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里的故事:殺害​動物不得善終

  《法句譬喻經》上記載:從前佛陀在祇園精舍講經說法時,有一位很有錢的長者,住在通往精舍的路旁。他的財富多得難計數,可是只生了一個寶貝兒子。這個兒子長大後,二十時就結了婚。結婚不到七天,因為夫妻恩愛,就一同到後花園遊玩。後花園有一棵奈樹長得很高大,樹上開了很美的花朵。新婚的妻子想要這種花,剛好四周又沒僕人在場可以代勞,他的丈夫就親自爬到樹上,越爬越高,所攀踩的樹枝,因為太細而折斷了,人就從高空摔下來,一命嗚呼哀哉,全家大小都非常傷心,哭個不停。

  佛陀憐愍長者,來到長者家中慰問。並且告訴長者「萬法無常」、「有生必有死」、以及「罪福產生的原理」,接著又說了一首很有哲理的詩偈:

  命如華果熟 常恐會零落

  已生皆有苦 孰能致不死

  從初樂愛欲 可淫入胞影

  受形命如電 晝夜流難止

  是身為死物 精神無形法

  假令死復生 罪福不敗亡

  終始非一世 從愛痴久長

  自作受苦樂 身死神不喪

  長者聽了佛陀的這段話,心開意解,忘記憂愁,跪下來問佛陀說:「我的獨生子前世到底造了什麼罪業,為什麼這麼早就夭折了?請您告訴我吧!」

  佛陀說:「過去有一個小孩子拿著弓箭在遊戲,旁邊有甲、乙、丙三個人陪著。這個小孩子看見樹上有一隻鳥,想射殺它。旁邊那三個人就慫恿這個小孩說:「你假如能夠射中樹上這隻鳥,你就是頂天立地的男子漢!」那小孩子被美言所動,拉開弓箭中了小鳥小鳥當場死亡。甲、乙、丙三人都在旁邊喝采,大家都很高興地離去。

  這三個人因為見殺隨喜,所以生生世世常受喪子之痛。這三個人當中,某甲因為過去種的福較多,出生在天上,某乙出生在海中做龍王,某丙則出生在人中,他就是您老人家。而那一個射殺小鳥孩子前兩世出生在天上某甲孩子,也因為從樹上摔下來而命終。後來又投生在海中做龍王兒子,他出生的那一天就被金翅鳥吃掉了。今天投胎做您的孩子,也只活到二十歲就夭折了。因為您過去世曾經見殺生隨喜,所以今生遭到喪子之痛的果報您的孩子因為過去世曾經殺害無辜的動物,所以今生受夭折的果報。真是因果報應,如影隨身,絲毫不差。」

  接著佛陀又說兩句啟發性的詩偈:

  識神造三界 善不善五處

  陰行而默至 所往如響應

  色慾不色有 一切因宿行

  如種隨本像 自然報如影。

  聽了佛陀的教誨,長者全家大小都非常歡喜,當下證得初聖果。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