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觀法師:信心銘-禪解 第四章 不住真妄

第四章   不住真妄

二見不住,慎莫追尋。才有是非,紛然失心。二由一有,一亦莫守。一心不生,萬法無咎。無咎無法,不生不心。

不住一切相對的知見,如憎愛、順逆、動靜、空有、真妄等,慎勿再去追尋,因有分別對立的二見,才有種種的是非、對錯、好壞、善惡概念生起,來擾亂清凈本心

分別是由一心而起,此心亦不可執守,心若不生起種種的妄念,哪來的過失呢?既無過失也無妄念就不生起妄想也不執著此心了!

二見不住,慎莫追尋。才有是非,紛然失心。

若無止息妄見,便會生起「能見的我,所見的境。」於境上妄起空有、動靜、憎愛、取捨,分別二見,住此妄見,即隨流轉,故大師說:「二見不住,慎勿追尋。」

我是二,能所亦是二,又如何不住二見呢?

有僧繼宗,問雲居禪師:「見性成佛其義如何?」禪師曰:「清凈之性,本來湛然,無有動搖,亦不有無、凈穢、長短、取捨,體自超然,如是明白,乃名見性。性即佛,佛即性,故雲見性成佛。」佛性本無分別,超越一切對待,故其性清凈無染。

繼宗再問:「性既清凈不屬有無,那為何有見?」禪師答:「見,無所見。」問:「既無所見,那為何又有見?」禪師答:「此見亦無。」問:「如是見時,是誰為見?」禪師答:「無有能見者。」繼宗仍不明,故再問:「到底其理如何?」禪師答:「您知否?以妄念推度就是有,即有能見、所見,因此生迷。隨見生解,便墮生死;明見之人,即不然,終日見,未嘗見。求見處體相不可得,能所二見俱絕,名為見性。」

本無能見、所見二見,因妄念推度,故有能所;見性之人,見無所見終日明見,未嘗住見。若住其見,便有是非對立,一切紛爭,由此而起,心生妄見,則失真心,故言:「才有是非,紛然失心。」

繼宗再問:「此佛性遍一切處否?」禪師答:「無處不遍。」問:「凡夫是否具備?」禪師答:「上言無處不遍,哪有凡夫不具備呢?」問:「為何諸佛菩薩不被生死所拘,而凡夫獨縈此苦,何曾有遍一切處?」禪師答:「凡夫清凈性中,計有能所,即墮生死諸佛菩薩清凈性中不屬有無,即能所不立。」問:「如禪師所說,即有了悟、不了悟之人差別?」禪師答:「了悟尚不可得,豈有能了悟的人呢?」佛的心中,沒有一人是眾生,因為佛無分別;眾生心中,確有許多佛,因為眾生有對待。

繼宗再問:「那究竟之理是什麼?」禪師答:「我簡要的說,您應知清凈性中無有凡聖,亦無覺與迷;凡之與聖,二俱是假。若隨假名而生見解,即墮生死;若知假名不實,即無有當名者。」一切分別對待的知見,儘是名相假名,故無須於假名中起執著

禪師接著說:「此是究竟之處。假若有人說我能了悟,而他人不能了悟,即是大病。此見有凈穢、凡聖亦是大病。作無凡聖解,又屬撥無因果。見有清凈性可依亦大病,作不可依解亦是大病。然清凈性中雖無動搖,卻不妨智慧妙用,及行慈心悲願。如是運作之處,即全清凈之性,可謂見性成佛呀!」繼宗聞後,禮謝而退。說有是病,說無亦是病,有無二邊之見,是凡夫通病也。

二由一有,一亦莫守。一心不生,萬法無咎。無咎無法,不生不心。

「二由一有」,分別知見是由心而有,此「一有」是指有心。故《易經繫辭傳》雲︰「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太極即是有心,心生分別便是兩儀,於境上起無數的妄念,則演變成四象、八卦、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太極是心,三百八十四爻便是萬法,即是心生萬法。

「一亦莫守」,人人本有一心,但勿執著它,此「莫守」是指無心。故《易經繫辭傳》雲︰「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易(無極)即是無心,其本質無分別對待,無刻意造作,如如不動,因無所障礙,故可感應通達天下之事。如鏡照物,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有一天,僧人趙州禪師請益:「請問萬法歸一,一歸何處呢?」趙州直截了當的說:「我於青州作一領青布衫,重七斤。」自性無形無相,何有所歸,若有所處,便是執心,故老子言:「天下萬物生於有,而有生於無。」既是無,哪來定處,所以趙州禪師用日常生活瑣事來回應,歸於平常自然之中。

「一心不生,萬法無咎。」心不妄動,則妄念不生妄念不生,則行無過咎。《易經繫辭傳》:「吉凶悔吝,生乎動者也。」一切善惡好壞,皆為心動所造成的結果,故太上曰:「禍福無門,惟人自召。」故吉凶己造,而非天生註定。

「無咎無法,不生不心。」人若無病,何須用藥;人若無過,何須用刑。經上雲:「若無一切心,何用一切法。」但法從心生,故根本之道,要知妄心不可得,故說「不生」不執生起妄念真心亦不可得,故言:「不心」不執本有的真心

所以《金剛經》教我們,一者不執心,故雲:「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二者不執有,故雲:「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三者不執空,故雲:「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歸納起來,便是有為、無為二法,此二法皆不可執著,故雲:「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從有為修到無為,從此岸到彼岸這是二法;以佛性來說,實無「有」、「無」二法,彼此兩岸。

我們常讚嘆佛為:希有世尊!佛實為世間大覺大悟、大慈大悲聖者,佛所說的法,大家應當信受奉行。可是最後交代弟子們:「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不但不可執我,連佛所說的法亦不可執,此時人法雙亡,泯然見性

THE END