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生病時萬萬不可行男女房事

  原文

  汝夫肺病而死,又復失明,恐系病中不肯斷房事所致。無論何病,均以斷房事為根本治法。否則神醫亦難奏效。汝既行醫,當以病未十分復原,萬不可行房事,為第一切要之極重事。

  肺病宜靜養,尤宜常念觀世音聖號,便能速愈。汝夫業醫而病中不以念佛為事,亦泛泛悠悠之人,無真實信心。故致一家數口,非汝無可為生矣。彼蓋未遇真知念佛法門之人,故一心參禪。設一心念佛,或不致肺病不愈,而又失明也。汝若殉夫,致多數人失養,其過大矣。

  今由龍居士引汝入道,當以引人改邪歸正念佛求生西方,為報佛恩及善知識恩。以修凈業求生西方為第一要事。汝當以文鈔為所依。何可遠涉冒險以見光乎。見光也是說文鈔中所說之話。佛法中絕無秘密不傳,亦非要口傳心授之事外道邪徒,本無道理。以秘而不傳,誘人入彼道中。若公開不秘,則人皆知其陋劣,便無人依從彼矣。汝當以行醫為事,勿兼教書。以果真盡心於醫,日尚不足,何又能教書。認真則需費精神,否則恐誤人兒女。且聽我說專務一門,須注重念佛。則仗佛力,醫道必能大行。但以利人為志事,不希望發大財。倘醫道無誤,則人皆信服。勸人吃素念佛,人當依從而樂為之則是藝也而進乎道矣。此系以醫弘法之章程。

  凡病皆令斷房事,一年不知少死許多人,其功德唯佛能知。又女人臨產念觀世音聖號,決定無痛苦。即難產得要死,一念即可安然而生。況從小即常念乎。又女子從小,父母即令不許生氣,習成一柔和慈善性質。一生之好處,說不能盡。倘性情暴躁,未嫁前亦有苦事尚不多。以月經時生大氣,或停經,或血崩。嫁後生大氣,或墮胎,或胎兒感得暴躁之性質。生後餵乳時,生極大氣,兒隨吃乳即死。大氣不甚烈,或半天一天死,無一不死者。小氣不死,必定生病。若連天常生小氣,前毒未消,後毒又加,則危險之極。此事吾國名醫神醫均未言及,今已發明,當與一切人言之。則是救命於未生之前,其功德大矣。醫生宜各注意。蛋不可食。邪見人雲,無雄之蛋可食,此話切勿聽信。又蛋有毒,以雞常食毒蟲故。——《文鈔》之《復唐陶鎔居士書》印光大師著述

  譯文:

  你的丈夫因為肺病而死,而且又眼睛失明,恐怕是因為生病的時候不肯斷除房事所致。無論是什麼病,都要以斷絕夫妻房事治病基礎。否則,就是神醫也難以奏效。你既然行醫,就應當把病人在未十分復原的情況下,萬萬不可行房事,做為治病的第一切要的大事來常常告誡病人。醫治肺病方法應當注重於靜心調養,尤其要常常念觀世音菩薩聖號,就能快速痊癒。你丈夫行醫,而他自己生病的時候卻不把念佛當做頭等大事,也是漫不經心修持的人對於佛法沒有真實信心。以至於今天一家數口人,不依靠你養家便沒有辦法生了

  你丈夫由於未遇到真正通曉念佛法門的善知識,所以他一心參禪。假如心念佛,或許不至於肺病不好,而後來眼睛又失明。你如果殉夫而死,至使一家數口人失去依靠,這個罪過就太大了。現在由龍居士引導你進入佛門,你應當把勸導人改邪歸正念佛求生西方來報答佛恩以及報善知識恩。把修持凈土法門求生西方作為第一件大事。用《文鈔》作為修行的指南就可以了,為什麼想要遠道跋涉來見印光呢?縱然見到印光也用《文鈔》中的開示來教導你,因為佛法中絕對沒有秘密不傳的法門也不非要面對面來口傳心授才可以實行的事情外道邪徒,原本沒有正理,用秘而不宣的方法,誘惑人進入他的邪道之中。如果公開弘傳而不詭秘,便人人都知道他的卑陋、下劣,就沒有人會追隨他了。

  你應當把行醫作為職業,不要兼職教書。因為果真專心於行醫,每天時間尚且不夠用,怎麼還有時間教書呢?教書這件事,如果認真從事就必須耗費精神,否則的話,就恐怕會誤人子弟。還是要聽我說專註一門,又必須要念佛。便能夠仰仗佛法力量醫術必定可以大為提高。只以利益病人為追求,不要希望發大財。倘若醫術不至於耽誤了病家,便人人都會對你信服,這樣勸人吃素念佛,人人就會依從而樂意去實行,這樣就是由技藝而升華為道法啊。這就是醫術、醫德來弘揚佛法的準則。

  凡是病人都要讓他斷除房事世間一年不知要少死多少人,這樣的功德利益,只有佛才能真正徹底的明了。

  還有女人臨產念觀世音菩薩聖號,絕對不會有痛苦患難。即使難產危險之極,只要肯念觀音就可以安然順產。況且教導女子從小就能夠常常念觀音呢?又女子從小的時候,父母就要教育她不能生氣,養成一種柔和慈善性情,能這樣做,一生的好處不完。倘若性情暴躁,未出嫁之前也有苦事,這還不算多。因為月經期生大氣,或者停經,或者血崩。而出嫁後生大氣,或者導致墮胎,或者胎兒遺傳了這種暴躁性情。生產後喂孩子奶時,如果生極大的氣,孩子吃了這個毒奶就會夭折。大氣不太酷烈孩子或者半天、一天死,沒有不死的。小氣縱然不會死,必定會生病。如果天天接連常生小氣,這樣,奶水裡前面的餘毒還沒消除,而後面的毒素就又在增加,孩子生命就危險之極了。這件事,從古到今,我國的名醫神醫都從沒有提到過,現在印光為之提倡,你應當對所有有緣的人說其厲害,便是救命於未生育之前,這種功德大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