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上人:犯邪YIN罪,如生人間,要得這兩種果報

  邪淫不正當或違背法律性行為。即非己妻而用某種手段引誘他人妻,或用強暴凌辱他人妻,而達到性行為的滿足,這都是犯下了邪淫罪惡

  古諺雲:「萬惡淫為首,死路不可走」,意思是在萬般的罪惡中,以邪淫為罪魁禍首,我們千萬不要去犯邪淫的罪。犯此罪惡,是自找死路。

  犯上這罪,死後墮三惡道中,受完一切罪報後,如生人間,要得兩種果報

  一者妻不貞良,因為他曾使別人的妻子不貞良,今生也要受自己妻子不貞良的果報

  二者得不到如意眷屬,總是眷屬不和,沒有幸福

  恭錄自《大方廣佛華嚴經》十地品 淺釋

  在因果律上,

  犯淫邪者最嚴重

  學佛法最終目的就是要了生死,古德雲:

  愛不斷不生極樂,罪不重不生娑婆

  不斷除情慾的話,是不可能了生死的。《楞嚴經》上雲:「淫心不除,塵不可出。」及「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淫,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淫慾」為生死的根本。所以上人一生倡不邪淫、不淫慾,一直到他老人家圓寂前一年,仍不斷地重呼:

  人生於色,死於色,如此而已。

  上人說萬佛聖城是很古老的,仍然采男女分校的制度,就是要我每個人都能規矩,不邪淫、不墮胎、不吃避孕藥。因為這個「色慾」是使這世界變壞的最重要因素上人說:

  男孩子要到二十五歲以後才找對象女孩子要到二十歲以後才可以對象

  倘若你不能斷欲去愛,你就出家了八萬個大劫,也只是在佛教里混光陰,吃造業飯。

  現在報紙每天都是些殺盜淫妄的犯罪案件,尤其「殺」跟「淫」,更是泛濫,上人說:

  在因果律上,犯邪淫者最嚴重,其懲罰尤為凌厲。根據因果律,一個人生前邪淫多少次死後會有把大鋸子,把人從頭頂鋸到腳尖多少次;生前曾結婚一百次,死後便分開一百份。

  在《印光大師文鈔》中對邪淫」的事,大師更有嚴厲的說詞 :

  至於邪淫一事,無廉無恥,極穢極惡,乃以人身,行畜生事。現生已成畜生來生便做畜生……邪淫之人,必生不貞潔之兒女……或手淫以戕身命,此人縱不邪淫,亦當墮大地獄,從地獄出,或作母豬母狗;若生人中,當作娼妓。……

  有人也許會懷疑祖師開示有「言過其實」,或「矯枉過正」的嫌疑,其實不然。正因為末法眾生已造惡到非以「過正」,不足以「矯枉」的地步。祖師開示,必有他特別的用意,我們不必加以懷疑或揣測,這也是老子「正言若反」的哲學

  恭錄自《宣化和尚追思紀念專集(第三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