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土聖賢錄續編新白話版9

  清 路坤

  路坤,是江寧人,本性慈善,信三寶。他弟弟,在別處做官。路曾經到弟弟的官署,見廚房天天宰割,心裡難受,常用因果勸諭弟弟,但仍然不斷,路於是發願吃素。就在官署中,刺舌頭上的血,書寫《阿彌陀經》,求生凈土。隨後告辭回來,讀書教子信佛自樂。不久,兒子縣裡官學,就讓他教書養活自己。從此不問家事,一心念佛,雖然寒暑疾病沒有間斷。路與周光交好,常用凈業互相鼓勵。路身體本來肥胖,由於修持刻苦,就越來越瘦。到了晚年,瘦到皮包骨,而課誦更緊密,沒有一時沒有一事,不迴向西方凈土。一向喜歡念誦金剛經》,常在佛前跪誦,雖然困頓趴下,沒有讀完,也不起身啊。偶然生病垂危,家人為他準備後事,路在恍惚中,見梵僧八人,身高都是一丈多,進他的房間,鋪設壇場,代作佛事。路正隨著念誦彌陀經》,忽然醒來,經聲還喃喃在口,而病好像消失了。過了一年,沒有病態就往生了。(《染香集》)

  清 吳允升

  吳允升,字常導,是徽州歙縣人。少年時在蘇杭一帶做生意,偶然在虎丘遇到一僧人,仔細看他,然後說:「你很有善根,可惜二十九歲有水難,怎麼辦呢?」吳很恐懼,求化解避免的辦法僧人良久才說:「從今以後,戒殺放生,每天虔誠念佛,持大悲咒,也許可以避免吧。」吳信受奉行,並常用念佛勸人。到了二十九歲,因為回家鄉,經過杭州,在江邊搭船,同船的有十七人。船行數十里,這時開始漲潮了,巨浪洶湧,形勢危急,吳忽然想起先前僧人的話,急忙合掌念佛。不久,船就翻了,吳掉進水裡,在昏沉中,聽到有人說:「吳允升,勸人念佛有功,可以免了這個災難。」睜眼環顧四周,自己已經上岸了,原來是漁民撈救上來的啊。鞋帽都被水沖走了,只有平日念佛的十八顆佛珠一串,還牢牢握在手中。那同船的十六人,已無影無蹤了。從此更相信念佛功德不可思議,不再回鄉里就在吳山開相館,說是在這裡可以與人因果。自已更加精進,曾經燃臂香,寫「求生西方」四字,表示行願。杭人有雲棲大師的遺風,大多知道信向念佛法門,但實際修行的,只是老年人。每月一天,在寺中念佛,叫做老兒會,少年就沒有。會中也不太多人,恐怕有異教的嫌疑。吳慨然說:「念佛法門不分老少。佛是正教,我朝崇尚。」就一個一個開導。當時延儉田,正在杭州主管鹽政,吳與他有舊交,因此向他募捐二百兩銀子作為倡導,在紫陽山寶成寺,開啟念佛會。每當會期,吳為大家演說念佛利益,廣說因果,沒有發心的,勸他發心,已發心的,勉勵他精進。又在城中仙林寺等處,舉辦法會勸化,信眾越來越多,每期不少於一千多人,都是恭敬嚴謹,絕沒有喧囂的習氣。寺中的西方殿,都是一丈六的像,也是當時重新塑造的。一天清晨,人們都見到大勢菩薩鼻中,放白光如線繩,蜿蜒伸展到殿庭,過了幾刻才消失。從此以後,杭城念佛的風氣盛行,城鄉之間,互相感化男女老幼,手裡數佛珠口裡喃喃念,習以為常了,沒有詫異。吳的名聲,婦孺皆知,每當會期,沒有不站立著盼望他來西湖有靈峰寺,是伏虎禪師的遺跡啊,荒廢已久。吳在道光初年,發願重興,經營數年,才告完成。吳六十六歲那年去世,臨終時,正念分明,自已說見到無數菩薩經行面前,盤坐著平靜生了。當時是在道光九年五月初一。(《染香續集》)

  評說:路坤念佛,本來是求往生,卻同時免了現生的病苦。吳允升念佛,本來是為了脫難,而又在臨終獲得祥瑞感應。誰說念佛功德,只是利在身後呢?看他二位,都是實力奉行,真信不虛。現今的人用少時的力,意想貪求,不能得到萬一的僥幸,就認為佛不靈驗,放棄了前功,實在可嘆啊。

  清 范元禮(母余氏、沈嫗)

  范元禮,字用和,是錢塘人。從小學習儒家,行為誠實。事奉雙親孝順父親有病,割自己的臂肉和葯給父親服用,病就好了。母親余氏病了,又割肉給母親服用也好了。直到父母去世,妻子隨後亡故,范這時剛剛壯年,就慷慨斷離塵緣,去學仙道,經過十多年,很有功效。後來閱讀雲棲大師的書,有省悟,於是到雲棲寺受五戒,專志堅持。至於獸毛蠶絲,不沾身體,放棄所有舊習,專修凈土。在觀想一法上,尤為精密。先是他母親臨終時,彌留昏亂,范勸母親專心觀想觀世音母親聽從。有一天,忽然說:「我見菩薩接引,要到勝妙處了。」說完,安然往生,所以范深信觀想的功效。範本性慈善,好布施,作放生恤貧等事,審慎周詳,不惜勞苦。遇到貧苦困難僧眾供養不缺,一時間信眾沒有不知道他的名。道光八年夏天,范閉關在城南大洞閣,修百天念佛期。有一天,正在靜息,壯年時修的玄功忽然出現,覺得天地之氣,在虛空中,縷縷地,汩汩地,從口鼻貫入,直到丹田,與自己的元氣和合。這時輕安的境界,不可形容。忽然有嬰兒,高數寸,從頂門出來,游盪在面前過了會兒,仍然從頂門進入。從此以後,每到靜極忘念時,就有嬰兒出入如先前一樣。開始很歡喜,接著轉念想道:「這難道不是《楞嚴經》中的五十種陰魔嗎?如果當作奇特,就會受群邪侵害。並且念佛的人,志在西方,聖境不現前,怎麼在意這個?」於是時時覺照,正念現前,嬰兒就不再出來了。從此對於唯心的法旨,深有契悟,信行願力,更加真摯。常對人說:「這是生平第一險關,稍有不省悟察覺,便落入旁門左道,所以知道修行不可不慎重啊。」十一年夏天,范在清泰門外寂照寺靜修,那裡有瞎眼沈老太,專志念佛,卻被兒媳阻礙。范聽了說:「這可以轉變啊,她們的問題是貧窮罷了,如果幫助她們資糧,自然就沒話說了。」於是進城,為她們募化月米數斗,除了給老太以外,還有剩餘,再給那兒媳,就歡喜不阻礙了。范又為她們演說念佛利益,並教她們懺悔發願過了數月,那鄰人來告訴說:「先前念佛老太往生西方了。」問那詳情,鄰人說自從得到供養後,如何精勤念佛,如何懺悔發願。到了某月,預知要去的日期,告訴了兒媳。到期,沐浴更衣,坐著合掌往生了。曾遺言感謝范公,只是還沒有棺殮,兒媳要賣女兒操辦,怎麼辦?范就與善友商量,得到費用若干,交給鄰人帶去十天後,范到老太家訪問,到那裡見有手拿佛珠口裡喃喃持念佛名號的人,就是兒媳啊。她一見范,歡然迎謝。剛坐下,那鄰舍的人都來圍觀,爭著來看范。都交口敘述老太的事,就如先前鄰人說的一樣。又指一幼女說:「這就是蒙恩免賣的啊。」問老太的棺柩在哪裡,大家就說:「自從棺殮後,鄰里大家商量,那城中的人,尚且肯遠來作善,我們鄰舍,怎麼可以坐視不管。就集資買地,並把他兒子久停的棺材,在同一天安葬了。」范欣然回來。當年冬天,他經營的善事,催促辦完。第二年正月,到同修處,依次過一遍,殷殷敘談,好像要遠別一樣。他兒子松江的出行,就對兒子說:「你出外,好好工作,我年老,倘若有變故,千萬不要著急,拋下正事,辜負別人的委託。」他兒子點頭,以為是老年人普通擔心的話啊。到了二十四日,早上起來,對家人說:「今天覺得特別氣急。」但又如平常一樣喝粥。粥後,又到鄰舍轉了一圈,再回家來,就在堂中端坐念佛。侄輩們有來問候的,范搖手制止。到了中午,氣息漸漸微弱,就往生了第二天酉時(晚七到九點)入殮,那頭頂還是溫的,享年六十三歲。當時是道光十二年。(《染香續集》)

  評說:觀察范元禮提示兒子告別親友,先期了結各種事務,不能說不是預知時至了。那麼為什麼不明說呢?答:預知可貴的是,貴在自知,可以安穩心地罷了,不是希圖別人贊美啊。何況到時候善友一齊來臨,或有助道的益處,但如果眷屬圍繞,涕淚哭泣,豈不是要成就卻反而敗壞了嗎?范元禮的不說,是有道理的啊。

  清 孫復元

  孫復元,字敏斯,是仁和的秀才性情慈善,從小喜歡讀《太上感應篇》,《文昌帝君陰騭文》,誓願遵行。他的住處與屠場相對,有一早起,見到殺豬,就發願戒殺,買豬放生到雲棲寺。雖然不能斷肉食,但常常吃素。蚊蟲跳蚤也不傷他。壯年後,每天課誦佛號、《金剛經》、大悲懺,並且記功過格。剛過了二年,夜裡行路沒有燈燭,眼前就有光明,於是越來越奮勉,修行功德,尤其把濟貧放生作為急務,事無大小,都儘力去做。後來因為管理鹽務,塵事紛擾,夜行的光明漸漸消隱。孫這才醒悟道:「我耽誤自己太大了!」於是告辭回家,勤勉如前,光明又顯現,更相信感應不虛。念佛觀想,一心嚮往西方,數十年沒有間斷。七十歲以後,更加精進,屢次感應瑞兆。或夢見大星如碗,照耀自己。或夢見長跪白蓮,對佛持誦。一天晚上,才躺下,就聽到有人說:「德是自己積累的,福是從天上來的。」睜眼什麼都沒有,但語音明明在耳邊。道光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孫正在禮拜時,恍惚見一披袈裟的,站在蒲團前,頂禮時,頭碰到他的衣服。抬頭時,又見那人在高座上過了三天,覺得精力疲憊,躺著念佛號,釋迦牟尼的妙相,又出現在窗口。到了三月二日,早上起來,神志愉悅,隨意行走坐下,沒有什麼病態。到了晚上,告訴家人說:「明天為我螺螄二擔,鱔鰻數百斤,散放在河池裡。」又說:「我死了,你們務必要念佛放生努力善事,不要忘了這話。」當時正坐在繩床上,就在燈下提筆,親手寫放生文疏,字畫端正,沒有一點差錯。書寫完畢安然卧倒,細微聲持念佛號就往生了,享年七十五歲。(《染香續集》)

  評說:觀想功夫深,就屢屢感應祥瑞,這是常理,沒有什麼奇怪的。修凈業的人,應當致力全部的誠敬,一心憶念,除此以外不可以妄有別的貪念,這樣才可以心與佛合,不至於反而引起魔事啊。

  清 張清新

  張清新,字六華,是金山的附貢生(太學肄業)。從小孤兒孝順母親。長大後,遍游名勝,樂意與世外的人交往,淡薄名利啊。三十多歲,歸依軼群寺靈公,法名真倓。不久拜禮豁然寺開公,戒了葷酒,吃長素念佛,戒殺放生。張一門眷屬,都欣願隨他做事,早晚佛聲浩浩,三十年如一日。張住的洙涇鎮,都是受他的德行影響而善良,有空閑就手數佛珠,稱佛名號的,比比皆是啊。張曾在崇福寺,結凈制二個七天,解制後,朝山禮海,遍參善知識心性更透徹,勵志依歸西方凈土。在其他閑余時間,著有「薝蔔居」詩集若干卷,與佛旨契合。道光十一年冬天,示現微病,要兒子到崇福寺建水陸道場。第二年五月,病情加重,說:「我三天內,就回歸西方了,眷屬們不要悲惱。」吩咐請洪基和尚來,要家人同聲念佛。到了初四日,沐浴盤坐就往生了。頭頂溫暖一晝夜,享年六十二歲。(《染香續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