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我們講「經驗理性」,意思就是說:下雨了,就要收衣服。這就是一種由人類的經驗所形成的「理性思維」。它雖符合人類的「經驗」,但卻不即等於「真理」!
在某個時間、空間當中,可以一再地重複著同樣的「經驗」,從而對此經驗進行人類所熟悉的,基於假設或更早之前的經驗,而做的「歸納、推論」,從而得到新得結論,這就叫做「經驗理性」。然而人類卻不能「全用」,甚至「唯一用」人類自身的「經驗理性」來看待法界中的一切事情。
信仰佛教最大的障礙就是人類執著自己的經驗理性,然後傲慢起來,說:根據「人類的經驗」,我認為「什麼是可信的、什麼是不可信的」、「錢是我賺,老婆是我娶的,我只要做「好事」就好了,我自己能判斷、抉擇一切的價值與是非,因此,幹嘛要皈依?
問題是你怎麼定義什麼是「可信、不可信」?什麼叫做「好事」?又什麼叫做「好人」?人類有歷史文明的記載,不過短短數千年,人類至今尚且不能離開月球以外的地方進行旅行,人類那未加覺性訓練的、淺薄而局限的知識、經驗與理性,真的能徹底而無誤地探知宇宙人生的真理嗎?
釣魚是不是好事?當然是,所以法律不禁止嘛!吃肉是不是好事?當然是,好吃啊,到處都在賣,也不犯法啊。
這些所謂的「好事」,其實只是人類以自我為中心的「集體」經驗認知、或自私的「共同認定」而已!以魚、以被宰殺的「動物認知」來說,它絕不意味著是好事。
事實上,當你在傷害人或動物時,以宇宙中的因果律而言,我們是一定要招果報的!可是在一般人的經驗中,卻認為那是好事,因此也無知的自認為:「我是好人」,既是好人幹嘛學佛?幹嘛皈依?那是戀愛失敗、痛苦、愚痴、懦弱的人才會去做的事。
人們太自信於這種狹隘的經驗理性,所以世間總是紛爭、貪求,自私、傲慢無量。因此一個有智能的人,就要懂得超越自己的經驗理性,要有出格的想法跟看法,才能使自己的人生有所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