蕅益大師:洞明二百五十戒開遮持犯之致,否則二六時,既掛比丘名,當結無量罪

  五夏以前。專精戒律。專精者。豈徒著衣持缽而已。

  律中第一要務。在常一其心。念無錯亂。謂依四念處行道也。四念處慧。佛法總關。無念處慧。著袈裟木頭幡。禮拜如碓上下。六度萬行。皆同外道苦行。無與真修。若依念處行道。則持戒功德。現能獲四沙門果。乃至圓十地。克獲無難。

  第二要務。在洞明二百五十戒開遮持犯之致。否則二六時。既掛比丘名。當結無量罪。言之駭聞。思之喪膽。

  此二不明。與邪戒何異。末世流弊。非有力大人。不能挽回。吾師德盛名顯。僧俗同欽。吾知諸佛所付託矣。

  摘自:嘉興藏第36冊no.b348蕅益大師《靈峰宗論.卷第五.上闍梨古德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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