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學佛答問(答香港參學同修之三十八) (共一集) 2006/6/24 香港佛陀教育協會 檔名:21-325-01
諸位法師,諸位同學,大家好。今天這邊有二十幾個問題提問,我們按順序來解答。第一部分是網路同學的提問,有十個問題。
問:第一個問題,學生剛入佛門時,皈依師父送我一尊鑲嵌在玻璃裡面的釋迦牟尼佛像,只有頭沒有身體,亦無法塑造身體,請問該如何處理?
答:我們對於佛菩薩、對於聖賢,供養的佛像這形像都要是全身的。這個像,站著的像也可以、坐著的也可以,甚至於佛也有卧像,只要是全身的,這是表示我們的尊敬。供養的像只有一半,缺少一半,這不好,另外一半沒有了,這很不恭敬。這是我們中國,也是東方傳統的一種概念,對人尊重的概念,我們要懂。若是半身像,現在外國人講究藝術,他們往往取一部分,身體的一部分。我們在外國看到塑像,塑一個人頭或者塑一個手臂,或者塑一隻手,我們還看到塑一隻腳的。這個當作藝術去欣賞,可以;如果對待我們很尊敬的人,這叫大不敬。
現在人家送你一尊釋迦牟尼佛,只有頭,沒有身體,你可以找個機會送給博物館,博物館裡面當作藝術收藏,這可以。我們也不能隨便把它丟棄,那就很不好。處理方法還是送給學校、博物館,他們會收藏。
二、
學佛答問第二集 2000/6/27 新加坡佛教居士林 檔名:21-090-02
問:請問是否能流通佛像(包括買賣)?出售佛像是不是「出佛身血」?
答:這個的確是需要講清楚。流通佛像、買賣佛像,這是可以,這是屬於流通,沒有過失。出售佛像,不是出佛身血。「出佛身血」是什麼?是把這個佛像破壞,而且是惡意破壞,這個等於出佛身血。如果是無意的,那是有過沒罪。不小心把佛像碰到地上摔壞了,這不是有意,這是過不是罪。如果是惡意的,討厭它,瞋恨它,故意把它毀壞,這個罪等於出佛身血。買賣不包括在這裡面。
問:把佛手當飾物,是否屬出佛身血?
答:佛的手當裝飾品,有,我看過。一隻佛手,他們真的做成像做為裝飾品,還有很多佛頭,佛的頭像。我在新加坡,還有一個人送個盒子,送個禮物給我,我打開一看是佛頭。現在很多外國人拿這個在客廳裡面當裝飾品,這都是屬於出佛身血,大不敬。要是遇到佛的頭像,應該怎麼辦?應該我們把他造一個身體配上去,這是正確的。在中國,像敦煌、雲岡這些石窟,一些外國人,中國人現在也是不知道,認為那是藝術品。整個佛像他帶不走,取他的頭、取他的手,帶回去。當地人為貪小利,去盜取,這是很重的罪過,決定不能做的。
地藏本願經講記㈢
【若有眾生,出佛身血,毀謗三寶,不敬尊經,亦當墮於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
閻浮眾生,內無智慧,外隨惡友,便起邪見。狂心熾盛,妄想害佛。佛是法王,害不得的,極其量,「出佛身血」而已。昔者提婆達多,起邪見,欲害佛,而自作佛;以大石擲佛,碎石傷佛足,指出血,火車來迎,生入地獄。今日邪見之人,破壞佛像者,擬同此罪。「毀謗三寶」 者,三寶是苦海中慈航,迷途中指南針,導人出生死、登彼岸,正信也,而邪見之人,不究其真諦,皂白不分,便去毀謗--阻止人信佛、阻止人誦經、阻止人出家,惡見毀滅佛教,壞人天眼目,罪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