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期明覺 文:法忍法師
我有很多學生(包括小、中、大學)和信徒都對我們出家人的儀容服飾非常有興趣,他們問得最多的其中一個問題是:「您頭上的那三點是怎麼來的?」「那麼,有六點和九點嗎?有什麼特別的意思嗎?」「要修煉到什麼境界才可以『點』呢?」「是用什麼東西『點』出來的呢?」對於這些問題,相信大家都有一定興趣,因此筆者寫一些有關這方面的回應,希望可以一解大家的疑問。
只有漢傳佛教的出家人頭上才有這樣或三點、或六點、或九點等等的「戒疤」。因為這樣點燃「戒疤」的做法並非出自佛陀時代,傳說這個做法起源於元代。元代初年,有一位志德和尚(1235—1322年)曾受到元世祖忽必烈的尊重。他傳戒時,規定受戒者每人燃香於頭頂,受沙彌戒的(20歲前)燃三炷香,受比丘戒的(20歲以上)燃十二炷香,作為終身之誓。1 這樣的做法就在那時開始一直傳留下來。
點燃「戒疤」的時刻
沙彌或沙彌尼年滿20歲就得到戒場受三壇大戒。第一壇受沙彌、沙彌尼戒;第二壇受具足戒(比丘、比丘尼戒);因為中國佛教奉行大乘菩薩道,故受完了具足戒之後不久就會於第三壇受菩薩戒。求受菩薩凈戒的人,會於壇內至誠懺摩(懺悔)後,以香燃燒身體之某部分以供養諸佛菩薩,此為求受清凈戒體而於身上(一般會燃於頭頂)遺留燃燒之痕跡。當香珠燃於頭頂時,戒師父們會教受戒者發下「假使熱鐵輪,於我頂上旋,終不為此苦,退失菩提心」的菩薩心願。
有些會受持在家菩薩的信徒,亦會發下以上的菩薩大願。但因為頂上頭發的原故,所以他們在受戒後,不會在頭上燒「戒疤」,而改於自己的手臂上燃香。
其實燒幾個戒疤,並不代表修行好壞或與出家年資有關;而且,所燃香疤之數目亦沒有嚴格限制,一般會是三點。如果多於三者,會以三的倍數增加,或六,或九,或十二。
大陸的出家人都沒有「戒疤」的!
1983年12月,中國佛教協會作出了《關於漢族佛教寺廟剃度傳戒問題的決議》。該決議中提及,受戒時在受戒人頭頂燒戒疤的做法「並非佛教原有的儀制,因有損身體健康,今後一律廢止」。2 自此之後,凡在中國大陸的「三壇大戒」戒會便不會再為新出家的戒子在頭頂上燒戒疤了。但是其他地方,如台灣、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等地則繼續在出家人授菩薩戒的時候,為戒子於頭頂上燃戒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