祥清凈之物方可。何可以豬羊雞鴨魚蝦等極穢污之物,又復活活殺死。此等諸物死時,其慘痛怨恨,難以言宣。有仁心者,何忍以殺彼諸物,表我誠敬乎。試思此之誠敬,為順理之誠敬乎,抑悖德之誠敬乎。仁人祭祖,尚求仁者之粟,今求屠劊之肉,是焉得為誠敬乎。
由是言之,殺生以祭天地,是逆天地好生之德,天神地祇,豈以此諸穢物為香潔,而歆饗[1]之乎。蓋祭者,欲藉此以食其祭品耳。至於祭祖宗,奉父母,待賓客,當思有益於祖宗,父母,賓客,方為合理。今以極慘酷之殺業,為我致誠敬之表示,令祖宗,父母,賓客同膺[2]殺禍,此之誠敬,是禍害,非誠敬也。
而況一切眾生,皆是過去父母,未來諸佛,不加救濟,反為表我之誠而加殺害乎。梵網經雲,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
楞嚴經雲,以人食羊,羊死為人,人死為羊,死死生生,互來相啖,惡業俱生,窮未來際。汝負我命,我還汝債,以是因緣,經百千劫,常在生死。
入楞伽經,斷食肉品雲,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在生死中,輪迴不息,靡不曾作父母,兄弟,男女,眷屬,乃至朋友,親愛,侍使,易生而受鳥獸等身,雲何於中殺之而食。
世人只知現世,不知過去未來,故殺彼之身,充我之腹,以為理所應當。若知其生生世世,互相酬償,及我與此諸物類,互為父母,兄弟,眷屬,互生。互為怨家對頭,互殺。勿道不敢自食,即祭天地,祖宗,奉父母,待賓客,亦不敢用肉。
以肉乃精血所成之物,謂天地神祇饗此,何異誣人食污。祭祖,奉親,待客,何異殺過去祖宗,父母,賓客,奉現在祖宗,父母,賓客,又令祖宗,父母,賓客,永劫常受殺報乎。
且勿謂人畜輪迴,渺茫難稽[3],史鑒所載,多難勝數。即就近見聞,亦復不少。固當深信,勿造殺業,以既造殺業,必受殺報。經雲,菩薩畏因,眾生畏果。畏因,則不造殺因,自無殺報。畏果,則徒勞畏懼,了無所益。
餘姚周善昌,自歸依後,不食葷腥。以明年值辦二十九世祖柳庵公祭,向之祭品,均有定例,不許改革。彼預與其族叔祖楚瑺公,議其辦法。瑺公,乃明理通人,極為贊成。遂於冬至日,聚合族通過,從明年起,以後祭祖,概用素品,不用葷腥,大家通皆允許,永為定例。祈余為序,使後世子孫,及見聞之人,各行真孝,因略說其所以雲。(《印光法師文鈔續編下·祭祖用素序》,巴蜀書社)
註:[1]歆饗(xīn xiǎng):同「歆享」,神靈享受供物。[2]膺:接受,承當。[3]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