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梵網經講錄》
開經偈
第三十五.不發願戒
「若佛子。常應發一切願。孝順父母師僧。願得好師。同學善知識。常教我大乘經律。十發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使我開解。如法修行。堅持佛戒。寧捨身命。念念不去心。若一切菩薩不發是願者。犯輕垢罪。」
「願」者,緣心善境,希求勝事。「常應發」者,表示不是發一回願就得了,而要數數發,令菩提心相續不斷。
「一切願」者,總指十願:(一)願孝順父母師僧。(二)願得好師。(三)願得同學勝友。(四)願教我大乘經律。(五)願解發趣(十住)。(六)願解長養(十行)。(七)願解金剛(十迴向)。(八)願解十地。(九)願如法修行。(十)願堅持佛戒。
今略釋十願:
(一)願孝順父母師僧:師,即是師父;僧,是三寶之中的僧寶。唐道宣律師雲:「父母七生,師僧累劫。」道宣律師說,報父母的恩,得七世才能報盡;報師僧的恩,得累劫才能報盡。因為父母養我色身,師僧資我法身慧命,故第一願要報恩。
(二)願得好師:願自己得一個好師父領導修行,指導我們用功。修道第一要素,是親近善知識,蒙善知識接引,趣向菩提。
(三)願得同學勝友:願得好同學、好道友。因為好同學有很大關係。溈山和尚曾說:「親近善友同行,如履露水。雖不沾衣,但常潤澤。」即此意是。(編按:原文「親近善者,如霧露中行,雖不濕衣,時時有潤。」)親近好同學、好道友,就像在霧露中行,雖然衣裳沒濕,但是時時有一種滋潤性。好同學、好善友,雖然沒給我們說什麼道理,但是他們的榜樣,可以給我們做個模範,所以無形之中,對於我們有很大的利益。
(四)願教我大乘經律:背外道二乘邪見,擴大心量,正向大乘知見。
(八)願解十地:十地位,是住佛地而悟佛理。上三十心十地(三賢十聖)這四十個位次,位位皆破無明,顯法性。若證初住,則於百界作佛,八相成道(在一百個世界成佛,一百個世界八相成道)。八相成道:(一)從兜率天宮下降。(二)入胎。(三)住胎。(四)出胎。(五)出家。(六)成道。(七)降魔。(八)說法度眾生。菩薩若證二住,則於千界作佛,八相成道。次下循序漸進,每升一階聖位,便證一分法身;乃至等覺妙覺,功圓果滿,畢竟成佛。
(九)願如法修行:願如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的法,順著這法去修行。
(十)願堅持佛戒:蓋心地法門,皆以戒為根本。若不持戒,雲何進趣?故必要發願持戒。
具緣:此是遮業,限於受戒的人所應當做的。若無大願,難克大果。若應發而不發,隨時結過。
有三緣成犯:(一)無心發願:他懶惰,沒有心發這個大願。(二)不願所願:他反對這個願,不願意發這個願。(三)置願速忘:設或有這個願,但發了願,馬上就忘了。縱發了願,還要朝夕受持,莫使須臾忘失,使臻菩提覺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